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极品夫家争着宠_第226章 眼光放长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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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吃晚饭的时候,沈若星当着全家人的面说了明天送三个女孩去芙蓉绣庄拜师的事情,大家听说后都很是高兴,纷纷夸赞沈若星有办法,竟让莫太太破例收徒。
  但当事人却不是很开心。
  宋婉道:“大嫂,我们现在跟着清淑姐姐学习也很好,每天打络子还能赚钱,真的有必要去绣坊拜师吗?”
  “大花,你说什么浑话?”
  何氏闻言第一个变了脸色:“你大嫂求人给你们寻来这么好的拜师机会,别人想要都没有,你还在这里挑三拣四的。”
  说完她又看向沈若星,一脸歉意道:“大郎媳妇,大花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计较,一会儿我说她。”
  何氏是真觉得女儿的胆子太大了,大郎媳妇好不容易找来拜师的机会,她却不想去,这不是糟蹋大郎媳妇的一片心意么?
  最关键的是大郎媳妇为她们这么操心,结果她们却不领情,那以后大郎媳妇很可能就不会管她们了。
  沈若星并不觉得自己的一番心意被糟蹋,她先对何氏道:“三婶,您别激动,肚子里还有一个呢,大夫都交代您一定要保持心情平和。”
  接着她又转头看向一脸紧张无措的宋婉,柔声笑道:“婉儿,学不学刺绣,这事儿肯定得你自己来决定,如果你不想学,我就算硬将你送过去,你也学不好。
  要不这样,你先听听我想送你去的理由,然后你再自己考虑一下,可以吗?”
  宋婉看了何氏一眼,而后微微点头。
  沈若星道:“你现在不想去绣纺当学徒是因为当学徒没钱,但是在家里打络子能赚钱。
  可你想过,你的络子凭什么能赚钱吗?”
  宋婉回:“因为好看。”
  一旁的宋姝补充一句:“因为外面没有,只有我们会打那个络子。”
  “对,因为你们的络子样式独特精美,所以能卖钱。
  可这些络子都是清淑姐姐给你们想的样式,然后手把手教你们打的,这跟你们其实没有太多关系。
  而这些独特的络子一旦流向市面,很快就会有人学去。
  那些打惯了络子的人,她们只需将这个络子拆掉看一遍,几乎就会了,再上手做个一两回,十有八九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来。
  你们若是回想一下清淑姐姐让我拿出去卖的络子就知道,她几乎没有做过相同的络子,要么重新搭配颜色,要么交换花样,总之一定是变化的,对不对?”
  宋婉仔细想了想,发现还真是这样。
  “所以你们即便学了清淑姐姐打络子的手艺又怎么样?
  你们能学,别人也能学,这一点都不特别。
  清淑姐姐最重要的东西是她的审美和头脑,她总是能想出更多的花样来,这才是她能赚钱的原因。
  如果没了清淑姐姐,你们打的那些络子,很快就会失去竞争力,基本赚不到钱。”
  这话一出,宋婉羞愧地低下头,她之前完全没想过这一点。
  沈若星继续道:“我个人觉得打络子可以学,但是不值得你们花太多时间去学。
  另外,我再说一下你们应该去绣庄当学徒的原因。
  首先,绣花的难度比打络子要高出不少,有了门槛的手艺才值钱。
  我跟你们打个比方,就说咱家盖房子,要请泥瓦工和小工。
  泥瓦工必须得请专业的人,他们的工钱也更高,小工则是谁都可以来。
  这就跟学绣花和学打络子一样,绣花的人少,她们的手艺就珍贵,打络子没门槛,奶奶都能去做,所以就不值钱。
  这是第一个,我觉得你们要学手艺,就得学有门槛的手艺。
  第二,你们去绣庄,也不是只学刺绣,你们也会站在大堂学着做生意,学着怎么招待客人,怎么探寻客人的喜好,怎么推荐更适合更适合客人的东西,怎么劝说她们买单,如果有客人投诉或者闹事,要怎么处理。
  我之前听过这样一句话,叫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就是说生活里处处是学问和文章,你们得好好学习。
  我刚刚说的那些事情,会锻炼你们与人相处的能力,观察力和判断力,以及你们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这些能力不只是用来做生意,还可以运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只要用心去学,这对你们而言,是受益终生的事情。
  基于以上两点,我觉得你们应该去绣庄当学徒。
  当然,这都是我的想法,不能强加在你们身上,最后要怎么选择,还得看你们自己的决定。
  你们可以先想想,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拿出来讨论。”
  “还想什么呀,就去绣庄!”
  几乎是沈若星的话刚落音,钱氏就急急表态:“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如果有人给我这么详尽周到地考虑问题,那我如今绝不是这番模样。
  大花,你得庆幸你生在了宋家,有了这么好的一个大嫂。
  我实话说,我跟你娘都考虑不到这些问题,要按我们想的,就直接带着你们去家里铺子做生意,当小二一样使唤,谁管你学什么,认真干活就行。
  就在,在我们眼里已经是顶好的日子,不信你回村去看看……
  不对,你也不用看,毕竟之前你就看多了。
  你该知道咱们村里像你这么大的姑娘,洗衣做饭干家务,这都是最基本的,打猪草拾柴火养鸡喂猪,这些事情都得干,干到十五六岁,找个婆家嫁过去,下半辈子还是继续干这些活儿。
  可你如果学了本事,以后说不定就能嫁个城里人,再不用种田了。
  大花,你也别舍不得打络子赚的这些钱,跟你以后大几十年的人生相比,这些钱完全不值一提。”
  财迷钱氏都能说出这番话来,显然是真着急了。
  她一顿输出之后,何氏还想跟上,大花抢先道:“娘,四婶,大嫂,我知道该怎么选了。
  我去绣庄拜师,去学手艺,学做生意。
  之前是我糊涂了,大嫂,对不起。”
  沈若星由衷笑道:“婉儿,你只是太小,有时候看问题的角度不那么周全,这都是正常的。
  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以后遇事要记得跟家里人商量,别闷在心里,须知一人计短,二人计长。”
  宋婉闻言连连点头。
  沈若星又看向其他小孩儿:“这话是说给婉儿听,也是说给你们所有人听的,小小年纪别自作主张,遇事记得跟大家商量。”
  几个小孩儿异口同声地保证:“大嫂,我知道啦。”
  说完拜师的事情,沈若星又提起莫太太要的酒:“三叔,明天或者后天您看您能不能回去一趟,将家里存着的几坛酒都搬过来,我好给莫太太送去,这毕竟答应了人家……”
  宋有粮爽快答应:“行,我明天就去,把酒运回来,顺道也将家里的粮食运一些过来。
  咱家出来一个多月,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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