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星被宋宥的眼神所吸引,此时他的眼中藏着无尽的炙热和渴望,仿佛在说:你是我最珍爱的人,我会一直陪伴你,守护你,只盼神明垂怜,能给我这个机会。 沈若星承认,她被鼓动了。 此时的宋宥谦让她忘却所有,一心只想奔赴有他的未来。 于是她伸手轻抚着宋宥谦紧握的拳头,柔声开口:“宋宥谦,很开心在这一段人生旅程中遇到你。 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能跟你走到人生的尽头。” 话刚落音,宋宥谦便觉得自己黯淡无光的世界彻底被点亮。 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值得期待的事情,有了同行的伴。 他体内的情绪汹涌,急切找到一个出口,于是他抬手抱住了眼前的姑娘,他一见钟情的妻子,苦等一年多终于有了回应的妻子。 沈若星也在此时抬手回抱他。 两个人在路边,在马车上,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互许了终生。 这一点也不浪漫,但是踏实。 沈若星心想。 这个拥抱是被马的嘶鸣给打断的。 估计是站在原地太久,马儿实在忍不住叫出了声,然后不小心惊扰了一对有情人。 两人之中,宋宥谦是更不好意思的那个,他放开沈若星,清了清嗓子道:“咱们走吧,到中午那会儿就该很热了,咱们得找个地方歇息,趁着现在凉快,多走些路。” 话是这么说,但做出来的动作并非这样。 刚刚成功抱得美人的宋宥谦有些心猿意马,一会儿就转头看看沈若星,要么冲着她傻笑,要么就呆呆看着她。 这个动作无疑让沈若星有些提心吊胆。 将生命交付在马的身上已经让她有些惶恐,如今这个驭马的人还心不在焉,那他们能不能成功到达目的地,这还真是个问题。 “你看前面,看路,看马,别看我!” 她拍着宋宥谦的胳膊道:“你也不想咱们俩头天在一起就翻车掉沟里去吧?” 宋宥谦闻言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有些控制不住。 这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觉得就跟做梦一样,我得看着你才能找到一些真实感。” 其实他更想牵着身边的人,肢体接触会更让他有安全感,但是他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拿着马鞭,实在没有多余的手去牵着她。 沈若星看着宋宥谦可怜巴巴的模样有些想笑,实在没想到之前不苟言笑的硬汉也有这样的一面。 尽管知道不要同情男人的铁律,但她此时还是没办法狠下心来。 她主动靠了过去,然后抬手挽着宋宥谦的胳膊道:“这样够真实了吧?” “够,够!太够了。” 宋宥谦看着附在他手臂上的柔荑傻傻笑了起来。 沈若星抬起另一只手在他胳膊拍了一下:“既然够了,那就继续赶车!” “得嘞。” 宋宥谦一挥马鞭,马车“嘚嘚嘚”地小跑起来。 …… 临近午时,太阳当空,这会儿已经挺热了,沈若星晒得受不了,躲回了马车里。 她道:“咱们找个阴凉地方休息也一下吧,等下午没那么热了再赶路。” 宋宥谦道:“还得再走一段,下午更热,咱们现在多走走,下午多歇一会儿。” 沈若星对路况不了解,便也没有再发表意见,只是在车厢里给宋宥谦打扇递水,尽可能让宋宥谦舒服一些。 草帽也早早被戴在宋宥谦的脑袋上,这会儿她也不敢让宋宥谦晒什么小麦肤色,因为怕给人晒脱皮了。 宋宥谦很是享受沈若星的照顾,但不过片刻他又担心身后的人会累,于是赶紧开口:“我皮糙肉厚的,没事儿。 你顾好自己就行,别中暑了。” 沈若星闻言用扇子在他脑袋上轻拍一下:“闭嘴,专心赶路。” 宋宥谦被打之后还一脸喜滋滋的表情,赶着马车往前而去。 终于在正午时分,他们找了一片树林歇脚。 外头被太阳晒着挺热,但是在树荫下面却很舒服,特别是阵阵微风拂过时,让人昏昏欲睡。 两人凑合吃了些干粮,便掀开车帘和窗帘,互相依偎着打了个盹。 休息到未时末继续起程,终于在酉时进了桃花镇。 桃花镇说是一个镇,但规模堪比小县城,据说是因为这里的烧鸡太出名,附近城镇有人特意过来吃,外来的人带动了住宿和餐饮,镇上的人也会抓机会,在镇子东边的荒地种了百亩桃林,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有不少人慕名前来赏花。 接着又有和尚在桃花寺的末端建起了寺庙,据说求姻缘很是奏效,慢慢地也名声在外。 慢慢的这个镇子发展越来越好,就连镇名也改成了桃花镇。 到了镇子之后,宋宥谦带着沈若星直奔福临客栈,对掌柜说是李宏介绍来的,掌柜闻言很是客气地将他们请进后院,给他们寻了僻静的院子。 “客官,这是李爷过来时最喜欢住的院子,风景好,够安静。” 这是一个独门小院,院子不大,但里面有假山,有小桥流水,有花池和凉亭,风景确实不错。 院内有三间屋子,一间厅房和东西两间卧房,左右各带一间耳房,出门在外,这样的条件确实没得说。 待掌柜走后,沈若星问:“李宏是谁?” “倪府李管家的孙子,他自幼身子不好,倪家放了他的自由身,他平日里最喜欢四处游玩,这个桃花镇便是他推荐给我的。” 沈若星了然地点点头,然后又问:“那咱们去哪里吃烧鸡?” “李宏给我推荐了两家,一家就在客栈旁边,叫洪福烧鸡,另外一家在镇口,叫李记烧鸡。 我准备将它们都买回来,就在客栈里面吃。” 沈若星想着,她们就在这里停留一晚,如今这个安排确实是最合适的。 毕竟来都来了,两家特色菜都要尝一口。 她开心道:“行,那你去镇口买烧鸡,我去隔壁铺子,这样速度更快。” 宋宥谦想着,横竖洪福烧鸡就在旁边,让若星一个人过去应该没问题,真遇到什么麻烦,扯着嗓子喊一声,客栈这边就有人听见。 但他没想到,他还是放心得太早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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