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501章 自己的男人自己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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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雪认为自己没有误会凌逸,程素也只能陪着她,听她说了一大堆自己不后悔的话。
  “素素,你这里有酒吗?给我来两瓶酒,我想喝。”
  “你喝醉了,怎么开车回去?”
  程素说道:“我这里没有酒,不过你实在想喝的话,让晓东出去帮你买几瓶啤酒回来,喝点啤酒就可以了,别喝烈酒。”
  “我要喝白酒,醉一回,明天醒来,我就好了。”
  程素呵呵两声,“失恋的痛哪有那么容易走出来。借酒消愁愁更愁的,等你明天醒来,头痛得厉害时,你就知道难受了。”
  “就算凌逸真的有了新欢,你也不必为了他喝醉,让自己身心都难受。”
  “男人嘛,多了去,又不是只有凌逸一个男人,你放下了他,下次遇到的说不定更好。”
  郑雪自欺欺人地道:“我能忘的,一定能放下他,就喝一次,失恋的人,不是允许醉一回吗?素素,帮我买两瓶烈酒回来,我不要啤酒。”
  程素把她拉到了小餐桌前,按她坐下,又进小厨房里拿出来了一副碗筷,把筷子塞给郑雪,她给郑雪盛了一碗汤,嘴里说道:“这是晓东过来后帮我炖的骨头汤,味道很不错,你尝尝。”
  “喝骨头汤比喝酒好多了,还有营养。”
  郑雪羡慕地道:“素素,你和楚总真让人羡慕,还有晓晓和凌少也让人羡慕。”
  程素给郑雪夹了点菜,说道:“你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我今早才被情敌整了一回呢,导致我上午的营业额少得可怜,今天的菜钱都还没有赚回来。”
  “晓晓现在是很幸福,她以前和江铭恋爱的时候,也受过情伤。你看晓晓,离了江铭后,不就是找到了比江铭更好的凌少吗?所以呀,你不用太难过,说不定下一站更好。”
  “好好地吃饭,吃好,喝好,睡好,别想那么多,实在是心里难受的话,就出去旅游,到处走走,散散心。”
  郑雪:“……”
  楚晓东夹了一筷子的菜放进了程素的碗里,温声说道:“素素,先吃饭,你那个情敌,我会找她算帐的,她敢再来找你的麻烦,我也去找她的麻烦。”
  程素看着他,严肃地道:“你别去找她,我不喜欢你和她见面,哪怕你是为了帮我出气,我也不想你见她。”
  楚晓东宠溺地道:“行,我不去,我让人去找她算帐,以后也不见她。我心里眼里都是你程素,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程素又霸气地道:“确定是她针对我做的事,我自己找她算帐去,不用你出面了,我的情敌,我来对付。”
  “但是……”
  “我要是自己对付不了情敌,也守不住你,守不住,还不如不嫁呢,那样都不用守你,多省事。”
  楚晓东笑着:“行行行,你自己去算帐,我不出面,也不出手,让你好好地守着我,不让任何人把我从你身边抢走,你早点嫁给我,往我身上贴上你的标签,别人就无法抢走我了。”
  他又是求过婚的。
  只是程素没有答应他而已。
  郑雪:……你们俩秀恩爱,考虑过我这个失恋人的感受吗?
  ……
  江城大酒店。
  凌筝在郑雪走后,立即就进了酒店。
  打电话问了凌逸,知道凌逸在位于顶楼的总统套房里。
  凌筝直接坐着电梯上了顶楼,来到了房门口,抬手拍着门,边拍门边叫喊着:“二哥,是我,小九,你开开门。”
  好一会儿,门开了。
  凌逸站在了她的面前,却是满身的酒气。
  “小九,你怎么来了?来得也是时候,来,陪二哥喝几杯。”
  凌筝皱眉,“二哥,你咋这么快就喝得满身都是酒气,你喝了多少?”
  凌逸转身往回走,走路都有点飘了。
  他笑呵呵的,“放心,你二哥喝不醉的,你二哥的酒量好得很,遇到个傻女人,心情不好,多喝了几杯。”
  凌筝知道他嘴里的傻女人是指郑雪。
  她先在房里转悠了一圈,除了浴室关着门,她看不到之外,这套房里,就被她逛了个遍,没有看到郑雪嘴里的女人。
  不过,浴室关着门,里面还传出来流水声,看来那个女人在浴室里洗澡呀。
  洗什么澡?
  两个人做了什么事?
  凌筝看向自家二哥。
  凌逸给妹妹开了门后,又坐回了餐桌前,继续喝他的酒,餐桌上摆着好几道下酒好菜,他是一筷子都没有动过,只顾着喝酒。
  怪不得短短的时间就喝得走路都飘了,还浑身酒气,已经走在醉的路上。
  原来是空腹喝酒。
  凌筝走过来,在二哥的对面坐下,静静地看着二哥又喝了一杯酒后。
  她问:“二哥,浴室里的人是谁?”
  “等他出来你就知道了。”
  凌逸放下了酒杯,却是拿起了酒瓶,又给自己的杯里满了一杯酒,这才问着妹妹:“你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吃?对了,那个姓乔的还缠着你吗?”
  “哦,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的,大嫂怀孕了,大哥刚才在群里发了一张检验单,是大哥带大嫂去医院检查的结果,大嫂怀上了。”
  慕容家的家庭医生帮唐晓把脉,确定唐晓是怀孕了,不过凌琛还是带着唐晓去医院检查了一番,得到的结果与家庭医生的诊断结果无误。
  凌琛便将医院的检查结果发到了家人群里,告诉大家,他要当爸爸了。
  凌家长辈高兴得很。
  “大嫂怀孕了?”
  凌筝听到这个消息也是很开心。
  她连忙拿出手机查看家族微信群的信息,还真看到了大哥发了一张检验结果。
  “小九,来,咱们碰一杯,为咱们要升级当叔叔和姑姑了,喝一杯。”
  凌筝拒绝:“我自己开车过来的,不能喝酒。二哥,你不要再喝了,再喝,你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到时候头痛,你可别嚎得满世界都知道。”
  “我没醉。”
  凌逸笑着:“我高兴呀,才不会因为那个傻女人喝醉酒呢,我是因为要当叔叔了,心里高兴,忍不住喝几杯的。你自己开车过来的呀,那是别喝酒,二哥不一样,二哥喝了酒,在这里睡上一天也没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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