“霍侯爷,你能确定千刀万剐的那个,就真的是苏涣吗?” 沈凝语气淡淡,但不知为何,霍明睿却听出了一份笃定。 “你是说有人代替苏涣死了?”霍明睿问道。 沈凝一笑:“你们认为的苏涣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每个人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他的一只眼睛是瞎的?” 霍明睿点点头,的确如此。 他没有见过苏涣,他只是看过苏涣的画像,然而,他认为那画上的少年并非苏涣的主要原因,便是苏涣有一只眼睛是瞎的。 沈凝继续问道:“死刑犯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披头散发,满脸胡茬?是不是在行刑之前,会有人拽起他的头发,问一声,跪着的是何人,他答,在下苏涣,然后再给监斩官看上一眼,是不是就算是验明正身了?” 霍明睿见过无数次行刑,他甚至还做过监斩官,沈凝说得没有错,刑场之上,的确便是这样验明正身的。 霍明睿正要回答,沈凝忽然话锋一转:“你们家,我说的是你们侯府,和苏家或者是福平大长公主是不是有什么渊源,比如欠了他们的人情?” 霍明睿又是一怔,怎么还扯上霍家了? “我不知道。”霍明睿老老实实地回答,他是真不知道,对于霍家的事,他所知道的也只是义父告诉他的那些英雄事迹,别说他不知道了,就连义兄也不知道。 长辈大多都是如此,只会把家里的那些得意事告诉后代,至于不得意的那些,肯定就不说了。 “我虽然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去查,家中有老仆,有些是家生子,有些则是跟随义父出生入死过的亲兵。” 霍明睿说到这里,才猛然想到一件事,沈凝为何会在此时提起霍家? 他问道:“是不是你发现这件事与霍家有关系?” “是啊,不过我也是直到现在才想起来,就是我曾经在庆王府的桃林里遇到过霍侯爷,不是你,而是我以前和你说过的,在京城鬼圈里倍儿有面子的那位霍侯爷,他在桃林里看大门,被请过来看大门的,我问他为何,他说是欠了人家的一个大人情,我当时以为是庆王府,现在想来,也有可能是和苏涣有关系啊,毕竟,真正布下桃树阵的人,既不是庆王,也不是夺舍庆王的那六只鬼,而是那个少年,而那少年又和苏涣长得很像。” 霍明睿眉头紧锁:“我这就回去打听。” 沈凝说道:“好啊,那你走吧。” 霍明睿:姑娘,咱能不能委婉一点? “我还是先把你送回家吧。”霍明睿已经很努力给自己找存在感了。 可惜,沈凝没有理解。 “不用,我家就在附近,再说,我也不走正门,你不用送,怪麻烦的。” 好吧,年轻的霍侯爷更加心塞了。 次日,沈凝便和胡巧巧,外加秦时月,连同顺路回白凤城的白老太太,一起离开了京城。 沈凝和胡巧巧秦时月是去调查秦时雨失踪的事,原本沈凝去调查庆王府,也是为了调查那一行人失踪的事,可是庆王府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那件事却依然没有眉目。 现在已经知道的是,房家雕刻白玉观音的由来,其他的便全都不知道了。 沈凝觉得有些挫败,但看一看越来越美的胡巧巧,以及被她拐出来的白老太太,她心里又踏实了。 这样的组合,还有什么是查不出来的? 秦时月原本心急如焚,可现在反而不着急了。 因为沈凝告诉她,秦时雨应该还活着。 既然活着,那还急啥啊? 地有多大,秦姑娘的心就有多大。 临来之前,秦时月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秦时雨用过的东西。 这里是京城,她本来是跟着何苒来京城玩的,怎么会带着自家哥哥的东西呢,若是在白凤城,那肯定要多少有多少啊。 于是她们出京后的第一站,便是京西客栈。 之所以会来京西客栈,是因为京西客栈的东家,就是秦时雨。 没错,这是秦家的产业,当年分家的时候,镖局的大股分给了伯伯叔叔们,这些零星的小产业,伯伯叔叔们就不好意思和侄子侄女争了,就全都分给了他们。 秦时雨心疼妹妹,把离家近的几间铺子和几百亩田地给了秦时月以后当嫁妆,把那些离家远的铺子,比如这家在京城附近的客栈,留给了自己。 秦时雨喜欢到处走,在镖局时四处走,不在镖局了也总是东奔西跑,所以这家客栈,就成了秦时雨经常落脚的地方。 客栈里有一间秦时雨的房间,从来不让客人住,除了指定的伙计时常进去打扫以外,其他人全都不能进。 那里就相当于秦时雨的另一个家,所以那里肯定有秦时雨的随身之物。 秦时月猜测得果然没有错,客栈的那个房间里,不但有几件秦时雨不知哪一次留在这里的换洗衣裳,秦时月甚至还在床头的缝隙里找到了几根头发。 沈凝看了看,这头发和秦时月有血亲相连,但肯定不是秦时月自己刚才掉下来的。 在这世上,秦时月也就只有秦时雨这一个直系亲属,所以这东西就是秦时雨的。 沈凝大喜,当即关上房门,就在客栈的这个房间里,焚了灵符,用秦时雨的头发和随身衣裳做引子,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房间,秦时雨就在房间里,蓬头垢面,他身边还有几个男人,全都是和他差不多的模样。 接着,沈凝听到了锁链声,锁链声来自这些人的脚上。 他们的脚上全都有锁链,而锁链的另一头则穿过石壁伸向外面,那里,是沈凝看不到的地方。 沈凝努力想看得更远,可是眼前涌起一片水雾,她的眼睛酸楚流泪,刚才的一切全都消失无踪,眼前看到的仍然是这个不大的房间。 沈凝闭上眼睛,缓解眼部的酸楚。 以前在天师府中,府中长辈便曾经提醒过她,不能一味地使用幻像,这对她的眼睛并不好。 她有阴阳眼,但越是这样,她的眼睛便越是比别人娇弱,没错,是娇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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