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的江城。 方仪喝了个大醉,跌跌撞撞地从酒店里出来。 “大小姐。” 在外面等着的司机,看到方仪出来,连忙上前去挽扶她,嘴上说道:“大小姐喝了那么多的酒。” 方仪挥开他的手,不用他扶,她说道:“我没醉,我不用人扶,我自己能走。应酬,哪有不喝酒的。” 她跌跌撞撞地朝自己的车子走去。 好不容易走到了车子前,她费力去拉车门,却拉不开。 “大小姐,大小姐,那不是你的车子,旁边那辆才是。” 司机赶紧小跑过来,边开了车锁,边去拉扶已经趴在车身上的方仪。 自从相片事件之后,大小姐就经常喝得醉熏熏的。 他们知道,大小姐心里的苦。 太太也真是的,没那个本事,还要自作主张帮着大小姐,结果弄巧成拙,让大小姐里外都不是人。 在司机的挽扶下,方仪才坐上了她的车子。 司机一松手,她就往车椅上一躺。 “大小姐,要不,就不回去了,在酒店里过夜吧。” 这家酒店是方氏集团旗下的。 方仪完全可以在酒店里留宿,没必要醉熏熏的回家。 “嗯。” 方仪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她听清楚司机说的话了没有。 嗯完后,她又坐起来,眯着眼睛看外面,嘴里说道:“到了呀,那我下车,不回家了……住酒店,不回家了。” 那个家,没有了妈妈后,已经没有温暖了。 父亲虽说依旧疼爱她,可是父亲对蒙如歌那个贱女人也很好,父亲的爱分成好几份的。 如果不是父女俩同在公司里上班,她可能想见父亲一面都难吧。 两个弟弟就更不用说了。 明明是一母所生,他们却对亲妈没有印象了,反而对继母亲近得很,视若亲妈。 跟弟弟们说过多少次,如果不是蒙如歌这个贱人,她的妈妈不会那么快死的。 很多人都跟她说,她母亲患上了绝症,还是晚期,没得治的了,早晚都是死。 怨不得蒙如歌的。 蒙如歌也没有对她母亲做过什么事,她只是在父亲需要人陪着出席宴会时,陪着父亲去谈生意,应酬,俨然方太太。 但就是那样,深深地刺激到母亲,让母亲心灰意冷,才会早早病亡。 方仪恨呀。 她不会原谅那个贱人的! 方氏集团如今的危机,也是那个贱人闯下的祸,害得方氏集团遭到打压,报复。 贱人,贱人! 还有唐晓。 对了,今晚是慕容家办宴会的日子,也是唐晓认祖归宗的日子。 江城上流社会的人,除了凌家全家上下都飞往东市参加宴会之外,其他豪门也收到邀请函,纷纷前往东市。 他们既是给凌琛面子,也是给慕容家面子。 唐晓咋那般的好命呀! 那泼天的富贵,什么时候轮到她方仪呀。 方仪就是嫉妒唐晓,心情不好,借着应酬之机,喝了很多酒,喝得醉熏熏的。 醉了,她才能暂时放下了仇恨,暂时忘记对凌琛爱而不得的痛苦。 方仪推开了车门,因为醉了,她整个人跌撞下车,摔落在地上。 她干脆就往躺在地上。 她好累呀,想好好地睡一会。 “大小姐。” 司机赶紧下车去扶她。 为什么是唐晓? 为什么?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凌琛……” 方仪嘴里呢喃着,司机仔细听,听清她是在念着凌少的名字。 爱而不得的痛苦,只有遇到过,才能感同身受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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