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511章 她不爱就不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华婶很意外,“我们小姐的男朋友?还是见过家长的?”
  怎么他们都没有听小姐提起过?
  “小姐没有跟我们提起过的,会不会被骗了?他还戴着面具,是骗子吧?才会戴着面具不敢见人。”
  华叔说道:“贼那有这么猖狂?这里是什么地方,哪个贼敢跑来这里偷东西?”
  不说这处别墅区的安保很好,就是说他们的老板凌小姐,那是凌家的九小姐,凌家是什么门庭,在江城那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谁敢跑到凌家九小姐的私人别墅里偷东西,嫌命长了吗?
  “我相信乔先生的话,他肯定是小姐的男朋友,小姐第一次带亲人以外的年轻男性回家,不是男朋友是什么?”
  “我问过了乔先生,他说他前段时间出了意外,脸受了伤,虽说伤好了,但留下了难看的疤,他怕吓到别人,才会戴上个面具,这样没那么吓人。”
  听丈夫这样说,华婶半信半疑的。
  这时,别墅的大门开了。
  凌筝和乔尊一起回来。
  华叔对妻子说道:“看到了吧,小姐和乔先生一起回来的,要是贼的话,早就趁机跑了,怎么可能还会回来。”
  华婶说他:“知道了,你忙你的,小姐起来了,我也要进去帮她打扫房里的卫生。”
  “去吧。”
  华叔继续锄地,挖坑,种他的花花草草。
  他原本是经营花木场的,生意不好,倒闭了。
  便找了一份花匠的工作,依旧伺候花花草草的,他喜欢养花弄草。
  “小姐。”
  华婶走到凌筝的跟前,笑着打招呼,主要是想近距离看看未来的男主人。
  她飞快地往乔尊脸上看去,不戴面具的那边脸,瞧着很好看,想来这个男人是个帅哥,跟他们家小姐也般配。
  “华婶,这位是乔尊乔先生,我……朋友。”
  凌筝向华婶介绍了一下乔尊。
  这家伙以后会经常潜入她的家里,先跟她的工人们介绍一下乔尊的身份,免得大家将乔尊当成了贼暴打一顿,就怕他们几个人都打不过乔尊,反而被乔尊反打一顿,那就不好了。
  “乔先生好。”
  华婶笑眯眯地问好。
  乔尊微微地点点头。
  华婶视线回到了凌筝的脸上,她问着凌筝:“小姐,我可以帮你打扫房间里的卫生了吗?”
  “嗯,可以了。”
  凌筝的房间必须她在家里的时候进行打扫。
  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她不喜欢别人进她的闺房,就算是打扫卫生的也不行。
  华婶笑着走开了。
  乔尊撑着伞与凌筝一起走着,他故作不知,问着凌筝:“华婶老是看着我笑做什么,是不是我衣服穿反了?”
  凌筝偏头看他两眼,说他:“你戴着面具,谁不会多看你两眼?”
  摸了摸自己戴着的面具,乔尊低沉地道:“等你答应嫁给我时,我就去做整容手术,然后咱们再办婚礼,那样就不会有人笑你嫁个丑八怪了。”
  他不毁容的话,绝对是个美男子。
  毁了容,一边脸戴着面具,都还能迷倒不少女人。
  他不喜欢其他女人接近他。
  只要有谁犯花痴想接近他,他会让保镖团直接把那个花痴扔进大垃圾桶里,不仅能让对方吓到花容失色,也会狼狈万分,丢脸至极。
  凡是被他的保镖团扔进过垃圾桶的女人,再也不会也不敢出现在他的面前。
  “过几天我要去东市。”
  凌筝忽然说道。
  错开话题,不想听他说结婚的事。
  虽然知道自己是摆脱不了他的,但是凌筝确实还没有爱上乔尊。
  她不爱,就不嫁。
  乔尊还能强娶她不成?
  他要是敢强娶她,她就跟他没完没了,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安宁,两人的婚姻生活也绝对不会幸福。
  “你去东市做什么?哦,是了,你大嫂跟着慕容宇回东市认祖归宗了,你大哥运气好,往民政局门口一站,都能被慕容家族的千金拉进民政局领证。”
  乔尊真心羡慕未来的大舅哥。
  不是羡慕大舅哥的岳家有权有势,毕竟凌家的权势地位也不差,只是他暗门更强大,才不把凌家放在眼里而已。
  他羡慕凌琛和唐晓感情好。
  凌筝:“……我大哥和大嫂那是闪婚,两个人会闪婚,一个是被未婚夫抛弃,一个被未婚妻抛弃,唐爷爷当时病重,我大嫂是为了给她爷爷冲喜,才会着急结婚。”
  “然后拉了我大哥闪婚的,他们俩刚闪婚时,都没有想过会过一辈子。缘分来了呀,两个人最终爱上了彼此,成就了一桩好姻缘,但这样的姻缘,并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凌筝羡慕现在的兄嫂,不羡慕以前的兄嫂。
  闪婚,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反正,换成是她,她是不会闪婚的。
  没有感情,没有深深地了解对方,她都不会嫁。
  “我大嫂怀孕了。”
  凌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乔尊,提到这个好消息,凌筝的脸上有着笑意,她笑道:“大嫂回去认祖归宗,慕容家要办一场宴会,正式公布我大嫂的身份。”
  “亲家办宴会,我们凌家肯定要去参加的,再加上大嫂怀孕了,我们就提前几天过去,我奶奶呀,恨不得现在就飞过去呢。”
  老人家年纪大了,就盼着儿孙满堂。
  能看到曾孙出生的老人家,都是有好福气的。
  乔尊马上说道:“大嫂怀孕了,这是好事呀,我等会儿就让人去买点补品,到时候一起送过去给大嫂补补身子。”
  凌筝看着他。
  乔尊明白她的意思,他说道:“你去,我肯定也去的,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筝儿,咱们是夫妻,公不离婆,称不砣。”
  “谁叫你是夫妻了?再口头上占我的便宜,以后看到你潜入我家里,我就打电话报警,把你当成小偷抓起来,还要养几条藏獒,你要是再敢当贼,就放藏獒咬死你!”
  乔尊笑道:“我不怕,我会驯兽,再凶猛的动物遇到我,都会被我驯服,驯不服的,我宰了它!”
  凌筝:“……”
  她想起在墨园的时候,她家里养的狼狗冲向他,却在相隔几米远时,狼狗就停下了,不敢再上前。
  这个男人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让凶猛的狼狗都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https://www.biqubao6.com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2_162464/6936242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