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姑娘虽然不会说话,把他都给惹生气了,但是他是个有风度的人,还是要送她回去的。 李桃嘴笨,也不知道要怎么拒绝套成武,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拎着她那袋失而复得的零食,又坐上了人家的车。 陶成武把车拐出家属院以后,看了一眼明显安静不少的李桃,想了想就问道:“李桃,你有男朋友了吗?” “啊?” 李桃明显注意力没有在陶成武的身上,听他问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她突然就愣住了。 “我问你有没有男朋友。” 陶成武又问了一遍。 他一直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喜欢李桃也敢承认,但是却不喜欢拖拖拉拉,所以才直接问了出来。 “有的。” 李桃见陶成武一直子啊歪着头看她,也不看路,张嘴就来。 李桃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说,就是觉得陶市长的眼神有些奇怪。 被他满眼期待的盯着,李桃鬼使神差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有男朋友了?” 陶成武听到李桃,竟然已经有男朋友了,皱了皱眉,有些不开心。 虽然不开心,但是他依然开着车,把李桃给送回家去了,但是在她下车之前,却没有再说一句话。 李桃看着陶市长的车,像是赌气一样开的很快,咧了咧嘴,害怕的抓住了车上的门把手。 陶成武的车开的很快,没一会就到李家楼下了,她打开车门就下去了,那个速度,像是被狗撵了一样。 看着小姑娘跑的比兔子都快,一溜烟就消失在了楼道口,陶成武的眉头皱的死死的。 李桃不知道陶成武在她家的楼下坐了很久,回到家里以后,先是把拿回来的零食偷偷的送回自己的屋里,塞进了明天要带走的包里,然后就张罗着给几个还在睡觉的侄子换衣服了。 当然了,她是没有换成的,还因此被她妈给打了一巴掌,赶出了家门。 看着已经快到吃饭时间,却被赶出来了,李桃嘟了嘟嘴,有些怨她妈。 不就是给几个侄子换换衣服吗?至于把她赶出来吗? 这边的李桃,为了一顿饭,生她妈的气了,只能不情不愿的回了宿舍,那边的陶成武回到家以后,连衣服都没有脱,直接就把自己摔在了沙发上。 他不否认,自己看上李桃了,可人家竟然已经有男朋友了,真的是让人闹心。 三十几年没有动过心的陶市长,这两天脸色非常的不好,气压低的谁都不敢靠近。 任江看着他表舅那张黑沉沉的脸,也不敢和他开玩笑了,赶紧就从办公室里退了出去。 昨天他妈说,她姨姥姥给她打电话,说表舅前两天带了一个小姑娘回家,全家属院的大娘都看见了,让他帮忙打探一下,看看那个小姑娘是谁。 姨姥姥这几年为了表舅的终身大事,操心的头发都白了,任江怎么可能不帮忙呢? 可他表舅现在的情绪明显不对,任江就算很想知道那个小姑娘是谁,急的抓心挠肝的却也不敢去问,真的是愧对他姨姥姥对他的好。 陶成武当然不知道,自己带着李桃回家的事情,在家属院已经传开了,他现在闹心的很,只能用工作来麻醉自己。 可看着手里的招标书,他是真的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脑子里都是李桃那句,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赌气的扔掉手里的招标书,用力的靠在椅背上,陶成武捏着自己的眉心,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才能不这么闹心。 任江不想引火烧身,一个上午都没敢去找他表舅,知道他情绪不好,早早的就帮他把所有的应酬都给推了。 本来想着,中午吃饭的时候,在过去探探口风,可还没等走呢,办公室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电话是硕华公司的老板打过来的,是想约市长吃饭。 硕华任江当然听过了,因为他是这一年中,迅速崛起的公司。 这要是平时,任江就能做主帮市长定了这场饭局,可是现在他表舅正在发疯,他觉得是够呛了。 任江是市长秘书,拒绝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和对方说了三天内,市长都没有空以后,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陶成武什么意思?” 市中心一间豪华的办公室里,贾雷听陶市长的秘书拒绝了他们的约见,情绪激动的,就对着拿着电话的年轻人喊道。 “托马斯,这个陶成武的架子够大的啊,你主动约他他都不见,这是看不起咱们?” 被称做托马斯的中国男人,长相非常的英俊,身高腿长,头发虽然已经到了肩膀,但是却一点都不女性化,反之阳刚之气一点都没受到影响。 他扯着嘴角,慢悠悠的放下手里的电话,看了自己的舅舅一眼,无所谓的耸耸肩,对着他说道:“领导嘛,总要有些架子的,约一次不成,那就再来一次喽。” “一个小小的市长,就敢这样和你摆架子,真的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贾雷觉得,外甥真的是太低调了,他爷爷都什么级别了,他竟然还在这里受委屈,要是爆出了老爷子的名字,陶成武跪着的心都有了。 看贾雷的样子,托马斯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皱了皱眉,沉着脸说道:“我没有任何后台,以后也不会靠着家里,请舅舅注意一下。”biqubao.com 他爷爷早就已经把他们母子赶出家门,他的后台除了继父,只有他自己。 贾雷见外甥生气了,对着他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别的。 “我们已经去找了那个季襄两次,他和这个市长一样,就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一点面子都不给,这次连门都没让我们进去。” 想想自从到了市里以后,就一直不太顺利的工作,贾雷觉得,他们还不如在国外待着了。 托马斯看了一眼丧气的舅舅,没有说话,把自己的椅子转过去,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的翘起了嘴角。 他一定要在这里扎下根,不管多难,他都不会在回国外,b市也不可能回去。 这里是他最后的港湾,他必须要留在这里。 至于那些瞧不起他的人,没关系的,脸给给够了,收拾收拾就好了。 市长也好,那个卿淮的顾问也好,他一个一个慢慢的笼络就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472/72961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