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洗完澡出来,凌琛就把她抱了起来。 她搂住他的脖子,娇笑着:“几步路都不让我走了。” “我想抱你。” 唐晓笑着贴靠在他的胸膛上,轻声说道:“还没有告诉你家里人,明天再说吧,现在都深夜了。” “除了奶奶,其他人估计都还没有睡,奶奶才会早睡。” 凌琛抱她回到床前,放她躺在床上,他在床沿边上坐下,看着她,傻笑。 他笑,唐晓也笑,笑着说他:“你这样看着我傻笑什么。” “开心,很开心,就是想笑。” 凌琛说着低下头来,在她的脸上亲吻着,边亲边软声说道:“老婆,我要当爸爸了,太开心了,我要当爸爸了。” “是是是,你要当爸爸了,过几个月,宝宝就能出来跟咱们见面啦,老公。” 唐晓轻推开他,与他对视着,问他:“你想要儿子还是要女儿?” “只要是你生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我都喜欢。” 凌琛和衣在她身边躺下,又侧身,一手搭放在她的腰肢上,说道:“记得你以前问过我,我和我的家人会不会重男轻女,我告诉过你的,我们家阳盛阴衰,生女儿,家里长辈更开心。” “反正我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你不用给自己压力,儿女都是咱们俩的爱情结晶。我是更喜欢女儿的,像咱们的干女儿那样,白白嫩嫩的,好可爱。” “不过,干女儿始终是干女儿,比不得亲生女儿的,我还是想有个咱们亲生的女儿。” 容肖凤的女儿身上流着一半程浪的血,程浪就是个渣男。 看在容肖凤和晓晓是老同学,晓晓一直帮着容肖凤,凌琛才会高看宝宝两眼,只要容肖凤能把宝宝教好,以后,宝宝的人生不会太差的。 毕竟有凌家大少奶奶给她当干妈。 凌琛自认很优秀,他眼里的唐晓也不差,他想,他和唐晓的孩子,也会很优秀的。 儿子的话,他也无所谓。 唐晓如果一胎得男,家里长辈会欢喜一点,有了接班人嘛,就如同吃了定心丸一样。 若是女儿,凌琛并不想培养女儿当接班人,他打小就是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知道大家族的接班人,付出太多,挑的担子太重。 他希望他的女儿能够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天塌下来都不用担心被压到。 家族重担就让儿子来挑吧,这才是真正的重男轻女呢。 “宝宝很可爱,我也很喜欢女儿,要是咱们命好,能生对龙凤胎,那就省事了,一胎便儿女双全。” 凌琛笑道:“别那么贪心,况且,怀双胎会很累很辛苦的,我公司里有位高管婚后怀的是双胞胎,六个月后就开始脚肿,肿得走路都走不了,需要卧床,肚子也特别大。” 唐晓想了想,说道:“也是,怀单胎,都会辛苦,更不要说双胎了。顺其自然吧,龙凤胎又不是想生就能生的,我妈……这是家族遗传的,不知道她家里有没有人生双胎。” 提及到方太太,又听到唐晓刚刚说妈了,凌琛问她:“你怀孕的事要告诉你妈吗?” 唐晓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说道:“等暑假结束,我们回到江城,孕满三个月后,她自然会知道,没必要特意告诉她,我现在还没有想好,要不要接纳她。” 说着,她埋首于他的怀里,搂抱着他。 知道亲妈是方太太后,唐晓就纠结万分。 反正短期内,她无法说服自己认妈,等回江城后再说吧。 凌琛温沉地道:“不要为难自己,慢慢来,想清想楚了再作决定,反正不要让自己做后悔的事就行,不管你的决定是什么,我都支持你,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464/69362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