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349章 想当一回月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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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逸脸黑黑的,说道:“大哥,我没有喜欢的人。”
  那个郑雪,他是认识,但他并不喜欢她,也不喜欢别人,一句话就是他现在没有喜欢的人。
  “没有喜欢的呀,那你有什么要求?我和你大嫂帮你留意一下,看到合要求的就介绍给你。”
  凌琛现在有了老婆热炕头,就开始操心着弟弟们的人生大事了。
  凌逸只比他小一个月,是老大不小的了。
  凌逸:“……我也没有太大的要求,首先是对方的人品要好,原生家庭的家风好,再有就是跟我合得来,有共同的话题,太胆小的,我不喜欢。”
  “我可没有耐心去哄一个胆小软弱的人。”
  这句话,唐晓都觉得凌逸是针对着郑雪说的。
  郑雪不软弱,但她宅,交际能力不强,说明她的胆子也不大。
  唐晓马上说道:“好,你的条件,我会跟小雪说的,让她练大胆就行了。她的人品,我觉得没问题,原生家庭应该也可以吧,老公,郑家的家风怎么样?”
  唐晓对郑家的情况不了解。
  便问着丈夫。
  “大嫂,我不喜欢郑雪呀。”
  凌逸赶紧解释,生怕兄嫂以为他爱上了郑雪。
  虽然,郑雪引起他注意力的方式是有点特别,像狗仔队一样,居然跟踪他,偷拍他,偷拍就算了,拍照技术还不好,没有拍出他的英俊潇洒,反而拍得模模糊糊的,看都看不清楚。
  “我知道,就是觉得你和郑雪有点般配,我帮你们俩争取一下,看看能不能成功,你们俩要是成了,我和你哥也能当一回月老,哈哈,到时候你记得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酬谢我哈。”
  凌逸:“……大嫂,你和大哥慢慢聊,我先走了。”
  他得赶紧跑佬,不想被大嫂逮着他来打趣。
  凌逸落荒而逃了。
  唐晓笑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非他不认我这个大嫂,不回墨园了。”
  凌逸笑道:“他不敢不认你这个大嫂的,他和郑雪有点希望吗?郑家与我们凌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郑家的家风还算好吧,家里人都挺低调的,不会与人为敌,但别人欺负他们,他们又会齐心协力地对付外敌,算是团结的家族。”
  “郑小姐的父母感情,不能说很好,但也不算差,夫妻间算得上是相敬如宾吧。”
  唐晓连忙问道:“郑总在外面有人?”
  “没有听说过,他是不是外面有人,得去调查一下,明面上,夫妻俩都没有出轨的,平时参加宴会,夫妻俩都是一起去的。”
  “那你让人去摸一下郑总的底,看看他在外面有没有出轨什么的,我想撮合凌逸和小雪在一起,总要打听清楚,不能让凌逸找个不好的岳家吧。”
  凌琛嗯着,“我让人去调查一下郑总,看看他有没有出轨过,我看他就不像是那种会背叛家庭的人。他和他太太属于商业联姻,夫妻俩有儿有女,就算不像我爸妈感情那样好,几十年夫妻了,没有爱情也会有亲情的了。”
  “你很喜欢郑雪这个人?”
  唐晓想了想后说道:“我和她的交集不多,不过相处之后,我觉得这个女孩子挺好的,就是胆子小了点儿,交际能力不够强,说实话,我如果不是凌逸的大嫂,她估计都不敢接近我,说她有其他企图,我是不信的。”
  “她说她暗恋凌逸很多年了,一直都不敢行动,这两天她会跟踪偷拍凌逸,说是相思太苦,她实在忍受不了相思之苦,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大胆的行为了。”
  “她还说被凌逸发现了,凌逸要她下车时,她吓死了,以为凌逸会对她动手呢。”
  “我乐意和她成为朋友。”
  凌琛宠溺地道:“既然你把她当成朋友,等我让人调查清楚后,跟你说,咱们一起撮合着凌逸和郑雪了,我看凌逸对郑雪似乎也是有点不一样的,否则他都记不住郑雪的名字。”biqubao.com
  他们兄弟,爱慕者太多,如果自己没意思的,对方叫什么名字,他们都不会放在心上,可能经常在宴会上碰上,都认不出对方是谁。
  “嗯,对了,老公,你还得帮我一个忙。”
  凌琛抱起花束,与妻子一起往办公室外面走去,听到唐晓的话,他笑道:“有什么事直说无防,我能帮你的一定帮,就算我没有能力帮你,也会想办法请人帮你的忙。”
  “晓晓,以后你遇到任何事,不区是什么事,第一时间通知我,好吗?”
  她现在有了强大的娘家,凌琛就怕唐晓对他的依赖减弱了。
  他喜欢成为她的依靠。
  其实唐晓是个很独立自强的人,遇事总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在凌琛的反复要求下,唐晓现在才会遇事告诉他。
  以前,出了车祸,都不跟他说。
  “我能解决的事,就不用麻烦你了,我觉得吧,我们都那么忙,特别是你的时间更加的宝贵,我自己可以解决的事,干嘛麻烦你,那是浪费你的时间,也是大材小用。”
  唐晓觉得自己遇到的事情都是鸡毛蒜皮的,不是什么大事情,不需要用到凌琛。
  事事都通知凌琛,让凌琛帮她处理,凌琛就一天到晚围着她转了。
  她不需要那样。
  也不想占用凌琛太多的时间。
  “我可以告诉你,你知道就行了,我没有让你帮忙,你不用出手,总要让你老婆有点表现的机会吧,虽说我现在认回了亲生父亲,大家都觉得我有了个强大的娘家。”
  “但我还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做出来让大家看看,我是真的配得起你,不需要事事都依赖你。”
  凌琛笑道:“其实你已经很强大了,你才多大呀,二十五岁,多少人像你这个年纪,还在各大人才市场奔走着找工作呢,你却是个小老板了。”
  “说实话的,我们如果不是投胎投得好,二十五岁的年纪,说不定还不如你呢,所以,你是个很优秀的女人,不用管别人怎么说。”
  凌琛也知道别人总是说唐晓配不上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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