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414章 你真好看,我想要你的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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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媳妇的娘家是水岗村的,她说她比村里的姑娘全都幸运,因为她有个在城里的干娘。
  乡下地方有个风俗,如果家里只有儿子却没有女儿,便要去认个干亲,认个干女儿,也算是儿女双全。
  小媳妇能被选中,只是因为她长得出挑,从小就漂亮,有次跟着家里人去镇上赶集,被干娘看上,认了干亲,那次她想逃走,也是想去投奔干娘,现在逃过一劫,更是不想在村里住下去了,打着看大夫的名义进城,住在干娘家里,直到成了亲才回过一次娘家。
  沈凝问道:“有个叫春妮的,你可认得?”
  小媳妇想了想,缓缓摇头:“我们村里肯定没有叫这个名字的。”
  “春妮是大岗村的,她和你一样,也逃过一劫,只是不如你离开的体面,她是有了身孕才走的。”沈凝说道。
  小媳妇啊了一声:“原来是她啊,我知道她!只知道她是王家的二丫头,却不知道她的闺名。”
  沈凝大喜,她果然没有猜错,春妮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大岗村的。
  原来,在春妮离开之前,小媳妇和很多小姐妹真的以为能被挑走侍候杨商王是一件光荣的事。
  没办法,从她们记事起,村子里便有活祭的传统,她们从小就被长辈们教育,被河巫洗脑了。
  春妮是第一个离开的姑娘,当时周围的几个村子全都说大岗村的王家二丫头丢人现眼,和一个外来的货商睡了,又怀了人家的孩子。
  有一天,一个小姐妹悄悄告诉小媳妇,春妮离开的那天,她见过春妮。
  春妮说无论以后怎么样,她都要拼一把,她还说春妮走的那天还带着月事,不可能有了身孕。
  春妮说了很多,小姐妹存不住心事,便告诉了小媳妇。
  后来轮到小媳妇了,她也拼了一把,春妮有没有成功她不知道,但她是成功了,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丈夫勤劳正派,婆婆对她也不错,他们已经存够了钱,开个小铺子。
  沈凝问起黄河捞尸人,小媳妇说道:“我们村以前也有一家人是干这个的,不过那家人后来全都病死了,听说是尸毒,反正挺吓人的,他们家里人死后,里正还让烧了他家的房子。”
  “那家人姓什么?”沈凝想到了高三成。
  “他家也姓王,我们这几个村子里都有姓王的,是大姓,他们虽然不住在一个村子里,可也是亲戚。”小媳妇说道。
  “既然都是亲戚,那这家人全都死绝了,王家没有给他们过继孩子继承香火吗?”沈凝又问。
  “没有,他家虽然也是姓王,可却不是真正的王家人,他家是被老王家收养的,有一年黄河泛滥,淹死了不少人,有个小孩被从上游冲下来,找不到爹娘,里正便做主留下了那个孩子,当时村里有个捞尸人就是姓王的,因为他干这营生,年轻时没有娶上媳妇,老了也是一个人,里正便让他收养了那个孩子,后来还给那孩子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不过全都死了。”小媳妇说道。
  沈凝想到了余三成,卖鱼生的弟弟就是被河水冲走的。
  好在她离京时,带来了一幅代三成的画像。
  这画像出自锦衣卫的画师之手,画得惟妙惟肖,余三成和代三成长得很像,也就是肤色上的差别。
  她拿出画像给小媳妇辨认,小媳妇直摇头:“不是,这不是王水生。”
  “他叫王水生?”沈凝问道。
  “是啊,因为他是在河里捡来的,所以就叫水生,这还是里正爷给取的名字。”
  从小媳妇家里出来,沈凝便动身前往水岗村。
  之所以先来水岗村,是因为要去大岗村和小岗村,都要从水岗村经过。
  赫一行不放心,也跟着她们一起去。
  他是镖师,武功不错,在杨城算是地头蛇,有他跟着前往,沈凝很高兴。
  傍晚时分,他们一行便到了水岗村。
  村口的大树下面坐着几个村民,看到有生面孔的人进村,便上前拦住,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有事吗?”
  赫一行满脸堆笑走上前去:“各位兄弟,吃过饭了吗?哈哈,我们是从杨城来的,养在村子里收点干货。”
  “收干货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头回来?”汉子问道。
  赫一行以前便来过这几个村子,又在大岗村里有亲戚,因此三言两语就让那些汉子们放下戒心,并且还给他们找了住处,就是其中一个汉子家里,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宽敞明亮,正好能接待城里来的贵客。
  沈凝让小孩拿了一锭银子过去,那汉子的老婆眉开眼笑,又是送吃的又是送热水,看到有女眷,还主动上前攀谈。
  没用一会儿,沈凝就打听到很多事。
  天色全黑下来,村里人舍不得用灯油,早早就上床睡觉了,到了晚上村里黑洞洞的。
  沈凝和秦时月、胡巧巧换上夜行衣,三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出了借宿的院子,向着王水生家的方向而去。
  那里果然有一处被火烧过的房子,说是房子,其实也只是断垣断壁。
  沈凝微微眯起眼睛,她看到一个小女孩正在这里走来走去,低着头,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她看到了,胡巧巧也看到了,只有秦时月看不到。
  沈凝和胡巧巧交换了目光,胡巧巧走过去,笑容可掬,和蔼亲切:“小妹妹,你在找什么?”
  小女孩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已经溃烂的惨不忍睹的脸。
  “大姐姐,你真好看,把你的脸让给我好不好。”
  胡巧巧是已经成精的狐仙,也给吓了一跳。
  她强颜作笑:“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美人。”小女孩那双连眼皮都烂掉的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光芒。
  她想要这样的一张脸,她想当美人,大美人。
  胡巧巧格格娇笑:“我是狐仙,你要了我的脸,那你就跟我一样做狐狸,你想吗?”
  小女孩吃了一惊,她后退一步:“我知道,你是那巫婆请来捉我的?哼,我不会让你抓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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