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351章 又见陆神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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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说道:“我每一张相片都很好看,你可以换着用,每天不重样。”
  唐晓笑道:“好好,都听你的。”
  她从丈夫的手里拿回了手机,当着他的面,就把他的相片换成了她手机的屏保图片。
  凌琛这才心满意足。
  “走吧,我们去吃饭。”
  他满意地拉起了唐晓的手,拉着她走,嘴上说道:“我晚上有应酬,陪你用过饭后,我还得去忙一阵子,不过我向你保证,晚上十点之前,我一定回家的。”
  他附在唐晓的耳边低哑地说道:“你在家里等我。”
  唐晓说道:“那我也回厂里看看,在你回家之前,我到家就行了。”
  现在爷爷出院了,住进了她和凌琛的小家里,弟弟放学后,有弟弟陪着爷爷,家里还有周叔照看着,她和凌琛都能放心很多。
  “别太累。”
  “知道了。”
  夫妻俩在保镖团的簇拥下,上了车,很快,数辆车就驶出了凌氏集团。
  慕南走出办公大厦的时候,只看到凌琛的保镖车了。
  他站在办公大厦门口,哪怕看不到好友的车子了,他也还站在那里看,不知道想什么。
  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慕南扭头看,看到是凌逸。
  “站在这里看什么?”
  凌逸好奇地问他,“公司门口有什么好看的?”
  慕南笑道:“没看什么,就是看到嫂子来接你哥下班,小夫妻俩恩恩爱爱的,有点羡慕而已。”
  说着,他和凌逸一起往公司的食堂走去,不用请客户吃饭,晚上又要加班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在公司的食堂用餐。
  凌琛这个大总裁偶尔都会去公司食堂吃饭呢。
  由于公司的高管,甚至大总裁偶尔会去食堂吃饭,负责食堂的人,在食材方面,就不敢用太差的,故而凌氏集团的食堂,伙食很好。
  公司福利好,上升的空间大,连公司的食堂都比其他公司好,进入凌氏集团工作的人,一般都舍不得离职。
  “你羡慕的话,可以找个女朋友,那样每天都有人来接你下班,请你吃饭,也能尝尝爱情的味道。”
  慕南笑:“我没有你哥那么好命,哪能随便就能找到真爱。”
  说话间,慕南的手机响了。
  他放慢脚步,掏出了手机,看了来电显示后,说道:“是老陆。”
  “老陆过来了吗?”
  凌逸与陆天云也相熟。
  慕南接了陆天云的电话。
  “慕南,晚上有空吗?出来吃饭吧,咱俩聚一聚,刚刚打电话给凌琛,那家伙现在有了老婆,说要陪老婆,没空和我聚,只能找你这个和我一样的单身狗了。”
  “你过来了?那行,我现在就出去,你在哪里?江城大酒店吗?”
  慕南顿住脚步,笑道:“凌琛现在是有老婆就万事足的了,已经很久没有和我一起出去玩乐过,凌逸在这里,我和凌逸一起过去吧。”
  他先问着凌逸:“你手头上的工作可以明天再处理吗?”
  凌逸笑道:“神医难得过来一趟,再忙也要帮他接风洗尘的。”
  慕南就对陆天云说道:“我和凌逸现在过去,你在酒店等我们,今晚咱们仨不醉不归。”
  以往陆天云有空来江城一趟的时候,都是凌琛和慕南一起帮他接风洗尘,他们三人属于铁三角,关系好到能穿同一条裤子。
  现在嘛,凌琛已经脱离了单身狗的队伍,慕南只能拉凌逸入队了。
  “好,我是在江城大酒店,那你们过来,我在一楼大堂厅的休息区等你们。”
  陆天云说完就挂了电话。
  他和凌琛关系铁,每次来江城,都是入住江城大酒店,所有开支不算凌琛的就算慕南的,从来不用他花钱。
  江城大酒店上上下下的人也清楚陆天云与自家老板的关系,再加上陆天云神医的身份,可受欢迎了。
  每次他过来,大家都会抓紧时间让他帮忙把把脉,瞧瞧身体有没有毛病,让他开张药单给他们调理调理身体。
  陆天云不收他们的钱,他们便在服务员上回报陆天云,在江城大酒店里,陆天云享受到的服务绝对是帝皇级的,能超越凌琛这位大老总。
  其实凌琛和唐晓也是来江城大酒店吃饭。
  不过有唐晓在,陆天云就不想当电灯泡了。
  单身的,看着已婚的夫妻秀恩爱,会食不知味,而且,有唐晓在场,他们也不能放肆。
  在陆天云打完电话给慕南后不久,就看到了凌琛牵着唐晓进来,保镖团亦步亦趋。
  陆天云犹豫着要不要和好友打声招呼。
  凌琛眼光地看到了他。
  他最先打电话给凌琛的,凌琛知道他过来了,一进酒店,很自然地就寻找好友的身影。
  “晓晓,我看到老陆了,过去打声招呼。”
  “陆医生吗?他来了?”biqubao.com
  唐晓惊喜地问。
  她对陆天云最是感激。
  数月前,陆天云帮她爷爷看过后,没待几天就离开了江城,她想好好报答陆医生都没有机会。
  “他今天刚过来的,刚才就是他打电话给我,那一起过去。”
  凌琛知道唐晓很感激陆天云,便带着唐晓走向陆天云。
  “凌琛,唐小姐。”
  陆天云站起来,笑着打招呼。
  “陆医生,好久不见,陆医生还是那样的温润如玉。”
  唐晓夸赞了陆天云一句。
  凌琛是个帅哥,他身边的朋友也个个都是高颜值的阔少。
  这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是吧,我以为我憔悴了很多呢,最近几个月都忙死了,好不容易挤了几天时间休息的,就赶紧飞过来,怕飞得晚了,又没时间。”
  陆天云笑道,“我还把工作用的手机都关了机。”
  让自己好好地休息几天。
  “老婆,我比天云更帅吧。”
  那个最爱拈酸吃醋的男人,忍不住酸溜溜地说了句。
  唐晓像哄孩子似的,哄着她家男人:“我老公最好看了,天底下第一帅哥,如谪仙一般的人物,我对我老公的爱,有如那滚滚长江水,川流不息。”
  “噗!”
  陆天云忍俊不住,扑哧地笑了。
  几个月不见,凌琛竟然成了个醋坛子。
  唐晓就是夸了他一句,凌琛都受不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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