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串功德落入识海之中,沈凝舒出一口气来,唉,她的功德啊,总算是保住了。 胡巧巧也发出一声惊呼,这么多的功德,狐仙娘娘心里美滋滋。 沈凝想起答应那对夫妻的事,从一群灾民中找到了那对小姐弟,和霍明睿打个招呼,便带了那对姐弟一起离去。 霍明睿望着她的背影,摇头苦笑,这也算是他们的约会吧,只是没有花前月下,却是在火场里救人。 沈凝回到府里,又困又累,她不想惊动家里的人,家里没有空屋子,她便让那个小姐姐在自己屋里打了地铺,弟弟则去和小海睡了。biqubao.com 天大的事,睡醒以后再说。 次日一早,整个京城都在谈论城西的大火,快天亮时,大火才彻底扑灭,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沈凝她们已经把能够救出的人全都救出来了。 对于死亡人数,衙门原本是想瞒报的,可是霍明睿不但就在现场,而且还亲自救出了很多人,所以衙门想瞒也不敢瞒,只好如实上报。 死亡人数是二十六人。 听到这个数字,沈凝一怔,二十六个? 可她送去地府的,明明是二十五个,还有一个在哪里? 用过早饭,沈凝便又去了火场。 现在已经不是火场,而是一片断壁残垣。 昨夜被带走安顿的灾民纷纷回来,在这片废墟里翻找着自家的东西,看看还有没有残留的,也有的则摆了香烛纸钱,就地祭拜。 沈凝四下看了看,没有看到残留的魂体,虽然现在是白天,可是刚死的新鬼没有灵力,又突逢巨变,他们很可能一时不知要去哪里,因此,最大的可能,就还留在这里。 废墟里既然没有,那就到附近找一找。 沈凝四处寻找,终于在一口水井的井檐上看到一只簌簌发抖的小鬼。 沈凝见那只小鬼的头发都被烧焦,便知道这不知所踪的第二十六只鬼就是他了。 她勾勾手指,小鬼便不由自主地被勾到她的面前。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鬼哭着说出原因,刚开始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用了好大力气逃出火场,他要去救火,他记得这附近有口井,井里有水可以灭火,他便跑到这里,可是井边没有水桶,他正在想办法时,水里出现一只鬼,那鬼问他过来干什么,他说他来找水灭火,那只鬼哈哈大笑,说你已经被烧死了,你还找水有什么用? 直到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死了,他不知所措,也不知自己要去何处,好在井里的那只鬼并没有欺负他,也没有赶他走,任由他趴在这里。 沈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家里还有什么人?” 小鬼扁扁嘴,带着哭腔说道:“我叫王小成,我爹娘早就不在了,我跟着祖父长大,去年祖父也去世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原来是个孤儿。 在那个火场里并没有他的亲人,可是他死了却还想去救火,这个小孩有着一颗侠义心肠。 沈凝说道:“你先跟我走,晚上我送你去地府入轮回。” 王小成眼睛亮了:“姐姐,那我是不是能见到祖父,爹爹和阿娘了?他们也在地府吧,我们一家要团聚了吗?” 谁知道他们还在不在地府,说不定已经投胎了。 沈凝没有给他希望,希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让他抱着希望。 “他们或许已经投胎,你进地府也是要投胎的,或是你们有缘,来世还会遇到,说不定还能成为一家人。” 王小成咧开小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想他们,来世我还要做他们的孩子,姐姐,我能的,是吧?” 沈凝点点头:“是,一定可以。” 上了望乡台,喝了孟婆汤,他便会忘记前尘往事,来世如何,谁知道呢? 王小成欢欢喜喜钻进魂瓶,进去之前,对沈凝说道:“姐姐,这个井里的哥哥是个好人,昨天是他庇护了我,好多人来打水救火,哥哥也没有吓唬他们,有个大叔的水桶掉进井里,还是哥哥给拿上来的呢,姐姐,你也送哥哥去和他的家人团聚吧。” 沈凝微笑:“好,我问问他。” 她将王小成收进魂瓶,便探身向井中看去,见贴着井壁站着一个少年,看到少年的脸,沈凝怔住,这位可也太面熟了。 少年脸色苍白,身体也过于单薄瘦弱,可是却生得极为清秀。 更让沈凝吃惊的是,这竟然是一个生魂。 所谓生魂,便是活人的魂魄,他的本体还活着,没有死,只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的魂魄从身体里分离出来,飘零到了此处。 之所以沈凝看他面熟,是因为这个人这张脸,昨天晚上她刚刚见过。 这人,便是在桃林中见到的庆王爷。 只是他远比庆王爷要瘦弱,且,由于魂魄离开本体太久,现在已经变得非常虚弱。 他看到沈凝,吃惊地说道:“你是活人吗?你能看到我?” 沈凝点头,二话不说,就把他收进魂瓶。 魂瓶里传来王小成惊喜的声音:“哥哥,你也进来了?哥哥别害怕,这位姐姐是个好人,她说要送我去地府轮回,来世我还能做祖父和爹娘的孩子,哥哥,你也能找到家人的,一定能!” 庆王爷的声音也和他的人一样,细声细气,带着几分虚弱,和昨晚的那位油腔滑调的少年完全不同。 “她这么厉害的吗?真好,小成,你一定能和家人团聚的,如果我也能见到母妃就好了,她找不到我,一定很伤心,母妃本就身体不好......” 声音越来越小,渐渐被抽噎声取代。 找到了王小成的魂魄,火场的事便告一段落。 沈凝回到府里,家里人都在谈论城西的这场大火,老太太也已经知道,她和胡巧巧昨天半夜从外面回来,还带回来两个小孩。 “你给祖母说实话,昨天你是不是去了城西?” 沈二老爷也是刚从外面回来,惊讶地看着沈凝:“我听人说,老天爷派了两位仙女过来救人,救出了很多人,那两位仙女就是你和胡姑娘,是不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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