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276章 新计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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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家闲着的时候,沈若星也没闲着,很快又琢磨出一种新吃食,那就是豌豆粉。
  这可是真正的粉,能当饭吃的那种!
  家里众人试了凉拌的豌豆粉之后,对这东西赞不绝口,纷纷叫着要拿去铺子卖。
  “这东西可以当饭吃吧,这么大一盘子,最起码当早饭是能吃饱的。”
  “我觉得当中午饭也行,这会儿中午实在热,大伙儿根本没什么胃口,快餐生意也慢慢惨淡了。
  如果咱们在中午加上这个肯定受欢迎,酸酸辣辣的,很是开胃,一碗不行就两碗,肯定能吃饱。
  对了,大郎媳妇,这个你打算卖多少钱一碗?”
  沈若星给大家算账:“这个粉倒是不贵,它用豌豆做出来的,一斤豌豆才一文钱,可以做两斤粉,你们碗里大约就是半斤的量。
  这东西贵在调料,你们说酸辣开胃,是因为我放了醋和辣米油,醋还好,辣米油是真的贵,再加上酱油,大蒜,花生和芝麻,这一碗的调料怎么着也得二三文。
  而且咱们还要考虑一个问题,这个粉材料是不贵,但是费人工,一个人一天最多能做个三四十斤。
  咱们家如今有卤味铺子,豆腐铺子,还要卖快餐卖凉粉,人手是真有些紧张了,如果只是添一个卖粉的事情还好,再加上做粉的话,肯定就顾不上了。
  所以我准备将前面的工作包出去,如此一来,还得算上人工。
  初步估计,这粉得卖上六七文一碗才能赚些辛苦钱。”
  大家对这个价格也算接受良好。
  如今县城两个菜包也得五文钱,六七文钱吃这么大一碗粉,不算贵了。
  于是在大家的同意下,铺子里又新添了一门生意。
  何氏问:“咱们是不是得先给这个吃食取个名字?”
  宋有财接话:“之前那个一块块的叫凉糕,这个一条条的就叫凉粉,一听就是兄弟!”
  虽然不知道兄弟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
  定下这门生意以后,宋有粮问了个关键问题:“大郎媳妇,你之前说将凉粉的事情交给别人来做,这事儿你有想法了吗?”
  不等沈若星回答,钱氏立刻问:“大郎媳妇,这事情一定要交给别人来做吗?
  万一让人知道这个凉粉是怎么做的,那这生意肯定会有旁人来跟风的。”
  “三叔,我准备将这个事情交给族长家来做。
  你们可能不知道,豌豆磨成浆沉淀下来的膏状物是可以晒干成粉的,到时候咱们就让族长负责晒豌豆粉,咱们按照定好的价格去收便是。
  族长家人口多,闲时在家里做做豌豆粉,也能赚些钱贴补家用。
  豌豆粉便于保存,十天半个月的往城里送一次就行,一点儿不耽误咱们的生意。
  至于保密,四婶,族长家的品性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钱氏听说要将这事儿交给族长家去办,顿时没了意见。
  将这事儿交给族长家,不仅能保住秘密,也能卖族长个人情,这样一来即便他们不在家里住着,关系也能继续维持。
  “哈哈哈,大郎媳妇,你真是长了个聪明脑袋,做个凉粉生意,能照顾到的地方也太多了。”
  钱氏本就喜欢沈若星,而沈若星最近几天的行为让她的喜欢又上了一层楼,看向这个侄媳妇时,她的眼睛里都冒着星星。
  沈若星被钱氏热情的眼神弄得浑身发毛,正想说话转移她的注意力,不想二郎先开了口:“那咱们什么时候回村一趟,去跟族长说这个事儿?”
  “我去吧。”
  沈若星抢先道:“趁着这个机会,我正好跟大家说个事情。
  年初那会儿,莫太太喝了我做的酒,说味道很不错,想要跟我一起做果酒生意,我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答应了下来。
  从五月开始,各种果子陆陆续续都能收获,正是方便酿酒的时候,所以我打算暂时先搬回家去酿酒,等到九十月,山上的果子收得差不多了,我再回来。
  正好道那时候卤味生意也该好起来了,我回来能给大伙儿搭把手。”
  突然听说沈若星要回家去,众人很是吃惊。
  这好端端的,怎么就要走了呢?
  不过听话听音,沈若星显然是已经做了决定,这是在告诉他们,并不是在跟他们商量。
  钱氏想到沈若星一个人回去不免有些担忧:“大郎媳妇,村里人如今对咱家的态度虽然不错,但是你独自回去,我还真担心你受欺负。
  要不这样吧,我跟着你一起回去,能帮你打个下手不说,村里如果有什么事,我也好出面。”
  沈若星摇头道:“四婶,您别担心,我不是一个人回去,宋宥谦会跟我一起回去。
  他这次回去探望他师父,也会顺道回一趟家,把家里收拾一下,等他回来之后,我们就回家去。”
  听闻沈若星要跟宋宥谦一起回去,还要单独住好几个月,钱氏不仅去了担心,而且还乐开了花。
  之前她就想着,这小两口都成亲一年多了还在分居,这怎么能行?
  必须得想办法撮合一下!
  还不等她想出办法来,如今这小两口就要搬家了。
  这孤男寡女的单独住着,指不定哪天就擦出了火花,说不定等到明年这时候,她就能抱侄孙了。
  想到此,钱氏人不禁桀桀笑了起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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