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老四连吃三颗糖葫芦之后才开口:“大郎媳妇,这糖葫芦可真好吃,又酸又甜,我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 钱氏在一旁接话:“那你也不看看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又是白糖又是芝麻,尽是金贵东西,不好吃才怪了。 大郎媳妇,你可真厉害,这玩意儿拿出去一准有人买。” 沈若星谦虚两句,然后便问:“大家吃了糖葫芦以后可觉得哪里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吗?” 宋家人齐齐摇头,他们从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哪里有什么意见可提。 倒是最小的三花道:“大嫂,我喜欢吃芝麻,可以多放一点芝麻!” 沈若星笑着收下这条意见:“那下次做的时候,给你那串多撒些芝麻。” 不过这话也让沈若星多了一个想法,除了普通的冰糖葫芦之外,她还可以做些新花样,比如说在糖稀里加些坚果,做个坚果口味的。 宋老四几下把自己的一串糖葫芦吃掉,便问道:“大郎媳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卖冰糖葫芦,需要帮手吗?” 沈若星对于他的上道很是满意,笑着回道:“这门生意估计还得等个几天,四叔如果愿意的话,说不得到时候还得麻烦您走街串巷去卖糖葫芦。” “愿意愿意,我当然愿意!”宋老四此生最大的梦想便是当个生意人,现在机会降临他自然要狠狠抓住:“大郎媳妇,你这糖葫芦什么时候开始卖,可得提前告诉我。” “还有我,我也去帮你卖糖葫芦。” 继宋老四之后,钱氏立刻举手:“大郎媳妇,别看我是个妇道人家,但是说起做生意我可一点不怵,你相信我,我定能帮你把糖葫芦卖出去。” “大郎媳妇,再算我一个。”宋老六不甘示弱地报名。 眼看下头两个弟弟都表态了,何氏跟着说她也能帮忙。 沈若星抓起壮丁来可一点儿也不手软:“几位叔叔婶婶,眼下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们帮忙。 你们看,刚刚吃的糖葫芦都是串成一串来吃的,为了方便我用的是吃饭的筷子。 但是如果出去卖糖葫芦,可就不能用筷子了,咱得提前准备好签子,比这筷子略细小一些,略长一些就成。” 为了能做个“生意人”,宋老四第一次展现出身上的勤快本质,拿着柴刀就要上山。 宋老六不甘示弱,见状立刻跟上。 …… 晚上睡觉时,沈若星跟老太太闲聊,说起了卖糖葫芦的事情:“今天下午我已经跟几个叔叔婶婶说过这事儿了,他们都表现得很是热情,今天便开始削竹签了。 等宋宥谦从县城买了小麦回来我就做麦芽糖,这估计得六七天的功夫,等麦芽糖做好就可以做了冰糖葫芦去卖,咱家也算是有进项了。 然后我再琢磨着做些新的吃食,争取能借着过年前大家备年货的时机多攒些钱。” 说着她的话题开始跑偏:“奶奶,等咱赚到钱了,咱们是在乡下盖一套新院子,还是搬去镇上或者县城住啊?” 现在一分钱还没有,就开始想花钱的事儿了,沈若星还真是心大。 而老太太也不遑多让,竟顺着这话题认真琢磨起来。 “如果不考虑别的,我其实愿意住村里,平日里种田种菜养鸡养鸭自给自足,三不五时地跟村里人唠点儿闲嗑,挺好。 我不喜欢城里,一个是憋屈,第二也没啥人情味。 到时候咱盖个大点儿的院子,前面留着种花,后面弄片小菜地,格局就按照现在这样,盖个三合院。 不过那厕所得想办法好好改造,最好能盖成咱家那种样子。 厨房也得做个橱柜,还有啊……” 苗老太想到什么说什么,不一会儿便将自己给说睡着了。 沈若星给她捻好被子,睡觉之前又拿出枕头底下的冻疮膏,准备再涂一遍。 握着冻疮膏,她不由想到了远在县城的宋宥谦。 人看着挺糙,不想这么心细,发现了她手上的冻疮不说,还特意去买了药送给她。 真是个好人呐! 擦完冻疮膏后,沈若星翻个身正准备睡觉,结果却听到门口好像有动静。biqubao.com 她侧耳细听了一下,不仅有脚步声,还有牲口的动静。 为了防止自己听错,她赶紧起身借着窗户的缝隙往外看,不想真看到有人在院子里走动。 她连忙推开窗户高喊:“二叔四叔六叔,快起来,咱家遭贼了!” 这一嗓子把家里人都给惊醒了,宋家几个男人还有自己听错了。 就他们家这穷酸样子,是哪个毛贼这么蠢竟然跑到这里来偷东西。 难不成……是奔着下午的糖葫芦来的? 那可得赶紧去看看! 睡梦中的苗老太听说家里遭贼,赶紧坐起来喊:“灿灿,你快些过来,别让贼伤了你,让你几个叔叔出去!” “媳妇,是我!”宋宥谦及时出声,避免了即将到来的一顿打。 “奶奶,是宋宥谦回来了,没有贼,我出去看看,您先睡。” 说完这话后沈若星赶紧穿了棉袄走出去:“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我今儿从朋友那里借了马,是骑马去的县城,所以回来得快。” 沈若星这才发现,宋宥谦的手里牵着的牲畜是一匹马。 这时候其他几房人听到动静都走了出来,沈若星忙道:“各位叔叔婶婶,是我弄错了,不是贼,是宋宥谦回来了,你们赶紧去睡吧。” 何氏见宋宥谦大晚上的回来便问:“大郎吃过晚饭没,要不要我去给你弄点儿吃的?” 宋宥谦道:“我吃过了,不麻烦三婶了,您早些睡吧。” 可是站在他旁边的沈若星却发现他在撒谎,因为他说吃过饭的时候,明显有腹鸣声传来。 这人肯定没有吃晚饭。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赶夜路回来,沈若星却想着,得给他做些吃的才好。 而且这大晚上的骑马定然冷得不行,得烧热水让他泡了驱寒,还要煮壶红糖姜茶。 古代的风寒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不小心就能死人。 她暂时还没有做寡妇的打算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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