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红以前是什么样的人,容淮再清楚不过了,她被婆家熊成那个样子,都不会和娘家求救,可是被李杨欺负了之后,她立马就给他打了电话。 这其实就是进步了! 可这个进步,并不是她自己想明白的,而是被李杨逼出来的。 在李杨过来找他的时候,容淮就知道,他们俩总有见面的一天。 但还真的没有想到,他大姐会过来找他问李杨的事情。 李杨是个懂得争取的人,所以他来来到了这里的目的不言而喻。 大门容淮觉得他没有恶意,就把他给留下了。 可容红就不一样了,她不但不会争取,还永远把自己缩在壳子里。 “大姐,给自己一个机会。” 容淮其实是想说,给自己一个机会,了解自己,但是容红却是误会了,她以为容淮说的是给李杨一个机会。 不得不说,这是个完美的误会! 容红听完容淮的话以后,彻底陷入了沉思,内心久久都不能平静。 容淮也没空管容红了,看她没什么要问的了,耸耸肩,就回屋去了。 小丫头又要回研究所了,他要去帮媳妇收拾东西。biqubao.com 娄卿卿自己已经把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看容淮进来,顺着窗户往外面看了一眼就问道:“大姐叫你干什么啊?” 容淮双手插兜的转头也看了一眼外面,挑挑眉什么都没说,一屁股就坐在了娄卿卿的身边。 他伸手搂住娄卿卿的肩膀,晃呀晃的,满满不得的说道:“媳妇,你说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怎么就过的这么快呢?” 容淮觉得十几天,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他和媳妇还没有亲香够呢,就又要走了。 娄卿卿和容淮的想法一样,自从上学了以后,她觉得和容淮待在一起的日子,每天过的都好快。 同样舍不得容淮的她,伸手搂住他的腰,娇娇软软的说道:“容淮,我真希望我快点毕业。” 容淮摸了摸天真小媳妇的脸,心说毕业也不能经常在一起啊,小丫头想的可真美。 想着总是和媳妇这样分别也是不是办法,容淮惆怅的叹了一口气,觉得过几天,也是时候去规划一下市里那块地皮了。 他要去市里陪媳妇了! 不管两口子怎么依依惜别的,娄卿卿还是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哭的撕心裂肺的,有好几次,娄卿卿都想下车去抱抱他们。 容淮知道,拖延的时间越长,媳妇就越上火,所以也没有给她们母子依依惜别的机会,一脚油门就干出去多远了。 “妈妈,我要妈妈!” 容云见小轿车一眨眼就跑远了,愣愣的看了一眼奶奶,闭着眼睛就嚎上了。 一向沉稳的容凌,见妈妈真的走了,也终于绷不住,跟着弟弟哭了起来。 胖丫头一看小哥俩都哭了,看了一眼已经没有影的小轿车,突然小脖子一仰,坐地上就来了个震天响。 石桂英看着干打雷不下雨的外孙女,又看了看容凌和容云,无奈的看了一眼天空,对着梁二妮摆摆手,领着两个孙子就进屋去了。 梁二妮看到石桂英的手势,好笑的走过去,抱起胖丫头就出了院子。 两兄弟哭就已经够闹的了,这又来个凑热闹的,还是把几个孩子分开吧,要不耳朵真的是受不了啊。 容淮这两年性格改了不少,知道林树经常帮助娄卿卿,心里也非常的感谢,所以等送完了媳妇之后,也没用她张嘴,就又专门回去接了一趟林树娘俩。 坐在容淮的车上,林树看了睡着的他娘一眼,突然就压低声音对容淮说道:“容淮,你有想过做药品行业吗?” 容淮听了林树的话,握着方向盘的手一顿,看了一眼倒车镜,想了想说道:“没想过啊,但也不是不能做。” 容淮不是傻子,林树这样的人,既然问出了这样的话,那就是已经有了九成九的把握了。 但人家也只是问了这么一嘴,就没有在说下去了,他也没有刨根问底的问。 可不问可是不问了,等把林树母子送回去之后,容淮回到筒子楼,就开始套他媳妇的话了。 “媳妇,你总说林树自己做研究,他到底在研究什么啊?” 如果林树表达的意思,他没有理解错误的话,那容淮觉得,这个项目还真的不是不能做。 但他也知道,药品的临床试验很重要,所以如果确定林树说的话就是自己想的那样,容淮也不介意帮他安排一下的。 娄卿卿听容淮问起林树,也没有多想,但是也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 研究所研究的项目,都是保密的,林树的那个,也是一样。 所以她没有和容淮说林树到底在研究什么,笑了笑说道:“你怎么突然就问起这个了啊?” 容淮就是娄卿卿肚子里的蛔虫,听她没有直接回答,就知道这件事情,她不想说了。 “就是一时好奇罢了。” 容淮说完这句话之后,也没有继续问了,松开媳妇的腰,溜溜达达的就回客厅去了。 他家这个小媳妇啊,思想死板的很,和他都不带露露口风的。 容淮没有问出林树的研究项目,在市里住了一个晚上之后,就回家去了。 回到家以后,年也就算是过完了,容淮就开始张罗着,让李杨走了。 李杨到底腿脚就有些不方便,再说出门在外的,背后怎么也要有双眼睛的。 所以容淮把李杨叫到了办公室,看着他就说道:“厂里的人随便让挑一个和你一起去。” 李杨以前当兵的时候,那也是见过世面的,自己单枪匹马去南方,他也是不会胆怯的。 但他和容淮想的一样,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在说他的腿脚就是这么个情况,总要有个机灵的人跟着的。 所以听容淮让他选人,李杨低头想了想,突然笑着说道:“就带石头吧。” 石头那孩子聪明,李杨觉得挺合适的。 李杨以前当兵的时候,那也是见过世面的,自己单枪匹马去南方,他也是不会胆怯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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