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余头是做生意的,平时出出进进都是人,胡德进来时,大门敞开着,胡德能进来,其他人也能进来,胡德看到尸体时,忍不住叫了一声,于是便被后面来的人听到,有人去报官,仵作现场验过尸体,老余头和徐琴娘都是刚死不久,也就是说,胡德进来时,他们刚刚咽气。 而胡德的鞋底和手上全都沾了鲜血,所以,他便成了此案第一嫌疑人。 顺儿一边说一边哭:“东家肯定不会杀人的,何况那还是少东家的亲娘。” 沈凝也相信胡德不会杀人,胡德没有那个胆子。 “我去过衙门了,衙门不让我见东家,也不知道东家在里面有没有挨打,东家那个身板,经不住打的。” 顺儿又哭了起来,难得,胡德那种自私自利又凉薄的人,还能有这么一位忠诚的伙计。 胡德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儿子还是个小孩子,顺儿唯一能想到可以帮助胡德的人,便是沈凝了。 沈凝叹了口气,对顺儿说道:“案发之地是不是已经封了,我们进得去吗?” 顺儿抹一把眼泪:“老余头住在榆树胡同,也是大杂院,那院子里还有其他住户,衙门不可能把整个院子全都封了,顶多是把老余头的屋子给封上了。” 沈凝点点头:“好吧,咱们过去看看。” 沈凝进屋向老太太如实禀明,老太太一听就来了兴趣:“榆树胡同啊,那离这里也不远,对了,我记得谁是住在那里来着?” 老太太看向钱妈妈,钱妈妈忙道:“是王翠,王翠就住那里。” 老太太也不用人扶了,自己便站起身来,对沈凝说道:“走走走,你还小,这种事哪能自己去啊,祖母带你去。” 沈凝...... 老太太兴致很高,沈凝只好顺着她,那里是大杂院,老太太喜欢热闹,那就一起去吧。 到了榆树胡同,钱妈妈便去找来王翠,之前听到这个名字时,沈凝还以为王翠是个年轻媳妇,见到本人才知道,原来也是个老太太。 王翠看到老太太,高兴极了:“哎哟,我的老寿星,我这还准备今天见到您老人家,把这新鲜事说给您听呢,没成想今天一大早,衙门就来人,挨家问话,我这就没去成,没想到啊,您亲自过来了!” 原来,王翠就是老余头的房头,这个大杂院就是她家的。 她把大杂院租出去,买下隔壁的一个一进小院,一家人便住在那里,和大杂院一墙之隔。 她虽然没有住在大杂院里,可她是房东,所以今天也被衙门问话了。 沈凝说要到老鱼头的屋子里看看,王翠热情地领着她们过去:“老余头租了三间屋子,他卖鸟食和鱼食,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整的,那些鸟啊鱼的,就是喜欢他卖的这些,反倒不爱吃小米了,不过,他卖的东西便宜,倒是也没赚到大钱,否则,他早就自己买房了,也不用挤在我这里了。” 老余头租的三间屋子,已经贴了衙门的封条,案子没破之前,封条不会揭下。 王翠直叹气:“唉,以后这房子就租不上价喽,这房价没有个两三年涨不回来。” 老太太忙问:“那这院子里的其他租户呢?有没有说不租了?” 王翠笑道:“那倒是没有,这个您放心,来我这里租房的人,哪个也不是有钱人,顶多降上一成的房租,他们就乐得不成了,这年头,谁还会和钱过不去,等这封条揭下来,我就请个道士过来,热热闹闹做场法事,这事也就翻篇了。” 所以说,穷人是没有资格挑剔的,凶宅什么的,总是有人会去住,真的是胆子大或者不信鬼神吗?不过是没钱罢了。 王翠的儿子和女婿都是做小生意的,上次通过老太太的关系,在沈二老爷那里低价拿了一批货,大赚了一笔,从那以后,王翠恨不能天天都陪老太太聊天,现在老太太送上门来,王翠搜肠刮肚,把她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 她这是陪老太太聊天吗?不是,她是在给财神爷上供,不用供品,只是说上几句话。 而沈凝此时,却独自站在凶案门外。 她看到了一只老鬼,这老鬼并不是长得老,而是当鬼的资格老。 老鬼就坐在堆放杂物的棚子下面,看到沈凝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老鬼连忙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沈天师,您有啥吩咐?小的愿意给您鞍前马后。” 沈凝:“你认识我?” 老鬼:“放眼这白凤城,谁不认识沈天师啊,咱们这一城的鬼,都靠沈天师罩着呢。” 沈凝:我怎么觉得我像是黑吃黑的那个老大呢。 “你一直在这里?死在这里的?”沈凝问道。 “是啊,小人死了三十年了,等她死了,一起去投胎。” 老鬼说着,冲着王翠指了指。 沈凝好奇:“王翠明明是全福之相,她老伴应是还活着。” “哼,活着的那个只是添头,我才是这世上最爱她的人,我和她是青梅竹马,可惜却被李大发那个臭小子捷足先登,我不甘心,李大发和她住在榆树胡同,我便也在榆树胡同买了房,我就要守着她,守一辈子,可惜啊,我情深却寿浅,只活到二十三岁,我不甘心啊,所以我不去地府,就在这里陪着她,等着她,等她死了,我要抢在李大发前面,拽着她一起入地府,嘿嘿,天师啊,到时小人求到您面前,还请您给一张渡符。” 沈凝嘴角抽了抽,没想到竟然还是个痴情鬼。 她对老鬼说道:“回头把你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告诉青烟,改天我和城隍说说,你直接去找他吧。” 难道本天师为了给你们渡符,还要一直留在这里吗?现在答应你,万一到时候你们找不到我,耽误了去地府的时辰,这果报又要落在本天师头上,本天师不背这个锅,让城隍背去。 老鬼一听,顿时大喜,他也担心,万一到时候天师恰好不在就麻烦了,现在可以去求城隍领路引,那就再好不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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