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为了好生活每天都在哄疯批_第2300章 秦钟的想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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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酒这个东西,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推销起来,确实不是那么太容易,几个孩子出去跑了一天,除了零星几瓶,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
  不过有上次推销测血糖小仪器的经验,大家也没有气馁,第二天继续出去推销了。
  容淮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暗暗点点头,觉得他三儿子,还是会废物利用的。
  额......
  他表达的有误,是会利用闲置人员的。
  “淮淮,我听容音说,昨天容云他们出去跑推销,好像不太顺利呢。”
  娄卿卿见容淮回来,把手里的书放下,对着他笑了笑,装作不经意的说道。
  容淮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挂在衣柜里,转过身,就对着他媳妇说道:“推销一开始都是这样的,跑跑也就好了。”
  “孩子们推销红酒,估计也没啥经验,容大老板,你有没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啊?”
  娄卿卿到底是做妈妈的,虽然平时看着挺佛系的,但见孩子们大冷的天,骑着自行车在外面跑,多少也是有些心疼的。
  容淮一开始没注意,听媳妇问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才终于是反应了过来。
  “媳妇,你想让我怎么帮那群臭小子啊?”
  几个小丫头都在家,每天穿的暖暖呼呼的,前院后院的玩,一群臭小子,容淮还真的是没想过要帮他们。
  不过见媳妇好像还挺担心的,他想了想,就笑着说道:“明天我派个人过去,教教他们推销的技巧。”
  都是自己家孩子,教会了也算一门手艺。
  “淮淮,你说你咋那么好呢?”
  娄卿卿见容淮这么好说话,张开手,就笑嘻嘻的,对着他哄道。
  容淮就知道,他的心肝,只要高兴了,那是什么好听说什么,但没办法,自己就吃她这套。
  走到床边,伸手搂住自己的乖媳妇,容淮心里除了满足,啥都没有了。
  要不说还得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第二天容淮把公司里的销冠派了过去,只一个上午的时间,容云一群孩子,就觉得受益匪浅。
  因为有人指导,从第四天开始,他们的订单,就开始从三箱五箱,到现在的三十箱二十箱了。
  “大哥,我和滦容磊打算明天坐车去隔壁市推销了,这个寒假,没准我不但要弄一辆山地车,还要弄一辆摩托车骑骑。”
  容云现在,推销的情绪高涨,本市都已经放不下他和滦容磊,明天打算去隔壁城市了。
  容凌还能推销两天,就要回项目组了,听了容云的话以后点点头,对着他嘱咐道:“什么事情别逞强,也不要惹事。”
  “知道了大哥,我明白的。”
  容云自从上了大学以后,整个人都成熟了不少,听了他大哥的嘱咐,很听话的就答应了下来。
  容凌见弟弟都听进去了,也没有在磨叽,又推销了两天,就没在出去了。
  他在家休整了一天,想了想,就买了一些东西,独自一个人,往郊外的墓地去了。
  到了墓地以后,容凌看了一眼,七七那张笑着的照片,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纸巾,就慢慢的帮着她擦拭起来。
  本来容凌以为,自己见到七七可能会哭,但没想到,他却很平静。
  平静的帮七七清理照片,平静的帮七七摆好祭品,又平平静静的,和她聊了聊,自己这段时间的事情。
  “七七,我很好,希望你也很好。”
  容凌蹲在七七的墓碑前,弯着唇角笑了笑,对着他心中的小姑娘说道。
  在墓地待了一个多小时,容凌就回家了,收拾了一下东西,明天就准备回h市去了。
  “容凌啊,太爷爷要去你秦太爷爷家一趟,你有事没有啊?”
  容景山这段时间,身体恢复了不少,嘴都不再歪了。
  因为孙子管的紧,他一直没怎么出去,这几天实在忍不住了,就想去秦钟家转转。
  可他大孙子说了,没人陪着,那是绝对不允许出门的,上次他偷偷出去,回来就被上了政治课。
  容景山不想惹大孙子不高兴,见容凌在,就想问问,重孙子有没有时间。
  容凌现在有时间,就算没有,挤也是会挤出时间的。
  “太爷爷,我有时间,陪您一起去吧。”
  容凌笑了笑,走过去,就扶住了他太爷爷的手臂。
  容景山见最像自己的容凌,好说话的不得了,点点头,两个人就往外面走去。
  石桂英见公公出去了,本来还想追出去拦一下,但见容凌跟在身边,也就放心了下来。
  容凌那孩子做事稳当,石桂英不担心。
  得到奶奶认可的容凌,跟着太爷爷,没一会就到了城西的秦家了。
  门口的警卫见到容家的车,连通报都没有,直接就打开了大门。
  秦钟老爷子,虽然已经退下来很多年,但他大儿子,现在在b市,那是军区的纯纯一把手,所以他们家的门口,是有警卫兵的。
  其实不止秦钟的大儿子,就连他的二儿子三儿子,还有老儿子,都是在部队里任职,职位也都特别的高。
  秦家算是妥妥的军人世家了。
  容景山见大重孙子,一直再往外面看,笑了笑,对着他说道:“秦家可不是一般的人家,他们家的孩子都非常的正直,不论男女,太爷爷都挺喜欢的。”
  容凌没有明白太爷爷话里的深意,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容景山见一向聪明的重孙子,没有接自己的话,以为他不想这个话题,笑了笑,也就没有在说下去了。
  秦钟知道容景山今天过来,那是连午觉都没睡,一直在等着呢,见他带着大重孙子来了,笑声都震耳朵了。
  “容凌啊,秦太爷爷不知道你来,知道你来,肯定去大门口迎接了。”
  容家那几个孩子,最受秦钟喜欢的,那就是容凌了。
  这孩子小时候就是个有出息的,他参与设计的大船,早就已经下海了,现在提起他的名字,很多的老战友都是赞不绝口。
  秦钟三儿子回来都说了,这孩子现在,早就有人惦记了,不少的人都在等机会,跃跃欲试的要和容家结亲呢。
  他当然也有那个意思了,可就是不知道,这孩子能看上自己家哪个丫头。
  秦家的丫头不少,秦钟中意的有两个,今天也都在家。
  秦钟觉得,老天爷可能都在给他们彼此机会,今天两个当兵的,一个在学校读书的重孙女,一起回来看他,正好赶在一起了。
  “容凌啊,秦太爷爷给你介绍一下啊。”
  秦钟的身体比容景山好,见容凌来了,拉着他就走进客厅,指着自己的三个重孙女介绍道:“左边这个穿军装的叫秦勺,在隔壁市部队服役,刚满两年,第一次回家。”
  “你好秦勺,我是容凌。”
  容凌对着叫秦勺的小姑娘点点头,微微笑着说道。
  秦勺是个稍微有些黑,但却非常高挑的女孩,五官很好看,挺顺眼的。
  可能是当兵的原因,她有些严肃,对着容凌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秦钟见重孙女冷冷淡淡的,有些不乐意,但也没有搭理她,转头又给容凌介绍了另外一个穿军装的小姑娘。
  “她叫秦霄,在空军服役,现在已经是班长了。”
  这个重孙女,是秦钟最喜欢的一个了,因为他比男孩都厉害,也最有冲劲。
  “你好容凌,我叫秦霄。”
  秦霄看起来比刚刚那个秦勺就开朗多了,面对容凌的时候,也非常的大方得体。
  “你好。”
  容凌看了秦霄一眼,对她的印象挺好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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