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睿也醒了,但是他发起了高烧,晕晕乎乎,努力睁开眼睛,当他看清来人时,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有说,绷紧的神经彻底松懈下来,昏睡过去。 那名锦衣卫眼睁睁看着进来的少年在他面前视若无睹地走过去,走到霍明睿身边,用手背贴上霍明睿的额头,试了试体温,取出一颗丸药塞进霍明睿嘴里,她塞药的动作非常粗鲁,直接抬起霍明睿的脸,掰开嘴巴,把药丸塞进去后,猛地按住霍明睿的嘴,啪的拍了一下,那药丸便吞进腹中。 那名锦衣卫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那可是霍明睿啊,是活阎王! 沈凝连个眼角子也没有给他,她像翻烧饼一样,把霍明睿翻了过来,第二次解开霍明睿的衣裳,从葫芦里倒出些许白酒,为霍明睿清洗伤口,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清醒过来,他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是趴着的,而在他的头顶上方,传来沈凝抱怨的声音:“这么深的伤口,一准儿要留疤了,可惜了,太可惜了。” 霍明睿有些奇怪,不知道她是在可惜什么。 她的手指落在他的背脊上,只是轻微的碰触,便让他从酸酸麻麻,这种感觉是从里到外,从心底升起,散发到四肢百骸。 他很想看看她,她一边抱怨一边给他清洗伤口的样子,一定非常可爱。 是的,她就是那么可爱。 他从记事起就知道有她的存在,那时的他游走在生死边缘,未曾想过她的存在于他的意义。 他渐渐长大,也渐渐能将生死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在刀光剑影中成长,他有着尊贵的身份,可是过的却是刀尖舔血的日子,时光飞逝,他几乎忘记有她这个人了。 直到那一次,他来了白凤城,第一次见到她...... 他开始收集她的消息,她过往的喜怒哀乐,她受过的非议,她受过的苦楚...... 越是了解,他便真是愧疚,她承担了太多,而他能够给予她的,却太少太少。 “......你......”他想叫她的名字,却忽然想起旁边还有一个人,本能地,他不想让无关紧要的人知道她的芳名。 那个他午夜梦回,他在心底默念过无数次的名字。 “我什么我,闭嘴,不要浪费力气!” 沈凝没好气地说道,说着,她扔过一根木棍:“咬着!” 霍明睿没有多问,听话地将木棍咬在嘴里。 沈凝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根针来,在他的皮肉里穿针引线,就好像被她缝的不是伤口,而是一件衣裳。 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青筋突起,霍明睿紧紧咬住那根木棍,不让自己喊出声来,疼,真疼啊,但不知为何,他却又觉得非常畅快! 他知道沈凝是在为他医治,这种独特的医治方法,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知效果如何,不,效果一定好,因为这是她亲手缝的。 沈凝终于把伤口缝好,抹了药,这才长舒一口气,她对霍明睿说道:“你现在还在发烧,最好不要吃饭,吃了也会呕吐,你先睡觉吧,养精蓄锐。” 霍明睿嗯了一声,果然闭上了眼睛。 沈凝把药品收了起来,又在霍明睿身上摸了摸,居然摸出一条牛皮绳来。 她用手抻了抻那条牛皮绳,别看细细一条,可却非常坚韧,不愧是锦衣卫,专业的就是专业。 沈凝满意地点点头,这才看向那名锦衣卫。 她走过去,三两下便用牛皮绳把那人捆成粽子,这才伸手掀去那人后背上的符,那人这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后背上被人贴了一道黄符。 难道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了。 沈凝收了那道符,却又取出另一道符,还是贴在那人后背上。 就在那道符贴在身上的那一刻,那人忽然便有了要倾诉的欲望,没等沈凝开口问他,他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他叫刘澍,他的父亲也是锦衣卫,后来殉职了,因此,朝廷嘉奖他的父亲,又多给他家一个袭职,这样一来,他家便有两个武职了。 他是独子,因此,另一个恩荫便给了二叔家的堂弟。 不过,兄弟二人虽然都是锦衣卫,但一个在京城,另一个则在外地的卫所。 几个月前,堂弟索爱不成,掐死一名少女,那名少女出身书香门第,父亲和兄长皆有功名。 此案清晰,堂弟死罪难逃。 堂弟是二叔家的独苗,而刘澍的父亲去世之后,他和母亲孤儿寡母全靠二叔照顾,二叔对他有恩,因此,当二叔找上门来时,他知道自己没有退路。 二叔告诉他,有人说可以为堂弟脱罪,但是需要他的配合。 面对二叔半是威胁半是乞求的目光,他妥协了。 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他便事事都听二叔的,不可能这件事上违悖二叔的意愿。 二叔很快带来对方给的一包药粉,还有一个要求,对方让他杀死一名同僚,并将人头砍下,送到城外的山神庙。 他犹豫再三,将那人给的药粉混在一名同僚的茶水中,趁着那人昏迷将人杀死,头颅砍下,身子埋在隐密之中。 那名同僚就此失踪,至今没有找到,他和那名同僚并不熟悉,因此,从未有人怀疑过他。 他按照吩咐,将同僚的人头送到山神庙,那一刻,他知道,这是投名状,这颗人头是他的忠心,同样也是他的把柄,随时能够要了他的性命。 堂弟很快便脱罪了,因为衙门查出那名死者有个相好,和相好早有首尾,且,已有身孕! 少女的父兄没有想到冰清玉洁的妹妹竟是这样的人,他们觉得没脸,撤了状子,把死者的尸身草草埋了,从此再不提起这件事。 因为苦主不再追究,所以堂弟只是挨了四十大板便被放了出来,在家里养了一个月,锦衣卫是回不去了,但是袭职还在,后来在四卫营谋了一个差使。 堂弟脱身之后,刘澍又等了等,没见对方再提要求,便误以为这件事情翻篇了。 直到前不久,二叔忽然又找到他,将一封信交给他。 那封信里,便是那些人给他的新任务。 霍明睿的性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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