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264章 霍明睿:她关心的居然不是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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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家。
  商太太还在哭,但不是为心爱的花瓶而哭,而是她从儿子口中得知了外面的流言蜚语,她觉得以后她也没脸见人,没脸去保州了。
  而聂元北,却也没有安静读书,他知道有了聂大娘子的事,不但与沈家的亲事泡汤了,就是其他人家,得知聂家有个被休大归的大姑姐,也不会同意,毕竟,聂大娘子的威名,以前也只有聂袁两家以及为数不多的外人知道,可是经过袁家的大肆宣传,现在已经是街知巷闻了。
  门当户对的人家,谁会把女儿嫁过来,不但要服侍婆婆,服侍丈夫,还要面对凶悍狠戾的大姑姐,又不是天底下只剩下聂元北一个男的。
  因此,即使聂元北从门子口中得知聂大娘子的婆子回来过,他也没有动过要接聂大娘子回来的心思。
  婆子说他姐不见了,哈,他姐难道还会去寻死吗?全城的人都死了,他姐也不会想不开去寻短见,素来只有她让别人去死,她自己是万万不会的。
  谁知道她姐和那婆子演的哪出戏,这是不犯狠,改成卖惨吓唬人了?
  那还不如真丢了,索性死在外面一了百了。
  正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被老光棍打得鼻青脸肿的聂大娘子,做梦也不会想到,她丢了之后,真正寻找过她的,只有那个被她呼来喝去的婆子而已。
  她的亲娘亲弟弟,没有一个找她的。
  不过,聂大娘子也的确厉害,在新婆家一家人的打骂之下,竟然顽强地活了下来,只不过两年之后,因为她一直怀不上孩子,又被卖去了更远的地方,但是这一次她没有那么幸运,被人一棍子打在头上,傻了。
  她早已经忘了那个被她打断双腿扔在街上的可怜丫鬟,也早已经想不起她重重扇向沈凝的那记耳光,可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她身上的因果,逃不掉的。biqubao.com
  当然,这都是后话。
  此时的沈凝,正悠哉悠哉坐在花容记里,正是中午,没有客人,顾容和秦时月拿着刚买的包子过来,大家一起吃饭。
  这里不是沈府,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大家就是一边吃一边说,沈梨花从不在外面摆长辈架子,她喜欢看小姑娘们凑在一起说八卦,说衣裳说首饰,她偶尔插上几句,说说笑笑,人也变得年轻起来。
  秦时月正在讲在铺子里听到的八卦:“袁家和宋家开始议亲了,就是那个生了十二个姑娘的宋家!”
  沈梨花怔了怔:“这么快就议亲,聂大娘子大归也没几天吧。”
  沈冰却在好奇宋家的事:“咦,袁家相中的是宋家哪个姑娘啊?”
  沈凝听说过宋家,毕竟,白凤城就那么大,家里有十二金钗的,也只有宋家一个。
  秦时月便道:“听说是宋家的五姑娘宋盼儿,五姑娘十七了,因为守孝耽误了三年,一直没有订亲。”
  沈冰直咧嘴:“宋盼儿才十七,那袁家二爷快三十了吧。”
  顾容容说道:“是啊,差了十多岁,就这样,外人也觉得是宋家高攀了,袁家比宋家的家世好,而且,宋盼儿是庶出的。”
  宋员外一心求子,原配连生三个女儿,另外四个姨娘总共生了九个女儿,最小的那个刚满周岁,据说进门不久的新姨娘怀了身孕,可那怀相,看上去还是个女儿。
  等这位新姨娘生了,宋家就不是十二金钗,而是十三金钗了。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宋员外有个宋老丈人的外号。
  白凤城里有三家姓宋的,都是同宗,而且全都捐了员外,因此,若说宋员外,那可能不知道是哪位宋员外,可若是说起宋老丈人,那便都知道了,就是有十二个姑娘的那个宋家。
  沈凝不认识宋盼儿,以前她是丧门星,平时也不出门,城里的大家闺秀没人认识她,现在她虽然把丧门星的帽子一脚踢进了白凤河,可她太忙,忙着画符,忙着捉鬼,没空认识那些大家闺秀。
  因此,关于袁家和宋家的亲事,沈凝就是这耳进,那耳出,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沈凌和宋盼儿认识,听到沈冰说起这门亲事,沈凌有些替宋盼儿难过,虽说聂大娘子是活该,可袁家的那几个妯娌,也不是善茬,且,填房就是填房,是和原配不能比的。
  晚上,沈凝去了白凤河边,她备了香烛和供品,放出那只女鬼。
  女鬼跪下给她磕头:“奴婢谢过天师,谢过天师。”
  沈凝叹了口气:“愿你来世刚强起来,不要再像今生这般软弱了,毕竟,如本天师这样善良又有本事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微不可闻的轻笑,沈凝的耳朵动了动,呵呵,偷听就偷听吧,居然还敢笑,你礼貌吗?
  藏身暗处的人有些无语,这送鬼投胎都不忘自夸几句的,恐怕也只有这个小丫头了吧。
  沈凝召来鬼使,带女鬼去投胎。
  两点功德落入她的掌心,进入灵台之中。
  沈凝一笑,虽说是顺手白捡的功德,可也没让她白忙活一场,不错不错。
  沈凝心情大好,正准备收摊回府,忽然想起暗处还有一个偷窥的。
  她清了清嗓子:“别藏了,出来吧,我知道是你!”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暗处走出来,走到近前,沈凝上下打量他,三个月不见,这人好像长高了,不对,也可能是瘦了以后显得高。
  见小姑娘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霍明睿脸颊微烫:“好久不见。”
  沈凝咧开小嘴,还给他一个露出八颗牙的灿烂笑容:“是啊,好久不见,你的伤都好了?”
  “嗯,全都好了,多亏有你及时医治,否则不会好得这么快,说不定还会落下病根。”
  沈凝又问:“刘澍呢,他怎么样了?”
  霍明睿心口一堵,不是吧,你才和我说了两句话,就又问起刘澍来了?
  那个叛徒,她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死了。”霍明睿语气淡淡,就像是死的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只苍蝇。
  “那他背后的人呢,就是指使他来暗算你的人,查出来了吗?”这才是沈凝最关心的事,就像是看了一本书,却没有看到大结局,你说急不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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