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223章 沈凝:原来你是这样行善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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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妇人就是刘阿喜的弟媳,这里的人都叫她刘大嫂。
  刘大嫂讲得口沫横飞,从上午到现在,她至少已经讲了六遍了,这条街上,但凡不是聋子,能知道的全都知道了,隔壁街的,但凡不是瘸子,能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沈凝之所以会来这里,其实是想从刘家夫妻这里,找到关于独眼老道的线索。
  刘阿喜居于深宅之中,她居然是贵妾,可妾就是妾,杨家可以养着她,可是却不会让她随意出来走动,所以刘传宗夫妻,就是她的手和脚。
  至于杨婷,沈凝对她不感兴趣,反噬那是肯定的,至于怎么反噬,则要看杨婷利用灵牌做过什么孽了。
  现在听说杨婷认为自己身怀六甲,想来她作的孽是和孕事有关。
  刘大嫂忙着讲八卦,刘传宗却还在招呼客人,今天因为有这杨姑娘的事,铺子里来来往往都是人,如果不趁机多卖点东西,那他婆娘的唾沫就浪费了。
  刘传宗刚刚送出去两个客人,一抬眼,便看到一位面生的小公子带着小厮走了进来。
  刘传宗的铺子开了不是一两天了,忠县就那么大,但凡是有点家底的人家,家里有几口人,都长什么样,刘传宗心里都有数,这位小公子气质和穿戴全都不俗,还有一副好相貌,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只是这张脸,却从没见过。
  刘传宗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biqubao.com
  他笑着走过来,热情地说道:“小公子,这是刚到忠县吧,咱们这里山好水好风景好,您这趟可没白来。”
  沈凝听到“好山好水”四个字,便想起了马蹄山,风景不错,重要的是有藤条。
  “你们这里有藤条做的东西吗?”沈凝随口问道。
  “有有有,您看这些,还有这些,对了,这些花瓶花篮最适合送给表姐表妹们了,这椅子也不错,夏天里往花园里这么一躺,小风一吹,那叫一个惬意。”
  刘大嫂口才好,刘传宗的口才也不错。
  沈凝没有表姐表妹,但是堂姐堂妹却是有的,她挑了几个花瓶花篮,又挑了几把款式各异的躺椅,付了钱,让刘传宗送到客栈。
  刘传宗大喜,他没有看错人,这小公子果然是个大客户。
  这时,刘大嫂的听众已经换了一批人,沈凝忍不住侧耳去听,刘传宗多机灵的人,立刻说道:“小公子是外地来的,怕是不知道咱们忠县的事吧?”
  沈凝点点头:“我家在白凤城,今次是跟着爹爹来忠县访友,还是头回来这里。”
  她没有瞎说,沈大老爷在忠县确实有朋友,就是县衙里的县丞,虽然不是深交,可坐在一起谈谈学问还是可以的。
  听说沈凝是陪着父亲一起来的,刘传宗眼睛一亮,看小公子买藤椅的数量,就知道定是大户人家,因此,这对父子来拜访的朋友,也不会是普通人。
  “小公子可能不知,这说的是城中的首富杨家的庶出小姐。”
  沈凝顿时来了兴趣,眨着如饥似渴的大眼睛,询问杨家小姐究竟是怎么了。
  果然啊,是男人就会对大家闺秀的事情感兴趣,哪怕是这个看上去有几分贵气的小公子。
  “话说这位杨家姑娘乃是庶出,也是杨家如今唯一个还未出阁的姑娘,全忠县的人都知道她贤良淑德,心地善良。”
  沈凝好奇:“她不是大家闺秀吗?平时应是不常出门吧,那为何全县的人都知道她贤良淑德心地善良呢?”
  “小公子这是问到点子上了,这位杨姑娘每天都会带着丫鬟,提着食盒,给街上的乞丐送馒头,那些乞丐吃着杨姑娘送来的吃食,全都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沈凝......
  “她每天都送?在哪里送?是全县城的乞丐都会送,还是只在一条街上送?”
  “当然是每天都送了,忠县不大,可也不小,如果把大街小巷全都走遍,那杨小姐早就累坏了,所以只送一条街,就是县学街。”刘传宗说道。
  忠县的县学,没和县衙在一起,而是在县学街上,那条街上不仅有县学,还有大大小小几家学堂,因为忠县县学里前前后后出过两位进士五位举人,因此,忠县县学虽然比不上大名鼎鼎的白凤书院,可也小有名气,甚至有外地的学生,走了各种门路来这里借读,另外几家学堂便应运而生,进不了忠县县学,便去县学旁边的学堂里念书。
  杨婷每天都去献爱心的地方,就是学子扎堆的县学街。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看刘传宗的小眼神,沈凝便知道,这老小子也是心知肚明。
  不过,有些奇怪,刘阿金是杨家现存唯一的妾室,杨婷是杨家现存唯一的庶女,两人分住东西跨院,按理说,彼此之间应该有几分交情,为何刘阿金的弟弟弟媳说起杨婷八卦来毫不留情呢?
  沈凝又问:“杨家有这么多女儿,有儿子吗?”
  “有啊,那就是咱们十二公子啊。”听听,这语气马上就不一样了。
  旁边一位大婶听到,便笑着插嘴:“这位刘老板就是十二公子的亲娘舅。”
  沈凝忙道:“原来是舅爷,失敬失敬。”
  刘传宗满脸堆笑,又和沈凝寒暄几句,还说十二公子和沈凝年纪相仿,都是一身贵气。
  沈凝却是早就听说,这个杨十二不学无术,已经让嫡母快给养废了。
  提到杨十二,刘传宗便口若悬河,恨不能把这个大外甥夸上天去。
  于是沈凝便知道了一些杨十二的喜好,更从刘传宗口中得知,曾经有一位高级,给杨十二看过,说杨十二乃是大器晚成,生在富贵乡,吃喝不愁,三十六岁一飞冲天,从此青云直上,乃是男人当中最好的命格。
  听得沈凝嘴角直抽抽,三十六岁,杨十二现在也不过十二三岁,二十多年后,他没有一飞冲天,杨家想找这位高人退钱都找不到。
  偏偏刘家人相信,杨家人也相信。
  “请问刘舅爷,可知那位高人仙踪何处,不瞒你说,小生也想请他算上一算,看看小生何年才能高中进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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