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349章 要换地图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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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尽管沈二老爷告诉老太太,到了京城肯定不如在白凤城住着舒服,老太太也一口咬定,我去了有地方住,那是自己的房子,是自己家,有啥不舒服的?
  沈二老爷无奈,老太太去不去京城,可不是他这个次子能够决定的,还要去和大老爷商量。
  没想到沈大老爷一脸喜气,手里拿着一封信,那拿信的手竟在微微颤抖。
  “大哥,您这是怎么了?谁来的信?”
  沈大老爷一把抓住沈二老爷的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
  “二弟,我,我要被启用了!”
  沈二老爷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怔怔地看着沈大老爷:“什么启用?”
  “二弟,前阵子我给京城的同科范扬写信,说了我腿疾痊愈之事,今日便收到范扬兄的来信,通政司有个参议的空缺,他把我的事和通政令叶大人说了,没想到叶大人居然还记得我,已经将我的名字报到了文选司,如无意外,这事就能定下来。”
  五品及五品以下官职,只有衙门堂官没有意见,文选司便能定夺,沈大老爷的名字,是通政令亲自递过去的,这事便成了大半。
  沈大老爷没有告诉沈二老爷的是,他在致仕之前,是礼部员外郎,从五品,而通政司的这个参议的位置,却是正五品,当然,从五品去干正五品的差事,朝廷早有先例,不足为奇,但是一般这种事不会长久,只要这人没有惹出大乱子,顶多一两年,从五品便能晋为正五品。
  沈大老爷致仕多年,好在他没有放弃当年的人脉,才能等到今时今日。
  沈二老爷非常高兴,又说了他要和沈凝去京城做生意的事,沈大老爷怔了怔,沈凝也要去?
  其实,刚才他收到信是太过激动了,现在平静下来,便把这事和沈凝联系起来了。
  不仅是沈凝,还有白老太太。
  他屋里现在还供着白老太太的画像呢。
  想当初白老太太之所以会赐他仙丹,看的是沈凝的面子,因为他是沈凝的亲爹,所以白老太太才会将他的腿治好。
  可如果沈凝还被关在那个小院子里,这一切全都不会发生。
  就连老母亲,现在可能还半死不活地躲在床上,人事不知,哪像现在,像个小孩子一样使小性子要跟着一起去京城。
  沈大老爷忽然看到沈二老爷正在看着自己:“二弟,你这是什么眼神啊?”
  沈二老爷:“大哥,这是凝儿的福荫,一定是!”
  沈大老爷给京城写了信,托了知府大人,六百里加急送到了京城。
  没过几天,吏部文选司的任命文书就到了,沈大老爷激动得热泪盈眶。
  虽然通政司是清水衙门,可这却意味着,他从此再次踏上仕途。
  拜祭了祖先,又去老宅拜了家仙,选了黄道吉日,沈家一行动身前往京城。
  秦家兄妹原本都要跟着,但是沈凝只让秦时月一起去,秦时雨留在白凤城。
  沈家男丁全都走了,只留下红宝一个小不点,而顾容容同样如此,她一个女孩子开铺子很不容易,秦时雨虽然在生意上帮不上忙,但是他每天过去转转,也没有地痞无赖敢造次,沈梨花的铺子就在隔壁,也因此太太平平。
  秦时雨拍着胸脯,对沈凝说道:“你们放心吧,这边有我,我看谁敢找不自在。”
  沈冰也想跟着,可是沈凌再过半年就要成亲了,家里有很多琐事,别看她小,却也能帮着理事了。
  沈冰拉着沈凝的手:“二姐姐,等那边的铺子上了正轨,你就要回来呀,要不,我过去找你们也行。”
  沈凝拍拍她的脸蛋:“大姐姐成亲时,我们都要回来的,说不定到时就把二婶和你一起接过去呢。”
  临走之前,沈凝接连几天没有出屋,画了不少符,难得大方地全都留给了胡德,没有这么多现银?没关系,先赊着。
  青烟和独荒自从吞噬了双头怪婴之后,灵力大涨,如今他们已经可以脱离尸身,长途远行了,因此,这一次,他们全都跟着一起去。
  二鬼高兴极了,他们活着时没有去过京城,现在死了,反倒能去京城逛逛了,到时,他们要和京城的鬼圈搞好关系,互通有无,最好再多结交一些鬼脉,以后无论是在白凤城,还是在京城,就能一呼百应,再也不怕打架时凑不够鬼手了。biqubao.com
  而在临走前的一晚,沈凝终于第一次和出尘子对话。
  出尘子已经在魂瓶里住了快两个月,沈凝没有理过他,却日日冲着魂瓶念咒施法,出尘子刚刚进去时还有些灵力,现在却已经奄奄一息。
  这些日子以来,出尘子已经知道把他收进魂瓶的人是谁了。
  居然就是沈家那个女子!
  “呵呵,沈家竟然让一个女子给他们改运,妄称读书人,荒唐,可笑!”
  沈凝冷笑:“先别说沈家了,说说苏允之和你师父玄青子的事吧。”
  魂瓶内没有了声音,隔了过一会儿,出尘子才幽幽说道:“你竟然连这个也知道。”
  “你们这些邪修个个该死,受到反噬是罪有应得,可你却不知悔改,一大把年纪了还要搞三搞四,若是你低调行事倒也罢了,还要让你那没出息的徒孙张志德,拿着桃木剑四处行骗,呸,没本事还嘚瑟,你不该死谁该死?”
  出尘子气个半死,这小丫头太没礼貌了:“你你你,什么徒孙,我可不认那什么徒孙。”
  沈凝:“不是你的徒孙,你会把苏允之的桃木剑送给张志德?出尘子,我看你年纪大了,是老糊涂了吧,对了,你还有个徒弟,是个独眼,叫什么青云真人的,对吧?”
  出尘子:“一派胡言!那静虚观要为我做事,我自是要给他们一些好事,那柄桃木剑乃大凶之物,我不想留了,就给了他们,是那张志德自己拿去四处炫耀,与我无关,至于那青云真人,更和我没有关系,他只不过是那苗女的下人而已,一个低三下四的东西,学了些皮毛就敢自称得道,不知所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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