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老爷和老太太皆是一怔,异口同声:“他知道了?怎么可能?” 沈凝笑了笑:“您二位想一想,他是不是一直不愿意住在家里,为何会放着更好的白凤书院不去,反而去了离家很远的书院?这些年,除了逢年过节以外,他可曾主动回来过?” 老太太转头看向沈大老爷,老太太一病十几年,当然不如沈大老爷清楚。 沈大老爷恍然大悟,难怪呢,以前他只是不知道而已,现在既然知道沈文清的身世,再回想这些年沈文清的表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沈大老爷不解。 “他和孟婉的生日只差一个月,两人又都是在宝泉出生,出生时又都是没有家人在侧,而且大太太对孟婉视若己出,再或者,舅太太和大太太说话,恰好被他听到了。” 最后这两句话,是沈凝根据海棠的经历说的,海棠就是听到了她们二人的对话。 这些年来,孟舅母利用沈文清和孟婉的身世,没少在孟氏这里要钱,一次两次或者没有人看出什么,但是次数多了,孟氏身边的人总会看出端倪。 沈大老爷无奈地摇摇头,既然确定沈文清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么沈文清的一些行为也就能说通了。 沈大老爷有些难过,到头来,最大的傻子是他自己。 老太太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索性不要藏着掖着了,把文清叫回来,问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若是想继续留在沈家,必须要以养子的身份。” 沈大老爷惊愕:“娘,那样一来,别人就会知道了,我岂不是成了笑柄?” 老太太冷哼:“这些天来,孟婉被从聂家送回来那一刻,咱们家便已经是白凤城里的笑柄了。” 外人不知道孟婉是孟家的种,只会嘲笑他们沈家养了一个陷害自家女儿的白眼狼。 沈大老爷想起孟婉的所作所为,面红耳赤,虽说这当中有孟氏的纵容,可是他也不是没有责任。 老太太怒道:“就这么决定了,我可不想将来到了地底下,让你爹责怪我。” 亲生的就是亲生的,不是亲生的,就不是! 沈大老爷还能如何,经历了那天在孟家的恐怖一幕,沈大老爷也担心沈家的列祖列宗会来找他,骂他用假孙子糊弄祖宗。 沈大老爷是真的病了,于是便让清泉出城,去书院接了沈文清回来,沈文清得知沈大老爷病倒,也只能回来侍疾。 回到府里,沈文清便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首先孟氏不在府里,据说是回了娘家,再然后,他发现下人们看他的眼神全都怪怪的。 他后悔了,他应该找个借口不回来的。 在他七岁的时候,有一次和孟婉一起捉迷藏,他躲在床下,这时他看到两双穿着绣鞋的脚走到床边,那是孟舅母和孟氏。 孟氏压低声音说道:“大嫂,我这阵手头紧,没有那么多银子。” 孟舅母冷笑:“你现在可是管着整个沈家的,别说是五十两,就是五百两你也拿得出来。” 孟氏说道:“我是真的没有,现在沈家是什么光景,你也知道的。” “什么光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当我是傻子吗?文清七岁了吧,你这个当家主母的位子也坐稳七年了,若是我告诉别人,他其实是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的,父不详的偷情野种,你猜我那位当过官的妹夫还会不会要你?” 孟舅母的这番话深深刻进沈文清心里,他从小就是个有心计的孩子,他默默记在心里。 以前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身世,但是从那以后,他便发现了很多端倪。 比如孟氏对孟婉太好了,有好吃的,孟氏都会留给孟婉,而不是给他。 孟氏会拍着孟婉睡觉,可从他记事起,孟氏甚至没有摸过他的头。 孟氏会把他挂在嘴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她的儿子一样。但实际上,孟氏只是在别人面前,才会关心他,私底下,孟氏从不会过问他的饮食起居。 但是对孟婉却是不同的,孟氏怕她冷怕她热,怕她吃不好,怕她睡不好...... 但是沈文清不想放弃沈家嫡长孙的身份,从小到大,他享受了这个身份带给他的好处,他从很小时就知道,以后沈家都是他的,不仅是长房,还有没有儿子的二房和没有男丁的三房,他们的家业都是他的。 虽然沈家败落了,但是正如孟舅母所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沈大老爷对沈文清寄予厚望,每天都要亲自辅导他的功课,这也让沈文清感到害怕,尤其是有一次,沈大老爷带着他去见老友,老友笑着打趣:“你这儿子怎么长得和你一点也不像啊?” 老友是在开玩笑,沈大老爷也知道是开玩笑,老友不在意,沈大老爷不介意,但是沈文清害怕了。 随着他渐渐长大,他越来越不像沈家人,不但不像沈家人,他也不像孟家人。 他想找个地方藏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他与沈家人的不同,后来他终于有了机会,他借口要跟着夫子读书,便住进了夫子家中,再后来,他又考进了离家很远的书院! 想到这些过往,沈文清越发忐忑,可是该来的还是来了,还在病榻上的沈大老爷,让人请了老太太和沈二老爷过来,当面说了沈文清的身世。 “文清,你不是我的儿子,当年,孟氏膝下无子,便从外面抱了你回来,谎称你是他的亲生骨肉,想来这件事,你一早就知道了吧?” 沈文清脸色大变,他想都没想便跪在地上:“父亲,您是在开玩笑吧,儿子是您亲生的。” 沈大老爷忽然觉得有些讽刺,若是沈文清承认自己早就知道,那他反而会觉得亏欠,可现在,沈文清却一口否认,一脸无辜。 沈大老爷挥挥手,说道:“我已经开了祠堂,把你的名字从族谱里去掉了,父子一场,我也不会亏待你,你若是还想留在书院读书,我会一直供你读下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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