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122章 沈文清的生父来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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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荒继续说道:“......她说沈老太爷下葬那日,附近的孤魂野鬼都来了,就是为了争抢祭品和纸钱,她当然也来了。
  不过,她打不过其他鬼,什么也没抢上,只能躲在一旁生闷气,于是她便看到了沈老太爷。
  她知道沈老太爷家大业大,儿女双全,以后也不会缺了祭品香火。
  于是她便上前,主动与沈老太爷打招呼,凑近一看,她就发现沈老太爷身上没有病鬼特有的黑气。
  可她刚刚明明听到来送殡的人说沈老太爷是急病死的,急病也是病,怎会没有黑气呢?
  这个吊死鬼生前就看说人是非,否则也不会被正室打骂了。
  吊死鬼就缠着沈老太爷问这问那,想来是沈老太爷被她给问烦了,便对她说,我自己不想活了,行不行?早死晚死都得死,我死了一了百了,不行吗?
  吊死鬼见沈老太爷发怒,这才不敢问下去。
  没过多久,沈老太爷便去投胎了。”
  青烟和独荒两只老鬼这次干得不错,沈凝拿了几个元宝给他们,两人大喜,天师给的元宝,成色要比从外面抢来的那些强多了。
  两只老鬼走后,沈凝回屋睡觉,可是却睡不着了,辗转反侧,快天亮时才进入梦乡。
  次日她睡到自然醒,春俏告诉她,老太太吃早点外加遛弯回来了,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沈凝来到东跨院时,恰好撞上正出来的钱妈妈。
  钱妈妈连忙行礼,说道:“二姑娘,老奴正要去找您呢。”
  “妈妈有事?”
  沈凝走进院子,钱妈妈也跟着进来,用帕子擦擦院子里的石凳,请沈凝坐下。
  “今天老太太在铺子里,听到那些人在议论咱们家的事,老太太听着刺耳,不高兴了。”
  沈凝皱起眉头,问道:“他们在议论我?”
  “还有以前的那位大少爷,说那位大少爷人品样貌样样都好,沈家不仗义,不该把人轰出去,还说沈家没有孙子,一准儿是祖上没积德,还说是报应。”钱妈妈气得直抹眼泪,好在还有二姑娘,别看二姑娘年纪小,那可是能担起事来的。
  沈凝点点头,对钱妈妈说道:“我知道了。”
  晚上,沈凝焚香叫来青烟和独荒,说道:“你们去盯着沈文清和他的小厮,看看他们都在做些什么?”
  接下来的两日,青烟和独荒都没有露面,直到第三天,二鬼终于来了。
  待到二鬼把他们这两天的发现说了之后,沈凝笑了。
  也不知沈文清是幸运还是倒霉。
  他不是沈家亲儿子的消息传出之后,他的亲爹吴士英就来找他了。
  吴士英是个秀才,家境殷实,他与贫家女刘芸暗通款曲,两家贫富悬殊,且吴士英已经订亲,吴家得知后,要求他和刘芸断了来往。
  吴士英一时冲动,便带了刘芸私奔。
  两人跑到宝泉,刘芸有了身孕,可吴士英身上的钱却也花光了。
  他自幼养尊处优,除了吟诗作赋什么都不会,看到因怀孕不复昔日美貌的刘芸,吴士英后悔了。
  于是他成和刘芸大吵一架之后,带上他们仅余的十两银子回家去了,回家不久便成亲,三年之后,吴士英考上了举人。
  刘芸在善堂里生下沈文清,将沈文清卖给孟氏,得了二十两银子。
  吴士英成亲之后,接连生了几个孩子都是女儿,纳了姨娘,生的还是女儿。
  算命先生说他命中有一子,吴士英便想起了当年的红颜知己刘芸。
  当年他走的时候,刘芸已经怀孕五个月了!
  这些年来,吴士英为了划清界限,从未打听过刘芸的下落,现在为了儿子,他便托了几位故人帮忙打听。
  这一打听还真打听到了。
  刘芸早在十几年前就嫁人了,嫁的是一个鳏夫,成亲后生了两儿一女。
  听说刘芸的第一个孩子是男孩时,吴士英大喜过望,以为那就是他的儿子。
  可是那孩子只有十一岁,吴士英便泄气了,他的儿子应该有十六了,马上就十七了。
  吴士英想来想去,决定还是要亲自问问刘芸。
  他去了邻县,找到了刘芸。
  刘芸虽然成亲了,但丈夫很穷,还是个混混,刘芸手头吃紧,她和丈夫商量之后,便向吴士英要了五百两银子。
  吴士英把五百两交给他们,刘芸这才告诉吴士英,当年她一个年轻姑娘根本没办法养活孩子,便把那孩子送人了,抱走孩子的婆子告诉她,他们老爷是当官的,家里也是大户人家,这孩子跟着他们,便是小少爷,以后吃香喝辣,还能读书。
  吴士英虽然恨刘芸卖了他的亲生骨肉,可是他抛弃刘芸在前,刘芸的丈夫是个混不吝,吴士英也不想得罪他们。
  他再三询问带走孩子的是什么人,刘芸仔细回忆,告诉吴士英,那婆子不是宝泉口音,是外地来的。
  吴士英便托了他在宝泉的同窗好友去打听,查到十六年前,的确有一位外地官员的家眷在宝泉养胎,那便是后来做了京官,又因为残疾而致仕的沈大老爷。
  吴士英派心腹来白凤城打听,得知沈家的嫡长子沈文清,正是十六岁。
  且,心腹悄悄去书院里见过沈文清,发现沈文清和刘芸有几分相似!
  虽然没随吴士英,可却随了刘芸,刘芸年轻时是十里八乡一枝花,沈文清也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翩翩公子。
  心腹回去之后,把所见所闻告知吴士英,吴士英大喜过望。
  老天对他不薄,他真的有儿子,而且这个儿子已经十六岁了。
  吴士英想了几个办法,要把沈文清认回去,可是等他到了白凤城,却意外发现,这些办法全都用不上,因为沈家已经把沈文清扫地出门,沈文清的身世,整个白凤城都知道了。
  他根本不是沈家的亲生骨肉,而是当年孟氏从外面抱回来的冒牌货。
  吴士英大喜,可偏偏这时,他岳父派来的人也到了白凤城。
  找儿子的事,吴士英是瞒着妻子的,他是借口来白凤山参加诗会从家里出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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