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不知道了,他们都是孤儿,没有家,和我孙子可不一样,这没爹没娘的,根本就不知道啥是孝道,不像我孙子,走了那么远,还能记着要给我写信。” 沈凝看着眼前的老婆子,无奈地问道:“你确定你孙子的信,是他亲笔写的?你认识他的字吗?” 老婆婆摇摇头:“我又不识字,哪里认得,我是让别人念给我听的,信上说了,我孙子能赚大钱,赚了大钱全都交给我。” 沈凝原本对这老婆婆还有几分怜悯之心,现在全都没了。 这人活着是个自私的人,死了也是自私的鬼。 她索性叫了老板娘过来,掏出两张驱鬼符:“前门一张后门一张,全都贴上,还有,把你们供的香烛纸钱和点心全都拿走,少惯着她!” 老板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看到驱鬼符,她还是很高兴的,这位姑娘上次给了平安符,并且叮嘱她七日之内不要去河边和水塘,昨天她原本要去买鱼,快到河边时,猛然想起沈凝的叮嘱,于是便转身回来了,结果今天早晨开门才知道,昨天有几个混混去收保护费,卖鱼的也不是好相与的,两拨人打了起来,有两个正在买鱼的大婶躲闪不及,掉进了河里,那些人只顾着打架,没人施救,待到有好心人下河把人救上来时,两个大婶全都断气了。 那两个大婶都是经常去买鱼的,和老板娘也认识,昨天老板娘去买鱼时,在路上还遇到她们,当时她们挎着菜篮子说说笑笑,谁能想到,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就大祸临头了呢。 老板娘听说以后,连忙掏出挂在脖子上的锦囊,打开锦囊一看,那道平安符已经化成灰烬了。 这是为她挡灾了。 “姑娘,多亏你给的那道符,我才捡回一条性命。” 老板娘说着便跪下磕头,沈凝微笑受了,这是她应得的,若是她推辞不受,反而对老板娘不好。 老板娘拿着驱鬼符,兴高采烈去贴符了,老婆婆高刘氏气得咬牙切齿,顾不上害怕,冲着沈凝说道:“天师啊,这样可不行,您让他们贴上驱鬼符,我要去哪里住啊,再说,你不让他们给我供香烛祭品,我吃傻啊,我一个孤老婆子,无依无靠,他们不管谁还管我啊。” 沈凝连眼皮都没抬,转身便走,刚走几步,便听到一声惊叫,接着便是老婆子一连串的咒骂,骂声越飘越远,最后听不到了,显然是老板娘贴上了驱鬼符,老婆子想留在客栈里也不行了,只能滚蛋了。 秦时月只是看到沈凝独自站在那里,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是在对什么人说话,看到沈凝回来,她便问道:“刚才是不是那个老婆婆啊?” 春俏和吴春芳连忙凑过来,嗯,她们听说,这几天哪里也没去,就在这贴着驱鬼符的屋里待着了,快要闷坏了。 沈凝便把刚才的事讲了一遍,吴春芳破口大骂:“她这是碰瓷,没想到把自己给碰死了,活该!” 秦时月问道:“你也觉得她孙子没有死,人还活着?” 沈凝笑道:“你去打听打听,前年夏天,有没有两个小倌来过岳县。” “为何是小倌,那人专挑长得好看的,说不定是戏班子的呢,唱戏的长得也好看。”秦时月不解。 “那高小柱被挑上时已经十三岁了,另外两个也和他差不多的年纪,这个年纪多半是去当小倌的,若是唱戏,已经晚了,早就过了学戏的最好年纪,唱戏的除了开嗓,还要练功,你想想,你是多大开始学武功的,”沈凝反问。 秦时月想了想,笑着说道:“还真是,我哥和我都是六七岁就开始正式练武的。我明白了,我这就去打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姑娘是最怕闲着的,身上就像是安了弹簧,根本坐不住。 傍晚时分,秦时月就回来了,兴奋地对沈凝说道:“你猜怎么着,前年夏天岳县还真来了两个小倌,哎哟,我还以为这事要打听上两三天,没想到,我只是去了县城里最大的那家茶楼,找了一个伙计问了问,就打听出来了。” 原来,前年,朝廷在岳县修建码头,前天督工的是皇后娘娘的弟弟陈河,这位陈国舅没有别的爱好,就爱男风,知县大人特意从燕明府请了两位有名气的小倌作陪,陈国舅在岳县住了半个月,那两位小倌陪着他出出进进,好多人都看到了,起初还以为那是哪家的公子哥儿,后来才知道,那是燕明府越人馆的两位头牌。 “后来呢,这两人把陈国舅陪好了,跟着去京城了,还是又回燕明府了?”沈凝问道。 “当然不会去京城了,他们只不过是两个小倌而已,陈国舅不要面子的吗,哪能带他们去京城的,陈国舅回京了,他们当然是哪来的回哪去,本来就是过来做生意的,生意有始有终嘛。”秦时月笑嘻嘻地说道。 吴春芳啧啧出声:“还真让二姑娘说中了,那个老婆婆的孙子真的当了小倌,哎哟喂,这可真是缺了大德,当祖母的把亲孙子推进火坑,这当了小倌的人,能不能传宗接代就别说了,以后到了地底下,还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啊。” 春俏直撇嘴:“依我看,那老婆子就这么死了,也是报应,不过她死了也好,若是她还活着,说不定还要让孙子用皮肉钱养着她呢。” 吴春芳也觉得肯定会这样,那么自私的人,这是她能办出来的事。 她死了也不忘赖上好心帮她的客栈主人呢,更不用说活着的时候,她孙子既然已经是那什么越人馆的头牌了,想来也是赚到钱了,整整十年不和她联系,也不给她送钱,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恨她。 恨她把自己推进火坑,恨她毁了自己一辈子。 可别说这都是穷造成的,世上穷人多着呢,却不是全都卖儿卖女,把儿女吃干抹净,这样的人都是少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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