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347章 爱就付之行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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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唐晓的游说,郑雪也心动了。
  是呀,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
  她要是一直原地不动,想等着凌逸主动追求她,这个不太实在,还不如趁凌逸还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时,她先去追求凌逸。
  “晓晓,万一我表白后,凌逸不接受我怎么办?”
  唐晓很实诚地道:“除非是两情相悦,否则在最初的表白时,很多人都会遭遇到对方的拒绝,不论男女。但是很多人最后都在一起的,那是因为他们不放弃。”
  “小雪,你放心大胆地去追求凌逸吧,这是个值得你投资,值得你托付终身的男人,你要是一直不追求,等他被你追走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但你要是去尝试了,哪怕最后都不能和他在一起,至少,你尝试过,努力过了,不会留下遗撼。”
  郑雪想了想,觉得唐晓说得很有道理,她感激地道:“晓晓,谢谢你的支持和鼓励,你说得有道理,我不去追求,不去尝试,怎么知道行不行?若是错过了,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除了青春叛逆期,她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那份喜欢结束得很快,在初中毕业后,大家考的高中不一样,不同一所学校,她很快就放下了那份朦胧的喜欢。
  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喜欢过别人,直到遇见了凌逸,她一下子就动了心。
  觉得凌逸就是她此生的良人。
  由于凌逸是凌家的二少爷,加上她喜欢宅,很少出门交际,导致她一直都是暗恋着凌逸,不敢行动。
  还是母亲看出了她对凌逸的喜欢,才带着她与唐晓结交,觉得唐晓与她是同龄人,事实上,她比唐晓要大两岁,年纪相近,能处得来,只要她和唐晓成了朋友,见到凌逸的机会就多了。
  如果真的因为自己胆小,什么都不敢做,不敢去追求,从而错了凌逸,她想,她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嫁人。
  “咱们是朋友,不用那么客气,凌逸也是老大不小了,我二婶很是操心他的人生大事,他不愿意相亲,自己又不谈女朋友,我二婶也拿他没办法。”
  凌二太太的确是很操心儿子的人生大事。
  知道凌琛和唐晓是在民政局互捡的时候,凌二太太甚至跟儿子说过,让儿子也去民政局等着老婆从天而降,让凌逸哭笑不得。
  当然,凌逸不可能那样做。
  他又不着急结婚,如果他想娶妻,多的是女人想嫁给他的,用得着去民政局捡别人不要的?
  后面那句话凌逸可不敢说出口,怕被大哥暴揍。
  “从明天开始,你早上给他送爱心早餐,中午和晚上都请他吃饭,他要是不答应,你就天天缠着他,人说烈女怕缠郎,其实烈男也怕缠女的。”
  “你也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觉得丢脸什么的,你这是追求自己的幸福,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更不会丢脸,别人能做,你为什么不能做?”
  “时不时给他送些小礼物,不用太昂贵的,最好就是你能亲手做些小礼物送给他,礼轻情意重,他这种人,什么都不缺,什么没见过?说不定你的朴素之路反而能让他记住你,觉得你很好呢。”
  郑雪连连点头。
  “我还没有向他表白,就直接开始送爱心早餐吗?”
  “你可以在送他爱心早餐的同时向他表白,准备一大束花,要鲜艳夺目的那种,送给他,他要是不接,你就硬塞到他怀里,然后你扭身跑掉。”
  “万一他扔进了垃圾桶呢?”
  唐晓笑道:“你都跑了,又看不到他扔花束进垃垃桶的场景,看不到他扔你的花束,就不会影响到你的心情,就算他扔了花束,那么多人看着,也知道你喜欢他了,接下来你做出再多追求他的事情,别人都会觉得理所当然。”
  郑雪听得两眼放光,笑道:“晓晓,你真有办法,我就听你的。”
  “我好歹是过来人,在我家凌先生之前,我有个相恋了五年的男友,后来他抛弃我了,我才捡了我家凌先生,没想到会捡到宝。”
  郑雪笑道:“你是个好人,好人有好报,所以老天爷让你捡了个最优秀的男人。”
  凌琛和唐晓的结合,是戏剧性,非常狗血的存在,却又让人津津有味。
  “小雪,我跟你说的这些,你知道就好了,不要让凌逸知道是我教你的,他要是知道,估计会哭晕在厕所里,他请我过来,主要是想把你手机偷拍到的相片删了的。”
  郑雪保证地道:“我不会说的。”m.biqubao.com
  两个人吃吃喝喝,又聊得很欢,时间过去得就很快,转眼便到了傍晚。
  唐晓看看时间,对郑雪说道:“小雪,我得去凌氏集团接我家凌先生下班,给他一个惊喜,你放心,我答应过拍几张凌逸正面照给你的,一定会做到的。”
  “我要是拍不到,就让他哥出马,他哥出马,扒了他衣服再拍照都可以。”
  唐晓冲郑雪眨眼,暧昧地笑着,笑得郑雪的脸都红了。
  却又大方地道:“要是能拍到他的健美照,更好。”
  唐晓笑道:“让他哥帮你拍几张他的健美照,到时候一起发给你。”
  “晓晓,谢谢你。”
  “又跟我客气了,都说了咱们是朋友,不必客气,你一起出去吗?”
  郑雪摇头,“我再坐会儿,晓晓,你赶紧去接凌少下班吧,免得凌少久等了。”
  唐晓向她挥手说再见,就挽起她的包,离开了。
  她走后,郑雪略坐了片刻,也起身结帐离去。
  郑雪直接回家,她得在家里练习练习,明天送花和爱心早餐给凌逸时该说什么。
  虽说她决定按唐晓说的去做,还是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的,又怕临时发挥不好,说话都不利索,所以,她得在自己家里练习练习。
  唐晓到达凌氏集团的时候,离下班时间还有十几分钟。
  她停好车,从车上拿着一束花下车,这是她路过花店的时候,心血来潮,便给她家凌少买了一束花。
  不知道凌琛收到她送的花束,是什么表情,会喜欢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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