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299章 又一对兄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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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沈二老爷回到时县,却已经人去楼空。
  沈凝不在,秦家兄妹也不在。
  沈二老爷都傻了,他把侄女给弄丢了!
  掌柜好心劝他:“您侄女临走时叮嘱过我,让您回来以后,就在这里等着她,她多则四五日,少则一两日就会回来。”
  这话听得有些耳熟,沈二老爷想起来了,这不就是他回白凤城之前对沈凝说过的话吗?
  这么快,就转送给他了?
  也就是说,他没把侄女弄丢,而是侄女把他给弄丢了,不,是把他给遗弃了!
  原本,沈二老爷心情极好,这次的生意做得要多顺利就有多顺利,而且,这几天他的运气好到爆棚,无论什么事,到了他这里全都顺风顺水,就像他是老天爷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一样。
  咳咳咳,沈二老爷似乎听到沈老太爷正在骂他,罪过罪过,他就是这么一说,老爹可千万别当真。
  平安:“二老爷,您的运气这么好,是不是和那个阿辉有关系啊,好像就是自从您遇到他之后,您的运气就好得不得了。”
  平安能想到的事,沈二老爷当然也想到了。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人家齐悦还帮着阿辉问名了呢,他可什么都没做过,阿辉先是让孩子给他夺回被偷的钱袋子,后来还让他顺风顺水做完这笔生意。
  沈二老爷是实在人,别人敬他一尺,他便还人一丈。
  “走,咱们再去买点东西,给那些可怜的小老鼠送过去。”
  平安想说,二姑娘都说了,阿辉一家已经走了,不在时县了,现在您喂的那些老鼠就是真正的老鼠了,喂了也是白喂了。
  可平安转念一想,怎么会白喂呢,小老鼠还能长上二两肉呢。
  至于老鼠长了二两肉,最后会便宜谁,平安没有去想。
  沈凝能掐会算,也算不出沈二老爷竟然又去喂老鼠了,而且他不仅喂了老鼠,还给时县的善堂里送了不少米面。
  而此时的沈凝,已经到了保州府。
  保州府虽然不如白凤城繁华,可毕竟是州府,自不是时县那种小地方可以相比。
  这时就要体现出秦家兄妹的本事了,他们不但以前来过保州府,而且还和这里的镖局有些交情。
  那家镖局的总镖头,有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
  总镖头姓白,儿子白松,女儿白枫。
  这两位看到秦时雨,就像是在海上迷路的人忽然看到了指路的明灯。
  “秦大哥,你总算是来了,你不来,我们就要去白凤城找你了。”
  “秦大哥,你来得太好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哪怕下一刻就死了,我也能含笑九泉了。”
  秦时雨忙问:“你们两个又闯祸了?还是白总镖头要给你们娶后娘?”
  两人一起摇头,都不是,我们遇到的事,可比你说的这个厉害多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看得心烦,有话快说,不说我就走了。”秦时雨没好气,他最烦这种叽叽歪歪的了。
  两兄妹交换了眼色,又看向一旁的陌生人沈凝。
  秦时雨说道:“这位是沈二姑娘,都是自己人。”
  兄妹俩从小就认识秦家兄妹,听说秦家兄妹去了白凤城,有好几次,他们都想离家出走,到白凤城跟着秦时雨混了。
  既然秦时雨说这位沈二姑娘是自己人,他们当然没有异议。
  做为哥哥的白松先来:“秦大哥,是这么回事,我家的确有人闯祸,但却不是我们兄妹,而是我爹,我爹闯祸了。”
  秦时雨从记事起就认识白总镖头,那位要武功有武功,要人脉有人脉,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在江湖上闯出了一番名号,一直都是他敬佩的长辈。
  “白总镖头闯了什么祸?”
  能让白家兄妹急成热锅上蚂蚁的事,一定不是小事。
  白松叹了口气:“我们有个小姨,她是我娘的亲妹妹,我娘去世之后,我们和外家依然经常走动,而我们这个小姨最疼我们,小姨只比我们年长五岁,逢年过节就会给我们缝制新衣新鞋,我和小妹的漂亮衣裳,都是小姨给我们缝的。
  小姨为了照顾我们,直到前年才出嫁,姨父叫雷福春,是个童生,原本是在书斋里做抄书的营生,我小姨识文断字,经常带着我和小妹去书斋里买书,一来二去,两人就看对眼了,我外公看他是读书人,人也老实,又生得白净清秀,不像我爹是个大老粗,就同意了这桩亲事。”
  白松说到这里,顿了顿,继续说道:“雷福生的家远在几百里外的山沟沟,他给家里写了信,不久,家里回信,也同意了这门亲事,他家里人为了节省盘缠,就让他们在保州先成亲,让亲戚出席便可,以后有了孩子再回去祭祖。
  我外公当时还觉诧异,哪有儿女成亲,家里父母不来的。
  不过雷福生解释,说他家贫,他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两个姐姐都是从小被卖掉的,他四岁的时候,有个远亲回乡祭祖,看到他后很喜欢,他爹娘见了,就让这位亲戚掏了五两银子,把他买了下来,不过因为是亲戚,所以没签卖身契,就只是口头上卖了。
  他给那亲戚家的孩子做了五年书僮,亲戚发现他是读书种子,就不让他当书僮了,而是送他去读书,他很懂事,自从去读书后,便没要亲戚的钱,自己一边打工一边读书,后来他考上童生,亲戚更是和他言明,以后只是亲戚,再不要提起卖身之事。
  外公很是感慨,对这位亲戚很是敬重,两家人也当亲家走动起来。
  我小姨成亲的第二年,便生下了小表弟程儿,因着程儿还小,不方便长途跋涉,所以他们直到今年,程儿满了周岁,才决定回乡祭祖。
  我们和那位远亲,全都准备了丰厚的礼品,让他们一家带回乡下。
  我爹还特意从镖局里挑了两名镖师,陪同他们一起回去。
  可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去之下,竟然有了一番祸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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