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526章 八卦八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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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家大嫂,现在是只管着唐氏加工厂,很快就要学着接管慕容小叔叔的商业帝国了,毕竟慕容小叔叔只有她一个孩子,小叔叔打造出来的商业帝国,自然是交给大嫂接管的。
  以后大嫂成了女强人,郑雪要是没点事业,凌逸担心她会自卑,压力大,现在她想着投资做点什么,他支持她便是。
  只要她开心!
  郑雪想了想后说道:“我现在还没有头绪,晚上等我爸和我哥回来,我问问他们。”
  “你可以问我的呀,不用问你哥他们的。”
  郑雪笑道:“不想问你,怕你会直接帮我搞定了,我想自己一步一步闯出来,那样才有成就感。”
  “我喜欢画画,喜欢做菜,可以开个画室,也可以试试餐饮业。”
  嘴上说是没有头绪,郑雪心里其实早就有想法的了。
  只是父兄一直觉得他们能养得起家,不用她和母亲出去做事。
  她又懒一点儿,不愁吃穿,平时家里给的零花钱,她又买了理财产品,每个月也有一笔收入,也不愁没钱花,便天天在家里躺平,过着自己懒洋洋的米虫生活了。
  要不是爱上了凌逸,要追求他,她可能都不会改变现状。
  “开个美术工作室吧,到时候我帮你开个画展,让更多人欣赏你的画。”
  提到她的画,凌逸说道:“话说,我都没有看过你的画呢,雪儿,你什么时候送一幅你的画给我?我一定要裱起来,挂在我的房间里,早晚都能看到。”
  “我其实画画不太好看的,虽然我喜欢画画,说不定不如你画得好,我知道的,你什么都会。”
  凌家的孩子都很优秀,不论男女。
  凌逸笑道:“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喜欢,不会嫌弃的,好不好看,总要我看过才知道。我在丹青这方面还有点造诣,也可以指点指点你。”
  “餐饮行业竞争力很大,你要是在咱们江城投资餐饮业的话,我担心你会亏损。”
  郑雪嗯着,“我是喜欢做菜,但我也不敢说我做菜的水平很高,只是平时喜欢炒几道家常菜而已,还是选择开家美术工作室吧。”
  “我有空的时候就做一个计划方案,再出去看看,选个场地租下来当我的工作室。”
  凌逸说道:“你先做好计划书,我帮你把把关,然后陪你到处看看,总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顿了顿后,他又说道:“慕南的小女朋友好像是开书店。”
  “她的喜好估计和你的差不多,改天我带上你和慕南的小女朋友见见面,大家认识认识,看看她的书店旁边有没有适合的商铺,盘下来给你当工作室,你们挨着,也方便来往。”
  郑雪八卦地问:“慕南,就是慕总吗?他什么时候有女朋友的?没有听到传出来。”
  慕南在凌氏集团的身份,让他也是娱记们喜欢盯着的对象。
  他要是恋爱了,娱记估计早就报道了,那些爱慕慕南的女人,能哭死。
  凌逸笑道:“还没有明确关系的,女孩子是慕妈妈好朋友的女儿,两个人小时候见过面,前段时间在双方母亲的安排下,两个人还相过亲。”
  “结果慕南不想相亲的,被逼着相亲就搞破坏呗,导致两个人不欢而散。最近两个人走得挺近的,那位许小姐经常会来公司等慕南下班,我都见了几次。”
  “许小姐租的商铺就是慕南的,慕南给她友情价还要友情价,要是说他对许小姐没有意思,我是不相信的。”m.biqubao.com
  郑雪说道:“那估计是有意思的了,慕总和你们兄弟俩一样的德性,不喜欢的女人,是不会关注,更不会帮忙的。”
  慕南又不是开慈善机构的,若不是喜欢那个许小姐,怎么可能肯将自己的旺铺友情价再友情价租给许小姐?
  他没有说送给许小姐,估计是许小姐不接受吧。
  “你给我一个地址,我明天就去看看。”
  郑雪也想看看那个能让慕南改变主意的许小姐。
  凌逸的交际圈里,都是慕南,凌少等人,她也要融入那个圈子里,就要走太太路线,跟那些人的太太结交为友了。
  凌少的爱妻唐晓已经是她的好友。
  慕南有了喜欢的女孩子,她也可以结交一下。
  “下午我可以陪你过去看看,许小姐的书店还在翻修之中。”
  “也可以,吃过午饭后,你休息一下,我们再出门。我开车,你别开车了,头还痛着呢,以后喝了酒,两天内不允许你开车。”
  凌逸笑,“我以后都不喝酒了,谁再约我出去喝酒,我就说我女朋友不让我喝。像我大哥一样,现在有啥不好的,他都说我大嫂不许他参加。”
  “大家都说我大哥成了妻管严,还说我大哥是报应,说他以前对白盼盼不好,现在被我大嫂吃得死死的,就是报应。”
  他反而羡慕大哥的婚后生活。
  “那些人就是胡说八道,是羡慕嫉妒恨,见不得你兄嫂恩爱呗。别忘了,方仪对你大哥还念念不忘的呢,谁知道她会不会在背后搞鬼。”
  郑雪对方仪没什么好感。
  以前她还没有喜欢凌逸时,跟着母亲参加宴会就见过方仪了。
  当然了,方仪走的是女强人路线,打算以后接管方氏集团的,自然看不起郑雪这种懒洋洋的,宅在家里当米虫的人。
  两个人都是江城最有身份的豪门千金之一,却只是点头之交。
  郑雪觉得方仪瞧不起自己,不喜欢和方仪来往。
  方仪还真的是瞧不起郑雪。
  “还有那个顾总,他是你们凌氏的死对头,最看不得你大哥风光无限的了,在白盼盼逃婚后,就数他最开心,有个理由光明正大地嘲讽你大哥。”
  郑雪是不爱出门,江城上流社会就这么大,很多事情她也是知道的。
  因为她有一个很喜欢听八卦新闻,当吃瓜群众的母亲。
  郑太太是只要有宴会就会参加的。
  不仅是为了交际,帮丈夫的生意一把,也是为了更好地吃瓜,听八卦。
  凌逸点着头,“顾维那里,我们时刻都留意着的。”
  方仪去找过顾维,他们都知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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