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242章 闲不住的沈天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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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凝笑着说道:“那你就是小看白老太太的孙子们了。”
  果然,刚刚还扛着大口袋艰难前行的刺猬,眨眼之间便不见了踪影。
  春俏揉揉眼睛:“它跑得也太快了吧?”
  这速度,骑着马也不一定能追上,想抢它的东西,不容易!
  说到“跑”,沈凝又想起一件事来,那只叫徐丽娘的厉鬼说过,当时有人横死在铺子里,一到晚上就不安生,所以那铺子的东家便请了一位道士来做法事,徐丽娘运气不好,刚好是在那天去找徐琴娘报仇,结果被道士的桃木剑伤到,现出原形,被徐琴娘看到,趁着徐丽娘受创没有再来,徐琴娘便将胡小光送到胡德身边,自己逃命去了。
  而白家那三只小刺猬也差不多是那个时候出现在时县的,莫非也和这件事情有关系?
  对于白家这样的出马仙家族而言,能够被放出去历练的子孙,都是已经化形的,不能化形的,就像刚刚来送信的这只,是不会放心让他出远门的。
  能化形,至少也要百年的道行,沈凝与白老太太聊过,白老太太的子孙众多,可是真正能化形的,也没有几个,也就是说,这三只刺猬就是全家人的希望。
  徐丽娘说过,道士法力平平,可他的桃木剑却是有些来历的好东西,桃木剑能辨出灵体,将徐丽娘打得现出鬼身,当然也能把出马仙打得现出原形。
  沈凝原本是想让秦时雨和秦时月往时县去一趟的,现在想了想,还是她自己亲自去吧。
  一来,秦时雨和秦时月虽然武功高朋友多,可毕竟只是普通凡人,他们能打听到的,也只是普通人能够看到听到的事情,涉及到仙家,就不行了。
  二来,沈凝现在也是真的闲,她很闲!
  活了两世,沈天师都是闲不住的性子。
  眼下最麻烦的事,就是要找一个什么借口才能去时县。
  这一世的大家闺秀的身份,虽然悠闲惬意,可是却不能随心所欲,沈家已经给了她很大的自由了,可尽管如此,也无法和前世相比。
  其实前世,她背后是偌大的天师府,她表面看似行事恣意,其实也不能任性妄为,天师府的条条框框都要遵守。
  所以细想起来,无论是前世和今生,其实都要受到拘束,天师府没有任何情面可讲,一是一,二就是二。
  可沈家不是,她撒个娇求求老太太,看似不行的事,便也就行了。
  说起来,还是这一世的沈家更自在一些。
  想到这里,沈凝心里平衡了。
  她开开心心去找老太太,没有拐弯抹角,也没有说谎话,她实话实说,把白老太太请她帮忙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白老太太?那是家仙啊!
  老太太对白老太太心存感激,她的腿就是白老太太治好的,听二儿子二儿媳讲过,当初也多亏白老太太出面,才揭穿了梁忠的嘴脸。
  如今白老太太的孙子丢了,而且一丢就是三个,老太太换位思考,立刻感同身受。
  “帮,一定要帮,白仙家对咱们沈家有恩,如今白仙家有事,咱们一定要帮忙,让你二叔和你一起去。”
  沈凝连忙婉拒:“二婶有了身孕,还是让二叔留下照顾二婶吧,请秦家兄妹与我同去,祖母放心,只是找人而已,不会有事的。”
  “不行,你一个没出阁的小姑娘,哪能自己出门?必须要有长辈跟着,这样吧,让你爹陪你去,反正他整日也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老太太说起大儿子来,那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再说,沈大老爷确实也挺闲的。
  老太太把沈大老爷叫过来这么一说,沈大老爷能说不答应吗?不能。
  再说,沈大老爷认识时县的知县大人,这就要说起读书人的关系网了。
  在一个学堂里读书的是同窗,一个地方的是同乡,同一届考上的叫同科,无论是授课恩师,还是高中后拜的座师,只要是同一位老师的弟子,无论彼此是否认识,也无论相差多少岁,都是同门。
  张三和李四是同窗,李四和王五是同乡,王五和赵六是同科,而赵六又和张三是同门。
  于是,绕来绕去,便形成了一个个小圈子,而这些小圈子之间彼此也有交集,一个圈子套着另一个圈子,一个套一个,就成了关系链。
  沈大老爷和时县的知县,便是这关系链上的。‘
  赵知县的同窗好友,恰好与沈大老爷是同科,一来二去,沈大老爷和赵知县也就认识了。
  时县距离白凤城不太远,半日便到,两天之后,沈凝一行便到了时县。
  他们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就在客栈里用了午食。
  客栈干净又雅致,位置也十分优越,只是这饭菜就差了一些,几人不约而同想起在忠县时遇到的那位客栈东家,御厨的后人,就是不一样,同样是开客栈的,这饭菜的质量也差得太多了。
  就连沈大老爷也对这些饭菜很有意见,最后决定,以后不在客栈里吃饭了,哪怕是早食,也要到外面吃。
  不过,沈凝没有想到,就是一顿饭的时间,小海居然从伙计那里打听到一件事。
  原来,两个月前,时县有一家酒坊出了事,那家酒坊有很多大酒缸,有一天,伙计掀开其中一口酒缸的盖子,却发现有个人死在酒缸里,那个人就是酒坊里的另一个伙计,他已经两天没来了,也没打招呼,东家很生气。
  报官之中,衙役和仵作都来了,那个人是中毒而死。
  于是酒坊里的人全都被抓走了,审了几日,人就被放出来了,这个案子也破了。
  原来死者就是酒坊里的另一个伙计,他欠了高额赌债,被逼得走投无路,便自尽了,他用的是老鼠药,卖老鼠药的还记得他。
  且,他在家里留下了遗书,因为曾经向东家借钱,东家没给,伙计就恨上了东家,反正自己也不想活了,就想死了也要坑东家一把,谁让他不借给自己钱呢。
  这伙计是自杀,人证物证都有,这酒坊的东家就是个倒霉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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