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407章 霸道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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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铮儿肯定活着!当年那绑匪都说了是保姆抱着铮儿逃跑了的。”
  就是不知道保姆带着孩子逃到哪里去。
  落入歹徒手里,保姆肯定也是害怕的,有机会逃跑时,抱着几个月的孩子,会慌不择路也很正常,就是不知道两人现在流落到哪里?
  “对对对,铮儿肯定活着的,上次有人介绍了一位厉害的算命大师给我认识,我说了铮儿的生辰八字,让那位大师算,大师说他还活着。”
  傅太太说这话既是自我安慰,也是安慰儿媳妇。
  他们当爷爷奶奶的都这么难过,几年了,都还放不下长孙,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的。biqubao.com
  儿媳妇那是当妈妈的,怀胎十月所生,孩子几个月大就丢失了,六年来音讯全无,对一个妈妈来说,真的是锥心之痛。
  “妈,那个大师有没有说铮儿在哪里?”
  傅少奶奶着急地问道。
  傅太太说道:“大师倒是没有说铮儿在哪里,他说铮儿跟我们亲人缘薄,在幼时会被迫分离,但他还活着,算命的说了,他们不给死人算命的,铮儿还活着,他才会算。”
  “那大师有说咱们能与铮儿重逢吗?”
  傅先生是不相信算命之事的,听老妻说得有板有眼的,忍不住也问了句。
  “他说缘份续上了,就能重逢,续不上,我们找遍天涯海角也没有用。”
  算命大师是这样说,不过傅太太也就当作是个心理安慰,还是坚持着继续派人到处寻找失踪的长孙以及当年那个保姆。
  只要能找到那个保姆,说不定就能知道长孙的下落了。
  孩子现在应该是年近七岁,还小,等他再大一点,知道要寻找亲人了,双向奔赴,机会要大很多。
  如今只是他们在找人,铮儿却是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傅少奶奶难过地道:“他是我生的,怎么就与我亲人缘薄了?他都投胎到我肚子里,不是与我有母子缘吗?怎么还会亲人缘薄?”
  “阿凤,相信我们总能找到铮儿的,你也别老想着了,只要铮儿还活着就好,小宝也可以上幼儿园了,等九月份他上幼儿园,妈将我的一家珠宝店给你打理,赚到钱归你,亏了,算妈的。”
  傅太太安慰着儿媳妇的同时,也建议儿媳妇找点事情做,不要天天待在家里。
  那样容易想起失踪的孩子,就容易心情抑郁。
  “阿凤,你要为颖儿和小宝想一想,他们也是你的孩子,也需要你的。”
  傅少奶奶别过脸去,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妈,我知道的,为了铮儿,我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让自己出问题。”
  希望能早点有长子的消息。
  ……
  唐晓午休醒来时,睁开眼对上的便是凌琛那张俊脸。
  她眨眼,再眨眼。
  还真的是他呀。
  “你再不停地眨眼,我会以为你在对我放电,勾引我,然后,我会不受控制的。”
  凌琛低哑地道。
  唐晓想说什么,他温厚的两片唇瓣就贴了过来,堵住了她的嘴。
  结了她结结实实的一吻。
  唐晓推开他后,问他:“你什么时候到的?”
  她带着弟弟去镇上的餐厅吃饭,饭后回到家里,姐弟俩都懒得再搞一楼的卫生,就简单地打扫了一下各自房间的卫生,然后倒头便睡。
  “我到的时候,你睡着了,打电话给你,都无法把你从周公那里叫回来,还好小铮耳朵尖,我按门铃,小铮听见了,下楼给我开门的。”
  唐晓不好意思地说道:“因为你,我有一段时间没有干活,导致我打扫一下房间的卫生,就累得倒头便睡。”
  房里开着空调,唐晓总觉得开着空调睡,睡得特别沉,还有一种越睡越累的感觉。
  不知道真是那样还是她的错觉。
  “爷爷有没有跟着你回来?”
  唐晓偏头望向窗台,看到外面的光度没有正午那么刺眼了,她又问:“现在几点了?”
  凌琛爬上床,躺在她的身侧。
  “爷爷说不想回来,我让爸留下来陪爷爷。现在是下午四点半了,要起来吗?要是累的话,再躺会儿,晚饭,我去做。”
  唐晓很自然地钻进他的怀里,枕着他的手臂。
  说道:“农村人没那么早吃晚饭,这个季度是收割水稻和花生,大家都会忙到很晚才会回家,咱们不种田不种地的闲人,六点再吃晚饭都算早的了。”
  “不着急做晚饭,就是,久不回来,家里的卫生……”
  凌琛低首在她的脸上亲了亲,笑着:“卫生已经搞好了,桌子,椅子,窗台,地板都搞得干干净净的。”
  唐晓瞪大眼,“你自己搞的?我家不如你家里大,但也是一大栋的房子,你一个人搞,不得累死你,我就搞了一下房间的卫生,都累得腰酸背痛的。”
  要是天天住在这里,天天打扫卫生,觉得很轻松,那是因为天天打扫,不脏。
  从她将弟弟接到市区里上学开始,这栋房子便没有人在住,几个月的时间,到处都是灰尘。
  不说擦桌子,窗台,仅是扫地拖地,都费时间。
  凌琛故意说道:“可不是嘛,就我一个人搞卫生,累死我了,我现在就是腰酸背痛,老婆,你可得好好地疼爱疼爱我,来,给我亲亲,亲一口,我要就不酸了,让我亲两口,我背都不会痛了。”
  要是能滚床单,他就生龙活虎了。
  知道唐晓心情还不太好,凌琛没有说荤话。
  “真是你自己搞完的卫生?”
  唐晓坐了起来,问着他。
  凌琛笑,“逗你的,你老公我虽然不是那种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的人,但也没有勤快到自己一个人大扫除,我出入不是都带着我的保镖团嘛,让阿九他们干的,给他们算加班费。”
  唐晓笑道:“我就说嘛,你一个人,这么快就能搞完整栋楼的卫生,原来是让九哥他们帮忙的。”
  “我以为就你一个人过来呢。”
  “阿九他们要跟着,我有什么办法。不过我让他们晚饭后,就去镇上的宾馆过夜,别在这里当电灯泡,一盏小盏的,我能忍受,几大盏,亮到刺眼,我可不能忍受。”
  唐晓:“……”
  霸道鬼!
  她偏偏就爱上了他这个霸道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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