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415章 亲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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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是乐意,那我一会儿就回家给你准备午餐?”
  凌逸边吃边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的厨艺一般般,偶尔,他可以赏脸吃上几次。
  但是让他天天都是吃她做的饭菜,凌逸觉得自己会吃不下去的。
  还是喜欢去他们家的江城大酒店吃饭,或者去大哥家里蹭饭吃,大哥家里的厨师,都是大哥花重金请回来的,烧的菜,色香味俱全。
  大嫂爷孙三人就是被大哥用美食征服的。
  不是那个意思?
  郑雪连忙问道:“凌逸,那你是什么意思?你说个清楚明白,我才能按你的意思去做。”
  凌逸又抬头看她两眼,似笑非笑的,问她:“你不觉得你少带了一样东西吗?”
  她少带了什么东西?
  郑雪立即摸自己的手机,在裤兜里。
  车钥匙也在揣在裤兜里。
  她不习惯背着包出门,所以,钥匙和手机一般都是揣在裤兜里,除非她穿裙子,才会带个包方便装东西。
  “相较于你上次过来,你少带了什么东西?你不是在追求我吗?追求一个人,就没点其他表现?”
  郑雪傻眼。
  她的思维跟不上凌逸的。
  上次过来,她也是带了保温饭盒,不过靓汤被叶小姐打翻了,凌逸没有喝到。
  他是觉得她的表现不够。
  追求一个人的时候,还要点其他表现?
  郑雪盯着凌逸的俊脸,心里想着,要不要亲他一下?
  刚才他没有亲她。
  她去亲他,可以吗?
  “凌逸,你说的表现,是不是证明我是真的喜欢你?”
  凌逸再次抬头看她,说了句:“傻丫头。”
  郑雪明白了,他就是她说的那个意思。
  这个好办。
  不就是证明她是真的喜欢他嘛。
  郑雪上前两步。
  身子往前倾过去,然后两手扳住了凌逸的头,他被迫看着她。
  凌逸还没有弄明白郑雪这样做的意思,脸上一热。
  郑雪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亲完了他一边脸,她又去亲他的另一边脸。
  最后,视线落在他的唇上,可能是嫌弃他刚刚在吃早餐,嘴上有油吧,她没有亲他的唇。
  就是这样,凌逸也被郑雪的举动惊呆了。
  他的初吻呀!
  就这样没有了。
  他都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体验到被亲的甜蜜滋味。
  她便结束了。
  “凌逸,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几年了,上次,我跟你说的话,都是真心话,我爱你,我要追求你。”
  郑雪松开了扳住他头的手,人也站直了身子,红着脸,却又大胆地再一次表白。
  对于喜欢宅在家里,有时候胆子小得很的她来说,做出亲吻他的动作,再一次表白,很不容易。
  要不是他说让她有点表现,她着急了,她都不会这样做吧。
  半晌,凌逸回过神来,他摸了摸被郑雪亲过的地方,哭笑不得地道:“郑雪,你占我便宜!我的意思是,你向我表白的时候,还准备了花束,今天你只送了早餐过来,没有花束。”
  郑雪:“……”
  原来是她会错意了呀。
  都怪他。
  说了,让他将话说清楚,她懒得去猜测。
  她最讨厌的就是猜测了。
  他偏不明说,由着她自己理解,不就会错意了。
  “凌,凌二少爷……”
  心虚的时候,郑雪就会改变称呼。
  她讪讪地笑着,讪讪地道:“那,我占都占了你的便宜,怎么办?要不,我让你亲回来?”
  这样最公平了。
  他认为她亲他,是占了他的便宜。
  那她就让他亲回去,扯平。
  凌逸瞪着她。
  “凌,凌二少爷,我忽然记起我还有事情要处理,就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先走。”
  心虚的郑雪,干脆就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迅速地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
  连她的保温饭盒都不要了。
  凌逸也还没有吃完她送来的早餐。
  凌逸想叫住她,张了张嘴,还没有叫出口,她已经溜到了门边,拉开了办公室的大门,咻地走了。
  “动作真快,比兔子还快。”
  凌逸嘀咕了一下,再次抬手摸了摸被她亲过的地方。
  想了想,他起身,绕出办公桌,进了休息室里面的洗手间,洗了几次脸,嘴里嫌弃地道:“糊得我一脸的口水。”
  神情上却没有半点的不悦。
  “傻丫头一个。”
  想起郑雪刚才的傻样子,凌逸又觉得好笑。
  却说郑雪落荒而逃后,开着车,直接就杀到了她的爱情顾问那里去。
  唐晓是刚从老家回到厂里。
  弟弟今天期末考试,考完试,明天就开始放暑假了。
  然后,她就要着手安排回东市认祖归宗的事。
  爷爷和弟弟,她一定要带上的,他们是她最重要的家人。
  好在,爷爷现在身体好,虽说视力无法恢复到以前,戴上老花眼镜就好。
  计划整个暑假都会待在东市吧。
  入秋后,她和凌琛的婚礼才会举办。
  哦,在去东市之前,唐晓还要带弟弟和爷爷回凌家的老宅墨园一趟。
  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唐晓很少回婆家,跟婆家人的互动也不算多。
  她觉得她该常回婆家,这样和婆婆才能熟悉起来。
  “晓晓,晓晓。”
  郑雪人未到,声先到。
  她像一阵风似的,刮进了唐晓的小办公室里。
  声音太大,还吓到了躺在小婴儿床上梦周公的小宝宝。
  宝宝眼睛都没有睁开,就扁着小嘴,很快,便哇哇地哭了。
  容肖凤去了车间,不在办公室里,宝宝哭了,唐晓连忙从她办公室里出来,走过去抱起了干女儿。
  唐晓经常抱宝宝,宝宝熟悉她的怀抱和气味,被她抱着后,很快就不哭了,睁开眼睛看了看后,重新睡了过去。
  郑雪脸红红的,不好意思地说道:“刚才我声音太大了,吓到了小宝宝。”
  她凑过来看着小家伙,惊奇地道:“晓晓,你这个干女儿变化真快,上次看到她的时候,肤色有点黑,现在白白嫩嫩的,头发也长了,好可爱,好想咬她两口。”
  唐晓笑道:“小孩子是这样的,一天一个样。再过几个月,会坐,会爬了,更可爱。”
  说着,她低头,在宝宝的脸上亲了亲。
  郑雪看得眼热,“晓晓,宝宝给我抱抱。”
  唐晓大方地将宝宝交给郑雪抱。
  谁知道小家伙感受到怀抱不一样了,又扁着小嘴,想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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