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人闭上了眼睛,老三虽然变成馒头了,可那也是自己亲手蒸出来的,不对,生出来的。 真要是被宝贝孙女一簪子扎下去,变成签子馒头,自己还是会心疼的。 沈大老爷和沈二老爷也想闭上眼睛,可是所余不多的男人尊严告诉他们,不能闭,闭了就不是男人了。 所以兄弟二人是睁着眼睛的,眼睁睁看着这一簪子还是扎下去了。 结结实实扎在沈三老爷的眉心上。 沈大老爷再也控制不住,什么男人的尊严啊,他都被亲生女儿踩在地上辗压了,尊严什么的早就没有了。 沈大老爷闭上眼睛,老三是生是死,那是天意,他管不了。 只有沈二老爷,捂着嘴巴看了全场,之所以要捂住嘴巴,他担心自己会喊出声来,影响到沈凝的发挥,发挥不好,用力过猛,老三被扎成对穿,那就真的完了。 好在沈二老爷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沈三老爷还活着,他坐起来了。 刚才沈二老爷没有喊出来,现在却惊叫出声。 “老三,三弟!” 老太太和沈大老爷闻声一起睁开了眼睛,真给扎死了? 还好,没死,不但没死,而且坐起来了。 沈凝看着自家不争气的三个人,有些无语。 她明明是山清水秀闭月羞花的小美人,怎么在亲人眼里,就变成能一簪子把人扎成对穿的恶魔了呢? 一定是她平时表现得不够温柔,她要检讨。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落在坐起来的沈三老爷身上,沈三老爷一脸懵懂,他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张嘴想要说话,可是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老太太冲到他面前,沈三老爷看着她,眼里浮现出一抹惊喜。 显然,沈三老爷认识老太太,这和面对沈凝时的神情不一样。 沈大老爷和沈二老爷也凑了过来:“老三,三弟,你认识我们吗?” 沈三老爷看着他们,似是在努力回想。 “三弟,我是大哥,我是你大哥!” “我是你二哥,你还记得吧,你小的时候,我带你爬树偷石榴。” 沈三老爷伸出手,沈二老爷连忙把自己的大圆脸凑上来,沈三老爷摸着他的脸,一脸的错愕。 显然,他还是不敢确定,这张大圆脸的主人,就是他那个上蹿下跳的帅气二哥。 沈二老爷的心灵受到了一万点伤害:“老三啊,你别看我了,看看你自己吧。” 一面镜子送到了沈三老爷面前,沈三老爷看到了一张和二哥如出一辙的大胖脸。 沈三老爷欲哭无泪,刚好看到沈大老爷用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 他的脸虽然没有二弟那么大,可也日渐圆润,至少,双下巴已经有了。 沈三老爷不可置信,这一屋子人,除了老太太是他认识的以外,其他都像是被换了一张脸,呜呜呜,包括他自己。 沈三老爷醒了,但是还不能开口说话。 大夫来给看过了,说沈三老爷的嗓子和舌头全都没有事,可能是多年未有开言,所以不会说话了,让大家不要着急,多和他说话,多和他交流,慢慢的也就能说话了。 就在这个时候,三太太到了京城! 三太太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二太太和沈冰陪着她一起来的,当然,红宝也跟着来了。 甜井胡同的沈家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当然,老太太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看到面前犹如白面大馒头一样的沈三老爷,三太太惊呆了! 她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她苦苦等待十五年的夫君。 他走时,他是翩翩少年郎,他回时,他是中年胖大叔。 可偏偏,三太太的变化并不大,她虽然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可是没有生过孩子,又不用操心柴米油盐,家里的琐事也烦不到她面前,她平时就是看看书弹弹琴做做针线,所以三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位花信之年的美妇人。 三太太和三老爷站在一起,三老爷一看就是有钱人。 否则怎么能娶个比自己闺女还要小的小媳妇? 其实两人只相差三岁而已,可看着就像相差二十三岁的。 沈三老爷也很难过,他已经老了,妻子却依然年轻,是谁说的男人四十一支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出来,三老爷不打死你。 他还不到四十呢,可的确是花,油花。 三太太却不是豆腐渣,如果一定要和豆腐扯上关系,那也是豆腐西施。 沈三老爷自卑了。 老太太别过脸去,不忍直视,不是她偏心自家儿子,是这一对真不般配。 三太太已经从刚开始的震惊中平静下来,虽然已经变了,可她知道,这就是她的夫君。 是那个与她花前月下,对镜画眉的夫君。 三太太嚎啕大哭,哭得肝肠寸断。 二太太用帕子抹着眼泪:“三弟妹这是高兴的,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老太太的嘴角抽了抽,你这么肯定?我怎么觉得她是伤心呢,伤心自己年纪轻轻嫁了个胖老油? 不过,无论如何,沈家是喜事临门,杨洪被请过来,奉为上宾。 杨洪叹了口气,他家小儿子杨明远留书一封,离家出走了。 他担心杨明远也会像沈三老爷一样,从此断了音信,再回家时,已是十几年以后,少年变中年了。 沈凝心情很好,压在她头上的那几顶大帽子,现在全都扔掉了。 曾几何时,沈三老爷的失踪,也被说成是被她这个丧门星给克的,现在好了,她亲手把沈三老爷找了回来。 热闹几天之后,沈家终于恢复了平静,而沈三老爷却还是不能说话。 他试图用笔和大家交流,可是写出来的字,像鬼画符一样。 沈凝问起他昏迷之前的事,他也是全无记忆。 若不是他和沈家人之间有亲缘线相连,沈凝甚至会怀疑这是个冒名顶替的假货。 可是千真万确,沈三老爷就是真的。 人可以假冒,但是亲缘线是假不了的。 沈凝和胡巧巧商量,要想个什么法子,才能让沈三老爷回忆起当年发生的事。 胡巧巧想起一件事来:“沈家不是供着家仙了吗?不如问问家仙,我听人讲过,白家是知前尘往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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