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319章 有些差距无法跨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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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镇上的初中考去省城的高中,村里人都为我高兴,说我以后一定会有大出息,我那时候也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当我真的进入那个环境之后,我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自卑。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分层竟然是这么明显,且难以跨越。
  中考的时候,我的英语是满分卷,可是到了高中,上英语课时老师点我回答问题,我一开口就引来同学们哄堂大笑。
  一开始我都不明白是为什么,老师明明说我回答正确,大家为什么要笑?
  直到老师下课叫我去教室,我才明白他们是在笑我的发音。
  那是我第一次在那个学校感到自卑。
  我不羡慕同学们的穿衣打扮,不羡慕他们的消费水平,但是我羡慕他们那一口极其标准的口音。
  后来英语课我再也不敢回答问题,但是每天早上,我都会比同学早起一个小时,去操场上跟着磁带朗读,然后用空白磁带录音,将我读的内容跟磁带的内容做对比,自己一点点地练习,调整发音。
  我们高一高二没有晚自习,晚上的时间自由安排,我从不敢贪玩,每天除了做作业和预习功课,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练口语,熄灯之后就听磁带,在心里默默跟图。
  就这么花了两年的时间,我的口语终于跟上了班级的平均水平。
  我比我的同学们付出了千百倍的努力,才能达到他们的平均水平。
  可是我们班有很多同学他们根本没有没有花精力学过口语,他们在三四岁就有英语启蒙,条件好的甚至还有外教,对他们而言,说英语就如同吃饭喝水这么简单。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有些我能追得上,比如成绩。
  有些东西我根本无从追赶,比如见识,自信,以及永远有退路的笃定。
  那时候我才十五六岁,正处于一生中最敏感的时刻,在这样强烈的对比下,高中三年可以说是在煎熬中度过。
  这三年的结果是很美好的,我考上了名列前茅的大学,但是回忆起那三年,它是灰色的。”
  苗老太这是第一次听孙女说起对高中的印象,原来那时候她是那么的无助。
  老太太哽咽道:“灿灿,对不起,都怪我……”
  沈若星及时打断这话:“奶娘,这世上谁都有可能对不起我,只有您不会。
  我知道,当初为了供我在省城上高中,您都付出了什么。
  我在省城是心里受折磨,而您则是身体受折磨,一天打几份工,努力给我赚学费和生活费。
  为了省钱,那几年您没有给自己添置过任何新东西,就连吃饭也舍不得,以至于活生生将自己饿出了胃病。biqubao.com
  我能走到省城那一所高中,是您全力托举,如果没有您,我根本都不可能站在那里。
  诚然,我不喜欢那三年,但也感谢那三年,正是因为那三年的磨砺,我才能考上那么好的大学,然后彻底改写了我们祖孙的未来。
  我今天说起这事儿,并不是想让您愧疚,只是想借这件事情告诉您,我为什么不想要当那个郡主。
  我一个村姑,凭借贡献高产量的农作物被封为郡主,跟当初凭着近乎满分的试卷考到省城的高中,这何其相似。
  我本来就不属于那个圈子,如果想要融入,不知又得耗费多少心力。
  上辈子我没得选,除了读书再没有别的出路,所以我只能咬紧牙关硬拼。
  可是这辈子,我有退路,我想走得更轻松一些。”
  老太太自然没有异议,她心疼地揽着孙女,叠声道:“好好好,那咱们就走轻松的路。
  我们留在东山村,开酿酒坊,做小生意,一家人在一起过热闹日子。”
  ……
  第二天,沈若星将六大袋超过千斤的红薯和一封信交给宋宥谦,让他将这些东西送去县城给倪清淑的人。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只希望红薯能够尽快传开,然后给所有人一条退路。
  另外,她让宋宥谦去伢行一趟,就说自己已经同意了商铺涨价的提议。
  将红薯送走之后,她的日子便开始回归平静。
  每天收果子,酿酒,陪着老太太和村里人聊天,待宋宥谦有空时,两人就骑马去附近逛一逛,打发时间。
  不过她的生活悠闲,宋宥谦却变得格外忙碌,从申阳城回来之后先是帮着村里人秋收,秋收之后又请了村里人过来挖酒窖。
  酒窖挖好,他又给自己找了件事情做。
  秋天正是猎物肥美的时候,他便经常往山上跑,有时候是当天早上去,晚上就回来,有时候也会在山上待个两三天,去县城将猎物出手之后再回来。
  宋宥谦忙起来之后,家里的野味就变多了,什么野鸡野兔獐子狍子之类有的没的,家里几乎没断过,完全不用去镇上买肉。
  自从开始打猎,他隔上几天就会给沈若星交一次银子,有时候二三两,有时候十两八两,有一次直接给了二百两。
  沈若星问过之后才知道,原来他在深山里面抓了两头特别漂亮的小鹿,想着活鹿应该能卖上价钱,于是带着这两头小鹿去了州府,卖了二百两银子。
  但是为了抓这两个小东西,他也受了一些伤,在家里养了好几天。
  沈若星看着整日不着家的男人,几次想说让宋宥谦别这么辛苦折腾,家里有钱,他不用这么累。
  但是话到嘴边,她又给咽了回去。
  宋宥谦是个男人,定然会有男人的自尊,他也想要赚钱养家糊口,给家里积攒家底。
  有时候,他赚的不一定是钱,而是自己的面子。
  因此几番犹豫,沈若星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劝阻,而是尽力给宋宥谦准备各种干粮和便携的药物。
  她还特意花钱去县城的铁匠铺给宋宥谦打了一把好刀,让他用来防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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