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281章 原来喜欢开始得那么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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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星跟宋宥谦商量了一下回乡要带的东西,下午就出门去采购。
  不想竟这般凑巧,沈若星去医馆买药材时,竟然遇到了险些被她遗忘在脑后的罗嘉泽。
  罗嘉泽不知是生了什么病,脸色苍白,精神不济,人看着也消瘦了不少。
  不过这是在看到她之前,在看到她后,整个人仿佛枯木逢春,身上弥漫出来的喜悦让人觉得之前所见好似错觉。
  罗嘉泽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赶紧走了过来问:“沈姑娘,你怎么会在医馆,可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沈若星摇头:“我就来买些常用的药材屯着,以备不时之需。”
  说完她礼尚往来般问了一句:“罗公子怎么会来这里?”
  这话成功勾起罗嘉泽的小情绪,只见他的嘴角往下一撇,整个人看着很是委屈,之前觉得他消瘦的错觉又回来了。
  “沈姑娘,我可真倒霉,来了泰平县的第二天便开始水土不服,上吐下泻的,有时还发热,难受得紧。
  这些天喝的药怕是比前十八年加起来还多。”
  听了这话后沈若星才明白,消瘦不是错觉,原来这家伙是真生病了。
  如果对面是任何别的认识的人,沈若星出于人道主义也该问候两句,顺势表达一下自己的关心。
  可对面偏偏是罗嘉泽,一个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喜欢上她的男人,而且是个给些颜色就要开染坊的男人,她是真不敢露出一丝关心来。
  “罗公子既然来了泰平县就开始水土不服,很可能是因为跟这里不搭,要不等身体好一些之后就离开吧。
  离家这么久,想必家中长辈肯定也都在念着公子早些回去。”
  罗嘉泽在诉苦之后就等着沈若星温言软语的安慰。
  哪怕没有温言软语,最起码也得表示一下关怀和问候吧?
  可是他没想到,沈若星竟然如此无情,一句关心的话语也没有,开口就撵他走。
  她长得如此好看的嘴巴为何能说出这般冰冷的话来!
  想到此,他鼻头发酸,只觉得自己无比委屈。
  沈若星看到罗嘉泽的模样,说心里没有出触动是假话。
  如果罗嘉泽只将她当成朋友,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会融洽很多,但是他偏偏选择了最不应该走的一条路,这就让人有些为难了。
  除了快刀斩乱麻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更好的解决办法。
  于是她对罗嘉泽的委屈视而不见,买了东西之后立刻就离开了。
  她能感觉到罗嘉泽的视线一直在跟随着她的身影移动,但她连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买完单东西后毫不犹豫地出了医馆……
  从医馆出来,她能明显感觉到宋宥谦的心情很好,不用说也知道是因为在医馆发生的事情。
  “你差不多得了,人家伤心的都快哭出来了。”
  宋宥谦一脸荡漾:“感情的事就是这样,你只有一个,笑的人也只有一个,如果这会儿他不哭,该哭的就是我了。
  若星,谢谢你没有让我哭。”
  这肉麻的话让沈若星浑身险些起鸡皮疙瘩,她白了宋宥谦一眼:“你给我正常些。”
  宋宥谦还是笑:“我很正常啊,表达一下内心的想法而已,有什么不对吗?”
  沈若星不想再说话,加快速度往前走了几步,试图甩开一旁有些不太正常的人,但是宋宥谦几步上前牵住她的手道:“你明明选择了我,难不成这会儿就后悔了,想要抛下我不顾吗?”
  沈若星……
  就在她受不了这茶言茶语准备动手时,宋宥谦及时醒悟。
  “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咱们接下来去买什么?”
  他们今天主要是来买做饭的调料带回家里用,沈若星低头看了一眼宋宥谦手里的东西,发现买得差不多了:“就这些吧,如果实在少了什么,去村里借些应应急或者去镇上买都行。”
  她指着不远处的茶楼道:“咱们去那里坐着休息会儿。”
  宋宥谦自然没有意见,牵着她就往茶楼走。
  而沈若星来茶楼并非想要坐着歇脚,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聊一聊罗嘉泽的事情。
  “宋宥谦,你能理解罗嘉泽的行为吗?
  说实话,我是真想不通他为什么能为了一面之缘,跟着咱们跑了那么老远。
  我自认这一路并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也不知他哪里来的毅力,竟然一路跟着咱们从桃花镇来到了泰平县。”
  按沈若星的逻辑,她若喜欢一个人,去表白自然没问题,但是在被拒绝之后,她只可能在表白失败后直接从对方的世界消失,绝对做不出跟在对方伸手追逐的事情。
  所以她想让宋宥谦站在男人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只有找到了罗嘉泽思考问题的逻辑,才有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
  宋宥谦认真想了想才回答:“我并不赞同他这种行为,但是大概明白。
  罗嘉泽能在十八岁考上举人,哪怕天资聪颖,之前的这些年应该也不会太轻松,最起码不会四处游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读书。
  书呆子这个词不合适用来形容他,但是大概能表达我的意思,他的人生中大部分时候都是与书籍为伍。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这世上还有比书籍吸引他的人或事,他会奋力追逐,其实也正常吧。”
  “那你呢,如果是你面对这个情况,你会怎么办?”
  宋宥谦不知想到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在沈若星疑惑夫人眼神中,他缓缓开口:“其实我的情况跟罗嘉泽差不多,只不过我的运气比他好。”
  这番话让沈若星更加不解。
  他继续解释:“其实在咱们成亲那天,我第一回见你时,脑子里就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说你就是我想娶的媳妇儿。
  就跟罗嘉泽见了你一面就跟着你跑一般,我在那天晚上就知道自己想要跟你过一辈子。
  我比他运气好的地方就在于我先遇到了你,并且是以一种极为亲密的身份留在你身边,让你有时间了解我,喜欢我。
  倘若我是在别的地方遇见你,此时怕是跟罗嘉泽一般,只能望月兴叹。
  所以我才说我的运气比他好。”
  沈若星没想到宋宥谦竟然是在那么早之前就心动,她原本还以为宋宥谦对她,最开始只是出于丈夫的责任,其中可能有一些喜欢,但是不多,所有的喜欢都是在相处之中一点点积累。
  不料人家在那么早之前就有了过一辈子的想法。
  “看不出来,你对我竟然是一见钟情呐!”
  “我这叫慧眼识珠,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你是最好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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