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398章 自信满满的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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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儿后,楚晓东和程素也来了。
  程素送上自己给郑雪准备的生日礼物,郑雪笑着接过了礼物,说道:“素素,你们都太客气了。”
  “就一点小礼物,小雪,祝你生日快乐,青春永驻,早日找到如意朗君,请我们喝你的喜酒。”
  郑雪红着脸,“谢谢,我会努力的,争取早点请你们喝喜酒。”
  她的话,逗得大家都在笑。
  虽说凌逸没有亲自过来帮郑雪过生日,不过郑雪收到了他的礼物还是很开心的。
  一整晚,郑雪都在笑。
  待人接物上也比平时大胆了很多。
  她想到凌逸的话,凌逸说他不喜欢宅女,像她这种出席别人的宴会,却躲在角落里吃东西的,不擅于交际的女人不适合他。
  后来郑雪想了想,觉得他的话有道理。
  他不是她。
  他是凌家的二少爷,要经常应酬,出席各种活动。
  如果她和他一起,每次陪他出席活动都是躲在角落里吃东西,不会与人交际,非但帮不到他,还会拖他后腿。
  为了能打动凌逸,成为适合凌逸的女人。
  郑雪决定大胆一点,勇敢地跨出宅女第一步。
  用唐晓当初劝她的话说,她都敢跟踪偷拍凌逸,走出了这一步,还怕什么?
  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是自由身,她追求他,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宴会结束后,郑雪回到自己的闺房,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凌逸送给她的那份小礼物。
  “咚咚。”
  敲门声响起。
  “我房门没锁。”
  郑雪头都没有抬。
  郑太太推门进来,看到女儿在拆礼物了,拆的是凌逸托唐晓带过来的那份礼物,她边笑边走过来,问道:“凌逸送的是什么礼物?”
  “一个音乐盒,旋转木马的音乐盒。”
  郑雪拿出了音乐盒,笑道:“我好久没有收到这种别致的生日礼物了。”
  小时候,她还会收到这种小礼物。
  长大后,她收到的生日礼物都是贵重的奢侈品。
  “就算凌逸送你一根草,你都会喜欢的。”
  郑太太打趣着女儿。
  郑雪打开了音乐盒的开关,盒子里面的木马便旋转起来,还会唱着歌,也会闪闪发光。
  她笑道:“不管凌逸送什么礼物给我,我都会喜欢的,晓晓说了,我是第一个除了凌逸亲人以外收到他送礼物的女人,妈,我有信心了,我现在充满了自信,有信心拿下凌逸。”
  因为这份礼物。
  让郑雪有了自信,觉得自己在凌逸的眼里是特别的存在。
  要不是特别,凌逸才不会送她生日礼物呢,哪怕这份生日礼物不值什么钱。
  但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女孩子。
  她是让他破例的那个人。
  郑太太看着女儿自信满满,又开心的样子,犹豫了半晌,还是提醒着女儿:“小雪,你自信满满的是好事,自信的女人最美丽了,不过你也别觉得你对凌逸是特别的。”
  “他给你准备这份生日礼物,可能是看在他大嫂和你是朋友的关系,才会给你准备礼物的。如果他对你真的特别,有意思的话,他会亲自过来给你过生日,也不会随便买个音乐盒给你。”
  “虽说你不缺奢侈品,他真喜欢你,就会和其他人那样给你买奢侈品,还是买那些限量版的,他会想着将最好的送给你。”
  “妈并不是想泼你冷水,只是提醒你一下,当然了,只要你付出了真心,真心换真心,总有一天,他可能会接受你,爱上你,娶了你的。”
  “妈希望你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迷失自己。”
  郑雪的笑容敛了敛,后严肃地点头,说道:“妈,我知道的,我不会迷失自己。我给自己一年的时间,追不到他就死心了,总不能追不到他还要在他那棵树上吊死吧?”
  郑太太听她这样说,放下心来。
  “你会这样想,妈很开心,也放心了。这天底下好男人多了去,放下了不属于自己的那段感情,你将会迎来新生,总能找到适合你的那个男人的。”
  “不过,妈,我觉得我能拿下凌逸的,晓晓都跟我说了,她说今天大清早,凌逸就过去了,只为了拜托她帮忙送份礼物过来给我。晓晓还说,凌少提醒了凌逸的,说他送我一份生日礼物,会让我误会,要他考虑清楚再决定送不送。”
  “最后,他还是决定送我一份生日礼物,我就觉得我有希望能拿下他。他之前也跟我说过,他很早以前就知道我了,说我每次跟着妈出席宴会,都是躲在角落里吃东西,不喜欢与人交际。”
  音落,郑雪就被她妈戳了两下脑门。
  “你还好意思说,妈带你参加宴会,是想让你多结交些朋友,以后路好走一点的,结果你次次都是那样,跟认识的长辈打过招呼,趁妈不注意,就躲到角落里去。”
  “你躲到角落里不想和那些人打交道就算了,还要拿那么多吃的,大吃特吃,好像在家里被我虐待了你,不给你饭吃似的。”
  郑雪摸着被母亲戳的地方,笑道:“去出席宴会,不就是为了吃的喝的吗?谈生意,我不懂,那些人聊的话题,我又不感兴趣,唯有美食打动我,我不过是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
  郑太太:“……”
  “不过,妈,你以后收到邀请函要出席宴会时,我陪着你去,我会努力地学会交际的,不会再做以前那个宅女。”
  郑太太嗯着,“你能这样想,妈就放心了,人与人就是要你来我往,才能培养出友情的,你天天宅在家里,不是画画就是看小说,哪能交到朋友呀。”
  “都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你看你与凌大少奶奶还有程小姐来往,不就多了两条路。”
  郑雪笑道:“妈,我知道了,过去是我不会想,让你操心了。凌逸的身份注定了他要经常应酬呀,出席各种活动呀,我要是不擅长交际,以后怎么陪他应酬?”
  郑太太:“……妈说你多少次,你都不听,为了凌逸,你倒是什么都能做,都能改。”
  她这个当妈的都不如凌逸有本事,能轻轻松松地改变了女儿不喜欢交际的弱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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