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弄错了,这怎么可能? 你跟沈大丫的嫁妆是我亲手收拾的,为了防止混淆,我刻意分了两个地方摆着,就连两家挑嫁妆的时候也是我亲眼看着的,怎么会弄错?” 沈二丫也是一头雾水:“娘,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您给我的东西都不在箱子里。 您快想想办法,去宋家把我的嫁妆要回来。 于氏那个贱货,因为嫁妆的事情已经笑话我好几回了。 娘,您可一定要想办法帮我把东西要回来,决不能便宜了沈大丫。” 李氏听说自己精心给女儿准备的嫁妆落到了沈大丫手里自然心疼。 但是现在她却不敢去宋家要嫁妆,要知道因为替嫁的事情,她被宋家那老婆子打的伤才刚好,暂时是不想去讨打了。 而且她去要嫁妆的事情绝对瞒不过公婆,到那时她给二丫四吊压箱钱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最近公婆还在生她的气,她可不能自己往上凑。 她绞尽脑汁想了一番,这事情估计还得在沈大丫身上想办法。 得拿捏住沈大丫,然后让她主动把嫁妆交出来才好。 出嫁几天,沈大丫好像变聪明了,现在又有苗老太给她撑腰,吓肯定是吓不住的。 既如此,可就不能怪她心狠手辣了…… 沈若星还不知道李氏开始打起自己的主意来了。 自打听宋老三说了几个县城被神婆骗过的人的惨状后,她就一门心思地想要出书揭穿神婆的骗术,免得有更多人受害。 不过在外人眼里,她现在是不识字也不会写字,所以这事儿还得交给别人来办。 而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能信得过的人除了奶奶也就只剩下宋宥谦。 因此她便拜托宋宥谦帮她找个识字的人,她要写些东西。 宋宥谦道:“我就识字,能认能写,你要些什么,我来帮忙就行。” 这话有些出乎沈若星的预料,他能打猎能打拳就算了,怎么还识字? “我师父教我的,我也不能一直打拳,所以他就教我识字写字。” 既然宋宥谦认字那就好办了! 沈若星凑到他面前欢喜道:“那你可以教我认字吗?” 小媳妇凑在眼前满是期盼地看着自己,宋宥谦哪里能拒绝得了,立刻就答应下来。 “太好了!那你先给我写书,把这事情办完了以后,我就开始认字。” “写书?”这两个字把宋宥谦给惊着了,他还以为媳妇是要写信之类的,没想到是写书。 沈若星解释:“说是写书好像也不太对,我想根据神婆行骗的内容写个话本子出来,让大伙儿都知道神婆骗人的手段。 不说能够让所有人知道这些骗子,但最少能让一部分人警醒。 如此一来,兴许也能少几个上当受骗的人。 你觉得我这想法可行吗?” 宋宥谦没想到她还有如此慈悲心肠,闻言立即答应:“当然可以,正好我认识一个书铺的掌柜,到时候给他求求情,让他把这本书刊印了放在书店售卖。” 沈若星闻言立刻就要催促着他动笔,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宋家没人读书识字,笔墨纸砚一个也没有。 宋宥谦道:“明天我去镇上一趟,买了纸墨笔砚回来,然后再买一套三百千就教你识字。” 怕媳妇不知道三百千是什么,他又解释:“就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一般孩童启蒙都是先从这三本书开始。” 沈若星本来想说不必买书,她本来就识字,不过是让宋宥谦当个幌子而已,没必要浪费那钱。 但是一想,家里大大小小的孩子可不少,估计都是不识字的,既然抓着这个机会,不如让宋宥谦带着他们一起启蒙。 如果要带着几个孩子一起读书,那自然是得有书才行。 不过要不要带着弟弟妹妹一起认字,还得看宋宥谦本人的态度。 她将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宋宥谦听到这话先是明显的一愣,而后才道:“让我教他们识字吗?” “你不愿意?” “倒也不是不愿意。”宋宥谦叹口气,看着自家媳妇道:“奶奶以前说让我少跟他们在一起,免得带坏了他们。 你如果想让我教他们认字,我没问题,但是得问问奶奶的意见。” 这一看就是前头那个苗氏闹出的问题。 现在沈若星都不说她脑子里有泡,而是怀疑她脑子里有一片汪洋大海,不然为什么会做出阻拦大孙子跟其他孙子亲近的事情来,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 宋宥谦也是个可怜蛋,当家的长辈不喜欢他,他没有娘,爹还死得早,不知吃了多少苦头才长大成人。 想到此,沈若星不免有些心痛。 相较之下,她的运气算是很好了,毕竟她在被抛弃之后就遇到了奶奶,奶奶对她可谓是掏心掏肺的好,给了她全部的爱。 …… 苗老太对于宋宥谦教下面几个弟弟妹妹认字自然是没有意见。 她不仅没意见,而且自己也在一旁跟着学。 但有机会,谁想做个睁眼瞎呢。 眼看着老太太都学认字了,其他人有样学样,宋宥谦教认字的时候他们也坐在一旁听。 宋宥谦上课前给每人发了一支毛笔、一块石板和一碗水,之后大家就用这个练字,省钱。 他在上面教一个字,大伙儿便拿着毛笔临摹一个字。 得了沈若星的建议后,他也不按照三百千的顺序来教,而是按照实用程度来。 他交给大家的第一个字就是宋,然后再分别教每个人写自己的名字。 这果然大大提高了众人的积极性,大人们想着只要学会了写名字,以后签契书时不用按红手印,而是像村长一样拿毛笔签字,他们就动力十足。 小孩儿则是想要跟同伴们一起嘚瑟,因此也学得很是认真。 宋宥谦也不贪多,第一天就教名字,教完之后就让大家自行练习。 反正是沾了水在石板上写,根本没有啥成本,大家都牟足了劲儿地写。 沈若星这个首先提出要认字的人却是个例外,她见宋宥谦回房后自己也赶紧跟上。 从今天开始,他们二人就要合力写话本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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