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294章 买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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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老太一旦决定某件事情,那办事的效率一般人都望尘莫及。
  等沈若星出门,她便叫了老三老四和他们的媳妇来堂屋商量事情。
  “我听灿灿说,她那酿酒坊眼看着就张罗起来了,我想着,这生意得跟村里人打交道,还是得有个豁得出去的人镇场子。
  你们也知道,咱们村里可有不少那爱占便宜的人,特别是有些老婆子喜欢倚老卖老,万一她们看灿灿年轻脸皮薄因此故意占便宜,就灿灿那样也不一定能压得住她们。
  所以我决定跟着灿灿和大郎回去,在一旁帮忙盯着。”
  大家都知道老太太说得在理,可是如今家里全靠老太太撑着,她走了,这家里也转不开。
  “娘,您这担心没错,大郎媳妇那边的酿酒坊刚开始,确实得有个老道的人帮着掌眼,但是咱们这边儿……”
  “老四,你放心,我都想好了,咱家买个人回来干活。”
  “买人?”
  这个词语出现得太突然,屋内四人一时都有些怔愣。
  老太太点头道:“没错,就是买人。
  我原本想着请个人回来帮忙干活,但是灿灿说不行,咱家生意里各种秘方不少,肯定有不少人惦记着,所以轻易不能让外人进来。
  她说咱家最好还是买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我觉得这想法不错,就叫她先去伢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对于买人这事儿,虚荣心旺盛的宋有财是最喜欢的:“娘,您这决定太对了,咱家这会儿完全忙不过来,确实该买两个人回来帮着干活儿。”
  不等老太太接话,钱氏直接睨了自家男人一眼:“你可闭嘴吧,买人不要钱呐?
  现在虽然是累点儿,但也完全没到忙不过来的时候,再者说如今已经有人帮着做豌豆粉,咱们的事情眼看着就能少一小半,哪里用得着买人干活!”
  钱氏如今已经是有商铺可以收租的人,但是省钱的性子是一点儿没改。
  但是对于婆婆要买人的想法,她还是赞同的。
  大郎媳妇可是她的财神爷,如今财神爷需要帮忙,婆婆挺身而出,她自然没有二话。
  “娘,您就放心回家去,这里的事情就甭操心了,我们自己肯定能打理好,您照顾好自己还有大郎媳妇就好。”
  之所以首先让婆婆照顾好自己,那是因为婆婆是这家里的定海神针,只要婆婆在,她跟大郎媳妇就还是一家人,若婆婆离世,她们势必得分家。
  虽说分家后还是亲戚,但肯定不如现在这样亲热,因此婆婆必须得长长久久地活着,最好能够长命百岁!
  相较于钱氏的爽快,何氏却显得有些担忧。
  她这不到一个月就要生了,婆婆却回家去了,那她坐月子可怎么办?
  老太太注意到何氏的表情,立刻开口道:“老三媳妇,你这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如今我是有两个想法。
  第一,你跟着我回家去,咱们在家里生孩子,我给你伺候月子,如果我忙不过来,就出钱请村里人过来帮忙。
  第二,你留在县城生孩子,我没办法伺候月子,但是我出私房钱给你请人,只是你们得注意些,这人只能在屋里活动,专心照顾你和孩子,下午家里做卤味,天不亮家里做豆腐,都不能让她瞧见。”
  听了婆婆的话,何氏转头去看自家男人,这么大的事情她一个人也拿不定主意。
  宋老三很快做出决定:“娘,让何氏回家去吧,家里宽敞又安静,方便坐月子。
  不像这里地方小,且从早到晚都有人忙,白天根本不好休息。”
  宋老三之所以做下这决定,还是因为他前两天已经私下找过房东,尽管开出了一两银子的红包,房东仍然不同意让何氏在这个房子里生孩子。
  他正想着是不是临时先找个地方给媳妇住一两个月,先把孩子生了再说。
  如今老太太提出回家,并且可以带着他媳妇一起回家,那就再好不过了。
  有了宋老三的话,何氏也跟着点头,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
  ……
  等到沈若星从伢行回来时,就听老太太说事情已经都搞定了。
  沈若星正准备夸赞老太太效率高,但是当她得知何氏也要一起回去时,却很是意外。
  “三婶这都要生了,要不还是让她留在县城吧。
  奶奶,我不是说难听话哈,就是以防万一,住在县城,万一在生孩子时遇到了什么麻烦,好歹方便请大夫。
  如果回家去了,真遇上个什么意外,那可麻烦。”
  对此老太太早就有了应对方法:“我已经打听过了,双集镇上,就是之前给你看病的那个大夫,是附近都有名的妇科圣手,听说县城都有人特意寻过去找他看病。
  他们医馆甚至还有专门接生的产房,产婆是学过医的女人,另外还有大夫在一旁候着,这就跟咱们地方的妇产科一样。
  等你婶子快要发动的时候,我就将她送去那里住着。
  这年头生个孩子就是在鬼门关前过,我肯定得找专业的人看着,哪怕多费些钱,只要人平安就好。”
  沈若星见奶奶已经将所有问题都考虑过了,这才放下心中的担忧。
  等到吃过晚饭后,她便将今天去伢行的情况给说了一遍。
  “我今天去伢行,遇到一对母女,女的三十出头,女孩儿今年八岁,她们是从北边逃荒过来的,逃到这里就只剩下两人,所以准备卖身求个活路。
  这母女在本地无依无靠,且我瞧着性子也是老实的,所以就准备都买下来,这两人一起十两银子,我已经跟伢行说好了,让她们将人给留着,明天一早我就去衙门过户。
  有两个人的话,不仅能负责家务活儿,铺子里说不定也能帮上忙。”
  众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很是开心。
  一则是为家里多了帮手,二来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买了下人就相当于跨越了阶级,他们都是主子了
  只等家里赚更多的钱,他们说不定还能再买两个人,以后铺子里的事情都交给下人去做,他们就可以安心当掌柜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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