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错愕,他是棺材子吗?他不知道! 他记事时便已经在死士营了,那时他多大,四岁还是五岁? 他不知道自己家乡何处,父母何人,更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姓名,他只知道他是丁九。 这个“丁”不是姓氏,而是编号,甲乙丙丁的丁。 丁九讷讷,脑袋晕晕,那本就开始减弱的神识此时越发涣散。 “我是丁九,你说的这些我全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丁九。” 沈凝点头:“甲乙丙丁的丁?你无姓?” “是,我没有。”丁九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他们这样的人,如同无根之萍,不知来处,却已知归处。 他们的归处,便是死。 就如他这般,不能将目标刺杀,便一定要抢在落网之前把自己杀死。 沈凝的声音徐徐飘来,像是猜到他心中所想:“你既无出处,那死后便也无归处,不要以为死了就能一了百了,别人能入地府,你却不能,生死簿上没有你的名字,牛头马面都不来勾你的魂。别人做个孤魂,也算自由自在,而你,却连走出这座诏狱的能力也没有,你只能留在此处,不过你也不用难过,因为你很快就要消亡了。活着时没有人知道有你,死后更无人知道有你,你,白来一世了,下世如果幸运,做只蚂蚁,还能自己打个洞当巢穴,那也算是有家了。” 丁九瞪大了眼睛,你说我来世当只蚂蚁就是幸运?你还说让我不用难过,我能不难过吗? “你能看到我,定然不是普通人,你能帮我吗?我听说有那厉害的大夫,能从阎罗王手里抢人。” 沈凝轻笑:“你是听谁说的啊,阎罗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而且人家那是在阎罗王那里有名字的,生死簿上都没有你,你呀,想多了,阎罗王才没空管你。” 丁九大骇,那他死了也是白死,而且死后还不如活着,活着时,至少他还有事可做,有屋栖身,可是现在死了,却连让他当阿飘的地方也没有。 “那怎么办?你知道这么多,又能看到我,我知道了,你是天师,你能帮我是不是,你帮帮我吧,我不想当蚂蚁!” 沈凝无语,在有些人眼里,你可能连蝼蚁都不如,现在还害怕当蚂蚁了? “那你就老实交代吧,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沈凝说道。 “我说出来了,你就能帮我?”丁九问道。 “还要看你说的那些有没有价值。”沈凝正色。 “那你能怎么帮我?”丁九希冀地看着沈凝。 沈凝肃然:“当然是给你在阎罗王那里记个名,再给你一张天师渡符,让你去地府做个正常鬼,你想投胎就去投胎,不想去那就在地府里找个事做,自食其力,实在不行,也可以去修河堤。” 不要小看修河堤,修的好,那也能有蜡烛吃,看这丁九也有二十五六了,正式当刺客至少也有十年了,说不定时间更长,能派来刺杀皇帝的,那都是刺客中的刺客,丁九手里的人命,手指脚趾都算上也不够数的,他到了地府,若是能去修河堤,还能逃过下油锅,去修河堤虽是服苦役,可却能有至少二百年的鬼期,二百年内不会消亡,等到二百年的鬼期满了,他表现良好就能去投胎,虽然不会投进富贵窝,但也不会去畜生道,来世就是个普通人,为父母为妻儿为子孙,奔波劳碌一辈子。 丁九的眼睛亮了起来:“好,我说!” 沈凝忽然觉得,其实这事和她没有关系,干嘛要让她在这里听啊,她又没有审过案,谁杀皇帝关她什么事,皇帝不是她爹,也不是她儿子。 沈大老爷:我是你爹,你不是也没管我吗? 沈凝在荷包里摸了摸,还好还好,那天她给秦时月画的开眼符,只用了一张,还有一张。 她把那张开眼符往霍明睿身上一贴,说道:“他要招供了,你自己听吧,我歇一会儿。” 霍明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是谁,还有沈凝是累了吗? 他连忙让人把诏狱里最舒服的一张椅子搬了进来,还用衣袖把椅子上那本就不存在的土又掸了一遍。 “你坐下休息。”霍明睿说道。 沈凝嘴角抽了抽,孺子可教也。 她在这张舒服的椅子上坐下,真的休息了,她的休息,不是干坐着,而是睡觉,沈天师眼睛一闭,就进入了梦乡。 深更半夜的,能不困吗? 沈天师今年才十五岁,还是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 沈凝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正对上霍明睿带着笑意的眸子。 霍明睿没想到沈凝居然忽然睁眼,这是醒了?正常人睡醒之前不是要先动动身子,伸个懒腰,眼珠隔了眼皮转一转吗? 怎么这姑娘说醒就醒,说睁眼就睁眼,一点准备工作都没有呢。 霍明睿俊脸微红,偷看小姑娘睡觉被人抓个正着,太不好意思了,小姑娘不会认为他轻薄吧,平时他真不是那样的人。 好在,沈天师的注意力根本没在他身上,醒来后的第一句话:“他交代的东西有用吗?” 霍明睿反应过来,沈凝口中的“他”,是那个代号丁九的刺客。 霍明睿面不改色,但心中讪讪,原来在沈天师心中,他的存在感还比不上一只鬼。 “有用,他虽然只是一把刀,但自幼长在死士营中,知道不少东西。”这也是最让霍明睿兴奋的。 他已经很沉稳了,可是那语气里的开心是藏不住的。 沈凝挺能理解的,正常人第一次见鬼都这样,就像秦时月吧,傻了好几天,天天缠着她问这问那,二傻子一样,烦得不成。 霍明睿表现得比秦时月内敛多了,人家至少没有冒傻气啊。 嗯,孺子可教。 听到霍明睿说有用,丁九也兴奋了,他飘到沈凝面前,跪下便磕头:“还请天师助我入地府轮回。” 沈凝再次看向霍明睿:“你还有要问的吗?” 霍明睿摇摇头:“没了。” 沈凝掏出魂瓶,将丁九收入其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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