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王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霍明睿不解地问道。 昨天收进去时,庆王爷的魂魄已经非常虚弱,在魂瓶里待了一天,他的魂魄看上去稍微有了一点生机。 看到霍明睿,庆王爷的眼圈儿红了。 他像是看到了主心骨,虽然眼前的人是锦衣卫,而锦衣卫的名声并不好,可是这毕竟是他曾经认识的人。 “本王,本王其实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昨天沈凝见到庆王爷的魂魄,二话不说就把他收进魂瓶了,并没有问过他究竟遇到了什么事,现在刚好也跟着一起听听。 原来,庆王爷还真是稀里糊涂就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他的身体一向不好,精神更不好,虽然年纪轻轻,可是夜里却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下,一丁点声音便会醒来。 那晚便是如此,他睡到半夜,忽然听到有风声,他便醒了。 当时他以为是窗子没有关好,正想让内侍关窗,却忽然意识到,他屋里的窗子每天也只是略开一会儿透透气便马上关上,他的身体不好,受不得风,到了晚上就更不会打开窗子了。 既然不是没有关窗,那这风声是从何处而来的? 庆王爷坐起身来,他有些迷茫,风声却忽然消失了,庆王爷下意识地看向窗户,接着,便没有了意识,当他清醒过来时,便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吸力,像是要把他吸走一样。 他拼命挣扎,竟然挣脱了那股大力,他迷迷糊糊地向前跑去,那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被吸走。 他不知道自己只是一缕魂魄,却发现自己跑得很快,可后来那股吸力又来了,他看到有一口井,便毫不犹豫跳了进去。 他只是魂魄,自是不会被淹死,可他也不敢出来了,他担心自己再被吸走,因此,他便一直躲在那口井中。 他的脑海里还有记忆,只是更多时他会迷糊,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霍明睿当然也不明白,但是沈凝是明白的。 庆王爷是生魂,生魂忽然从躯体中脱离出来,便是常说的失魂。 魂魄离开了本体,可又没有死亡,难免会糊涂,就像是那些刚死的新鬼一样,迷迷糊糊。 沈凝问清原委,便将庆王爷收了回去,她拿出准备好的香烛元宝,还有一只烧鸡,她从魂瓶中放出王小成,又召来鬼差,霍明睿身上拍了开眼符,眼睁睁看到鬼差带走王小成,直到锁链声完全消失,他这才缓过神来,问道:“刚刚那个孩子身上为何会有金光?” 话一出口,他忽然怔住,因为他发现,沈凝身上也有金光,如果说王小成身上的金光还很微弱的话,沈凝身上的金光,那就是光芒万丈了。 沈凝见他忽然怔怔发呆,便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唉,没办法啊,沈天师就是这么优秀,功德加身啊。 “你看到的金光是功德,王小成心存善念,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孤儿,却是一心救火,奋不顾身,所以他身上会有功德。” 霍明睿问道:“有功德的话,他投胎是不是会容易一些?” 沈凝点点头:“是啊,到了地府,阎罗王会翻看功德簿进行核对,王小成身上的功德虽然不多,但毕竟也是身具功德之人,他会投一个不错的胎,即使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也定然是积德行善、人品高尚的家庭。” 霍明睿闻言勾起了嘴角,沈凝身上的功德可比王小成多得多,沈凝若是投胎,岂不是好胎任她选? 不对,自己为何会想到这些啊,人死了才要投胎,他家小姑娘既年轻又可爱,生机勃勃,若是投胎也是八九十年之后的事了。 沈凝见他看着自己发呆,眼中却似有千言万语,便猜到他在想什么了。 “你也看到我的功德多了是吧,正是因为我有大功德,才会被老天爷选中,来了沈家,唉,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是沈老太爷拼了老命才求来的,还是第二个,第一个也是有大功德的,可惜沈家没有珍惜,所以后来又把我扔过来了,唉,说来说去,就是功德太多惹的祸。” 霍明睿听得似懂非懂,但细品之下又明白了。 他一直好奇沈凝的本事,哪怕是从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也没有现在这样的能力。 再说,沈凝在十四岁之前,一直被孟氏关在小院子里,沈家更不可能为她去请修道的师傅,所以沈凝是怎么学会这么多东西的。 这些都是霍明睿不明白的地方,但是他不敢问,他担心一旦问了,沈凝便再也不理他了。 可是现在,沈凝却主动说了,虽然之前也提到过,但是现在,霍明定彻底明白了。 他勾起唇角,挑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那些百姓们没有说错,你真的是一位仙女。” 沈凝嘻嘻一笑:“是吧,我也是这样觉得。” 霍明睿看着沈凝身上的金光,心中激动不已。 上次他也只是从沈凝的话语里知道小姑娘一定是了不得的人物,可现在真的看到了这些金光,他便明白了,除了仙女一词,他实在想不出其他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她了。 她就是仙女,是他的仙女,也是那些被她救过的百姓的仙女。 次日,谷雨便来了沈家,谷雨告诉沈凝,王伯和王婶非常愿意收养这对小姐弟,他们高兴得不成,说什么也要跟着一起来接孩子,现在两人就在大门外面。 沈凝让他们进来,一看面相,沈凝便知道这是两个忠厚老实的好人。 二人看到两个孩子,王婶拿出两件衣裳,她有些不好意思:“这是我昨晚连夜赶出来的,手头没有好布料,就只做了这两件,回头我再买些布,给你们多做几件,这两件你们先试试,若是不合适,我再改。” 两个孩子怔住,瞪着惊愕的眼睛看向沈凝:“你不要我们了吗?” 沈凝摸摸他们的小脑袋:“要,我当然要了,只是我太忙了,没有时间照顾你们,你们跟着王伯和王婶,他们会替我照顾你们,还会送你们去学堂,我有空便会去看你们。” 王伯和王婶想起什么,二人连忙掏出两张纸送到沈凝面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489/73081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