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修站在两个人的旁边,见就这点事情,把容云和滦容磊难为的够呛,想了想,对着他们说道:“明天咱们先去市里转转,到公园和广场去,给那些老头老太太的推销看看吧。” 血糖高的人,大多数都是老人,樊修想着,先看看再说。 容云和滦容磊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主意,听了樊修的话以后,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就答应了下来。 小哥几个在外面商量好了对策,才敢进四合院的大门,和他们想的一样,等容淮回来以后,就问了容云他们明天的安排。 因为早就已经商量好了,所以容云对答如流,这让容淮,也非常的满意。 “好好干,每推出去一台,我给五十块钱。” 容淮看着面前站着的几个大小伙子,心情愉悦的,对着他们说道。 “舅舅,真的给五十块钱吗?” 滦容磊听舅舅说,推出去一台测血糖的小仪器,就给五十块钱,震惊的不得了。 他的生活费,一直都是半个月的量,到了下半月,兜比脸都要干净。 现在听推销还能有钱赚,他和刚刚在外面想逃跑的样子,真的是一点都不一样了。 容淮就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说容云和樊修,就说这个虎外甥,这不立马就上套了吗? “你好好干,要是开学之前推出去三台,我在奖励五十。” “推出去三台,就能有二百块钱?” 滦容磊此时此刻,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恨不得今天晚上,就去药厂拿小仪器出去推销呢。 容云看了一眼见钱眼开的表弟,偷偷翻了翻眼睛,心说你以为那么好推的呢? 滦容磊可不管好不好推的,反正听到有钱拿,他就充满了干劲,回家的时候,走路都带风的样子。 容淮见把外甥忽悠走了,又看了看,明显对钱不感兴趣的两个,想了想说道:“容云,你好好干,要是能在开学前,推出去五台机器,我就在大学附近给你租个房子,不让你住校。” “真的吗爸?” 容云虽然是个很随和的人,但是却有个小毛病,那就是在集体宿舍里会失眠。 以前小的时候,经常和大哥睡在一起,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容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做了这么个毛病。 本来他还想着,到了大学以后,住在集体宿舍里,肯定会非常的难熬,没想到爸爸竟然要给他租房子住了。 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是容云一直以来的梦想,还想着什么时候去找找妈妈,让她帮着出点钱呢。 容云甚至还想过,如果妈妈不同意,那他就自己找点兼职做做,反正就是不想在集体宿舍里面住。 现在好了,他爸的条件已经开出来了,容云不拼命都不行了。 “爸,你放心吧,我肯定能完成任务!” 刚刚还像是霜打了一样的容云,瞬间就精神了起来,神情激昂的,对着容淮喊道。 容淮看了二儿子一眼,挑挑眉,心说我还治不了你了。 樊修站在一边,把容叔叔那志在必得的样子,都给看在了眼里,想了想,往前迈了一步说道:“容叔叔,我想要一台摩托车。” 樊修考上的大学,就是娄卿卿的母校,因为距离上比较远,平时接容音有些来不及,所以他才有了这样的要求。 “十台,推出去十台小仪器,我就给你弄辆摩托车。” 容淮看着樊修,非常痛快的说道。 “谢谢容叔叔。” 樊修听容叔叔答应了,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他一定会努力推销,争取卖出去十台,买一辆摩托,以后接送容音。 容老板见把几个不想干活的臭小子,都给搞定了,也不想搭理他们,站起身溜溜达达的,就去后院找媳妇去了。 到了后院以后,见他媳妇正站在小花园外面,手里拿着几朵五颜六色的花,容音和任展,在旁边抓蝴蝶呢。 “媳妇,你要把花插在花瓶里啊?” 容淮走到媳妇的身边,笑呵呵的,对着娄卿卿问道。 自从他在后院种花以后,媳妇每隔几天,就会摘几朵插在花瓶里,书房和卧室都要摆一些,屋里都会散发着阵阵的花香。 娄卿卿见容淮来了,把手里的几朵花塞进他的手里,往花园里面走了走,随手又摘了几朵后,笑呵呵的说道:“屋里那两瓶有些蔫吧了,摘几朵回去重新插。” 容淮听自己猜对了,也没管身上的衣服有多贵,明天还穿不穿,直接进去,就到了媳妇的身边。 “媳妇,你出去,我帮你摘。” 容淮把媳妇推出去以后,站在小花园里,就开始摘花了。 娄卿卿摘花,一般都挑还没怎么开的花蕾,可容淮就不一样了,那真的是哪朵大,摘哪朵,啥啥都不知道啊。 因为了解容淮,所以就算知道,他摘的花摆不了两天,但娄卿卿也什么都没有说。 但是站在一边的容音和任展,可就有些意见了。 刚刚妈妈摘花的时候,他们是想帮忙的,但是摘了两朵,娄教授就嫌弃说花开的太大了不好。 现在好了,爸爸来了之后,妈妈的脸上,不但多了笑容,就连摘花也不挑剔了。 “任展,你觉不觉得,我妈有些偏心啊?” 容音凑到任展的身边,小小声的,对着他问道。 任展看了看不远处的舅舅和舅妈,点点头,也小小声的说道:“确实是有一些。” 任江不知道,自己儿子,此时正在和容音一起,挑舅妈的理呢,下了班以后,赶紧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就往家里去了。 媳妇被他给弄生气了,这要是不赶紧哄好了,以后可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容婷的脾气特殊,任江这些年已经摸透了。 虽然有时候也稍微有些受不了,但多数时候是能忍受的。 毕竟老夫老妻,都过这么多年了,容婷身上的优点很多,任江觉得,足以盖过着一个脾气大的缺点的。 他妈曾经说过,媳妇发脾气就哄,千万不能和她讲道理的。 任江不和媳妇讲道理,也不和她犟嘴,他买束鲜花回去哄。 不过都到家楼下了,任江又觉得一束鲜花有些单薄了,想了想又出了小区,买了一份小蛋糕回去。 一手鲜花一手蛋糕,这下任江觉得哄媳妇应该是够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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