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338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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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郎闻言先是欣喜,但很快又提出疑问:“可是这里会有个问题,采薇的身份毕竟说不清楚。
  万一衙门想办法确认了采薇的身份,那江家人肯定会没事,说不定他们还真的能将采薇给带走,那咱们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然咱们已经有了准备,那怎么可能真的让他们将采薇给绑走?
  肯定是给他们一个假的采薇,然后状告他们拐卖女子,这样才是一个严谨的办法。
  采薇要不要认亲,说到底是家事,可拐卖人口却是重罪,这两者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二郎顺着她这话想通之后,立刻笑了起来:“大嫂,您可真聪明!”
  “好说好说。”
  沈若星笑着客套一番,然后继续道:“这样一来,咱们进可攻退可守。
  往前一步,可以直接将人送去牢房,关个一两年肯定没问题。
  往后一步,咱们可以拿着这个把柄逼他们签下认罪书,然后撤诉将他们放回去。
  只要咱们有东西在手,他们就不可能会轻举妄动。”
  宋宥谦在一旁补充:“江家人是受人指使才来闹事,我听他们说起周老爷,这个周老爷估计就是鲜味居的东家周利群。
  这次咱们哪怕不能让他付出代价,最起码也要趁机敲打一番,免得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搞事。”
  沈若星的主意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特别是宋宥谦补充的那一点,简直说到了钱氏的心坎儿里。
  光是想想,她就乐得拍手:“这王八羔子,想赚钱自己想办法呀,整天盯着别人的饭碗算怎么回事?
  我看这种人,真的比山上的强盗土匪还可恶。
  都是抢人东西,那些人好歹敢作敢当,不像这些缩头乌龟,脸都不敢露,只能躲在背后耍阴招。
  就应该揭了他们的脸皮狠狠往地上踩!
  他们这种坏事做尽的腌臜货,等着看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报应来了,头生疮脚长脓都是轻的,说不定会心肺烂透,死了都没人收殓,只能曝尸荒野,被财狼鼠蚁一点一点啃食干净。”
  钱氏找准机会将这些人骂了个过瘾,等她骂完之后,宋有财意思意思拦了两句:“你肚里还有孩子呢,别生气,万一伤到孩子,那才叫得不偿失。”
  “放心,我有分寸的。
  我如果憋着气,那才是对孩子不好,只有将这口气发泄出来,我心里就舒服了。”
  说完这话,钱氏看向沈若星:“灿灿,你说要安排一个人假扮采薇,那你想好让谁去没?
  要不然我去吧,香秀和二丽都是没有成婚的姑娘,被人抓了肯定影响名声。
  我都是两个孩子的娘了,被人抓一下胳膊也没什么。
  再说我跟采薇的身形差不多,穿着她的衣服,从后面看应该也看不出身来。”
  这才刚说自己有分寸,转头就要代替采薇被人贩子绑架,看来是真没什么分寸。
  且看她脸上那跃跃欲试的表情,她估计就是想要借这个机会把江家父子狠揍一顿。
  根本都不等沈若星反驳,一直没有出声的吴香秀抢先道:“四婶,还是我去吧。
  您还怀着身孕,虽说有人会跟着,但是他们出现得不及时,让江家人伤了您就麻烦了。
  您也别说什么会坏了名声的话。
  我都是被拐子抓过的人,名声不名声的,那对我而言没有任何用处。”
  吴香秀之所以站出来,一则是想要帮江采薇的忙,第二其实也是想要借此机会跟采薇道歉。
  上午江全良等人找过来时她就知道这些人并非假冒,她觉得采薇不应该对家里人如此绝情,哪怕不跟他们回去,那也应该相认。
  至于辱骂长辈,那就更不应该了。
  她心里藏不住事儿,忙完中午的生意之后,就跟采薇说了自己的想法,采薇不同意她的看法,说江家父子就不是个好东西,这次找过来肯定是有所图谋,两人为此争吵了几句。
  那会儿她还骂采薇想法阴暗,可事实证明,采薇的看法是对的,那两父子的确不是个好东西,竟然惦记上了宋家的卤味方子。
  一会儿她肯定要知道采薇好好道歉,但是在此之前,她也想要尽一份力,帮采薇解决了江家这个麻烦。
  随后邓二丽也道:“我也可以,我跟采薇个头一般高,也都是圆脸,穿上相同的衣服,稍微隔得远些,应该是可以骗过那些人的。”
  有了这两人主动报名,孕妇钱氏自然是第一个被排除。
  而后经过两人的激烈竞争,这桩差事最终落到了力气更大的吴香秀身上。
  这个决定是沈若星做的。
  她说力气大的女孩子在这种时候更有优势,哪怕暗处埋伏的人稍微晚一些过来,也不至于被欺负。
  至于像不像,可以通过服装、发型和妆容去调整,可以通过言语行动让江家人相信,也可以通过外部环境掩护。
  在定下假扮江采薇的人选之后,沈若星又问采薇:“我之前进可攻退可守的想法,你更倾向于哪一种?”
  江采薇思索片刻后道:“我想要防守。”
  为了不让大家误会,她解释道:“你们都不知道我家的情况吧。
  我家特别特别的偏远,可以说是住在山里,那一片是山连着山,只有极少数的水田,大家更多都是靠着打猎,采药来赚钱,日子过得很是穷苦。
  我家距离最近的镇子走路得三个时辰,来去实在太远,周边几个村子的人便找了个居中的地方做些小生意,那里慢慢就形成了集,只是大家都管那里叫镇。
  可就是那么一个穷乡僻壤,却在七十年前出了一个读书人,二十岁考秀才,三十岁中举。
  这个读书人出在江家,因为他的出现,江氏一族成为十里八村最有地位的氏族。
  那个举人有了功名,自然不愿意留在偏僻老家,但他也感谢之前读书时族里的帮助,于是在临走前给族里留下很多书籍,希望族里以后还能再出读书人。
  后面还给族里送了一个毁了容貌的夫子,从此江氏一族都开始读书识字,期望能够出个读书人延续这份荣耀。
  尽管这么多年过去,江家再没有出现一个读书人,但是很多人还是以此为执念,江全良就是其中翘楚。
  我如果真的将他送去坐牢,算是断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念想,他的后三代都没办法科考,他很可能会疯。
  到那时他一个光脚的,随时会拖着咱们下地狱。
  咱们日子过得好好的,实在没必要跟这种人去纠缠。
  所以我还是觉得别将他逼入绝境,给他留一份念想比较好。
  咱们抓了他的把柄,他即便是为了子孙的前程,之后肯定不会再过来找事。”
  她的这个考虑很是周全,众人都表示赞同,接下来就该商量着如何给江家人下套了……
  众人凑在一起集思广益,于是便有了今晚发生的事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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