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星到家的第二天,家里收到了两份端午节礼,分别来自京城和申阳城。 京城那份不用说,自然是季家借着宋有福的名义送过来的,里面有四匹绸缎,四坛酒,四个攒盒和四包干货。 随着节礼送过来的还有宋有福的信,信上说他在季家的安排下,如今进了巡防营当差,也算是吃皇粮的人了,又说昭昭在三月查出来有了身孕,写信时已经过了三个月,胎象平稳,大夫估计孩子应该在十月出生。 信上还说季家原本给他们夫妻二人安排了一个小宅子让他们单住,不过因为昭昭怀孕,他们如今还住在季家,准备等孩子生下来以后再考虑搬家的事情,信的最后不忘给家里人问好,说等昭昭将孩子生下来之后,他们看明年能不能回家来。 宋家人基本都接受了宋有福给季家当上门女婿的事情,因此听说他如今还住在女方家也没有任何不适,反倒是庆幸,幸好季家不嫌弃他,让他住了下来,不然季昭昭怀孕了,就他那个粗心大意的性子,如何能照顾得了孕妇。 至于那个巡防营,宋家人虽然不知道这个是什么地方,但是能吃上皇粮,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莫大的好事,已经是跨越阶层一般的存在…… 至于另外一份节礼,自然是倪清淑寄过来的。 这次送节礼她收敛许多,并不像之前一样整箱整箱地送,而是像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般送了八样节礼,除此之外还送了几本书,这些书有给男孩子扩充眼界的,也有给女孩子专门准备的绣样图册,都是泰山县买不到的好东西。 看到倪清淑送来的东西,宋家众人都松了口气。biqubao.com 之前倪清淑给他们准备那么多东西,本意是想感谢沈若星的救命之恩和他们家的收留之情,人家家大业大的,出手大方些也能理解。 如果这次节礼还走得那么重,那他们的心里就该有压力了。 好在倪清淑将分寸把握得极好,送的东西体面又贴心,同时也是宋家能还得起的程度。 倪清淑是专门安排家里的小厮过来送礼,宋家招待他吃了中午饭,然后火急火燎地置办了一份节礼,让这个小厮帮忙给带回去。 在处理好季、宋两家送来的节礼之后,沈若星心中一动,从两家送来的吃食里挑选一番,然后又从之前收到的布里裁出几身布料,很快准备了六份节礼出来。 其中最贵重的一份礼由她亲自送去了莫典史的府上,剩下的则让钱氏和宋有粮宋有财兄弟给秋捕头还有官府一些相熟的文书吏员送去。 东西不贵重,但是从外地过来的,这份新奇罕见就足以表明心意,想必收礼的人既感觉到被重视,又不会有压力。 五月初四将县城的关系打点一番后,五月初五,宋家关了铺子,专心过节。 这是宋家在外面过的第一个节,不过因为全家人都在一起,倒也没有什么值得伤感的地方。 为着过节,一家人都裁了新衣,钱氏更是嘚瑟的将季家送来的金首饰给戴上了。 宋有财原本还不准,说她这样太招摇,容易招人惦记。 钱氏甩着白眼道:“我又不傻,才不会顶着这金灿灿的脑袋出门,也就是在家里过过瘾罢了。” 钱氏不仅自己戴金首饰,还给三花装扮上了,三花戴了,大花和二花也眼红。 何氏就是个心疼孩子的性子,见孩子眼巴巴地望着她,也立刻开锁将她们的首饰拿出来让她们戴上。 看着盛装打扮的女儿,何氏不免心痒,在钱氏的鼓吹下,她半推半就也给装扮上了。 然后这五人团伙开始游说苗老太和沈若星,最终全家的女眷个个都盛装打扮,金光闪闪,让宋有财直呼家里这会儿连太阳光都是金色的了。 中午时,沈若星将京城送来的干货和倪清淑让她带回来的海货做了一些新鲜花样,海带排骨汤,杂菌干锅,干鲍红烧肉,炒鱿鱼丝,都是宋家人之前听都没听够的菜色。 这样前所未有的体验让众人过了一个非常开心的端午节,连最后一丝乡愁都给忘了。 …… 不过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热热闹闹的过完端午之后,钱氏立刻找到沈若星诉苦。 “大郎媳妇,自打四月之后,咱家卤味铺子里的生意是一天不如一天,如今这生意就跟去年刚来县城摆摊时差不多了,如果不是有豆腐铺子和快餐生意顶着,这卤味铺子付了房租以后真赚不到什么钱了。 你回来得正是时候,看能不能想办法改善一下生意?” 沈若星听到这话后也觉得无能为力。 卤菜是个重口味的东西,夏天天气热,吃了难免会觉得腻味,这时候大家都更喜欢口味清爽的东西。 她觉得与其想办法拉动卤味生意,不如开辟新的生意门路。 思索片刻后,她很快有了想法,她准备做些冰凉粉来售卖。 “四婶,您还记得去年夏末咱们收的那些种子吗?” 钱氏回忆了一下,很快就有印象:“哦!我记得的,你说那些东西可以用来做吃食,兴许还能做门新的生意,所以咱们晒了很多。 怎么,你现在要用吗?” 说这话时钱氏一脸的兴奋,大郎媳妇果然聪明,这就有了应对的办法。 “四婶,我倒是有个想法,也不知能不能行。 咱们先将那个东西找出来试试。” 当初搬家的时候,想着一整年都在外面,因此沈若星特意将薜荔果的籽塞到了行李中,只是不知道搬家之后整理行李时将那东西塞到哪里去了,要找出来怕是要费些功夫。 不料钱氏道:“不用找,我知道在哪儿,你等着我去拿过来。” 钱氏知道这个东西要用来做生意,搬来县城后特意将东西塞到了自己房间的床底下,就担心哪天要用的时候找不到。 很快她就提着一袋薜荔果籽走了过来:“大郎媳妇,这要怎么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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