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秀才只问了孙良一句话:“我女儿在哪里?” 孙良一怔,一言不发,转身便走。 俞秀才从后面紧紧抱住孙良,嘶吼道:“你不说出冰姐儿下落,打死我也不会放你走!” 这半年来,俞秀才憔悴消瘦,而孙良年轻力壮,可是无论孙良如何挣扎,俞秀才却就是死死抱住,不肯放手。 这里是在国子监门口,两人撕扯引起了注意,孙良身上穿的是国子监学生的统一服饰,而俞秀才邋遢得像个流浪汉,于是众人便真的以为孙良是被流浪汉缠上,纷纷上来帮忙,俞秀才敌不过这么多人,被硬生生拽开。 他不肯走,依然在大声喝问孙良:“把我女儿的下落告诉我,告诉我!” 几个和孙良交好的学生忍不住了,冲着俞秀才挥起了拳头,俞秀才被打得鼻青脸肿,却仍然不肯离开,大喊着让孙良把女儿还给他。 好在这动静闹得太大,惊动了国子监里面的人,也同时惊动了正在附近巡逻的五城兵马司。 国子监离贡院很近,也甜水胡同离得并不远,沈凝很快便听说了此事。 小海出去打听了,俞秀才被带走了,把他带走的是五城兵马司的东城兵马司。 小海告诉沈凝,其实东城兵马司是要连同孙良,以及打伤俞秀才的几个学生一起带走的,但是国子监不答应,认为这些都是他们的学生,而俞秀才是来闹事的,不能同样对待。 于是东城兵马司只带走了俞秀才一人。 沈凝冷笑:“他们打人还有理了。” 秦时月立刻说道:“要不找几只鬼去吓吓他们?” 沈凝惊愕:“姐们儿,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和你女侠的形象不符啊。” 沈凝没放鬼,不是她不想,而是国子监那种地方,一般的鬼不敢进去。 她让沈大老爷去打听消息...... 别说,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沈大老爷在京城的官场上有了些名气,也结交了几个新朋友。 沈大老爷很快便打听到两个消息,一个是孙良文章写得极好,是明年会试的大热门! 今年有乡试,明年是会试,孙良本身就有举人的功名,他今年二十八岁,明年也才二十九,哪怕三甲不入,只是考上进士,也是年轻有为。 这种有前途的学生,国子监自是要维护。 与这个消息相比,第二个消息更让沈凝惊讶。 俞秀才只在东城兵马司待了一个晚上,就被放了出来,原因是孙良告诉东城兵马司的人,说他和俞秀才只是误会,还说俞秀才性格冲动,并没有恶意。 惊讶过后,沈凝便冷哼一声:“他是担心俞秀才在牢房里说出对他不利的话,所以才让俞秀才出来的吧。” 秦时月主动请缨,她穿了男装,在国子监外面守了几天,在这方面,秦时月称得上专业,还真让她发现了一件事。 孙良虽然住在国子监,但他每隔两天,都会在下午下学之后从国子监出来。 那个时间段有很多学生出来到外面吃饭,国子监有食堂,可学生们还是想到外面吃。 孙良每次都会和几个同学一起出来,秦时月悄悄跟踪,发现他并没和同学们一起去吃饭,而是在下一个路口便分开。 秦时月远远听到他和同学说要去表姨家里。 秦时月跟踪,孙良在七天里去了三次表姨家,表姨家住在外城的一个大杂院里。 那大杂院距离国子监并不近,因此,每次孙良都是行色匆匆,因为国子监要了时间就要关闭大门,到时便回不去了,那是要被教授责罚的。 秦时月记下大杂院的地址,可惜孙良每次进去之后便将院门关上,因此,秦时月并不知道表姨是大杂院里的哪户人家。 秦时月把这件事告诉了沈凝,沈凝立刻让青烟和独荒过去查看。 做这种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鬼更合适了。 次日,二鬼便来向沈凝复命。 独荒说道:“我到了那里,就见到了一个女鬼,那女鬼是吊死鬼,死了二百年了,她就是死在那一片的,那里的事,没有哪只鬼比她更清楚。 据她所说,那个穿蓝袍子的书生是半年前租下那里的,但他自己并没有住,而是租给一对祖孙,祖母带个小孙子,据说是他的亲戚,这对祖孙几乎不出门,那孙子以前是个癞痢头,现在治好了,可还没有长出头发来,小孩子可能是嫌难看,从来不和院子里的小孩一起玩,祖母倒是偶尔和街坊说说话,只知道她姓王,都叫她王婆子,她那孙儿叫王小山,但是小孩子们都叫他小光头。” 沈凝问道:“你们有没有见到那对祖孙?” 青烟说道:“见到了,我进去看了,祖孙二人都在睡觉,那小孩七八岁的样子吧,确实是个光头,那婆子看上去也不太老,顶多四十出头。” 沈凝眯了眯眼睛,七八岁?冰姐儿也是七八岁! 七八岁的女孩虽然还没有留头,可也不会剃光头,但男孩子却不一定,有些七八岁了,还顶着一个茶壶盖,茶壶盖剃了,就是光头了。 因此,一旦看到一个小光头,大家便会自然而然地认为那是个男孩子。 可惜,他们谁也没有见过冰姐儿,不知道冰姐儿长得什么模样,即使沈凝亲自去见了王小山,也无法确定那就是冰姐儿。 那晚,她悄悄从家里出来,到了大贪官的墙头外面,没错,就是挖出夏家六口尸体的地方。 自从挖出了尸体,那地方就成了整条甜水胡同的禁地了。 后来大家凑钱,索性请了工匠,把那块地方用青砖围了起来,看不见也就不害怕了。 京城比白凤城大多了,也繁华多了,一时半刻,沈凝能够找到的,离家近又没人去的地方,便只有这里了。 沈天师没费力气,便越过那道新砌的墙,那片地方位于两堵墙之前,现在是一条夹道了。 其实这里现在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夏家六口投胎的投胎,开客栈的开客栈,尸体也早不在这里了,夏老头一家这辈子也不会再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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