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316章 醋坛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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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凌琛和慕南一起进来的,唐晓赶紧放下了水果盘。
  还有点不好意思。
  让慕南看到她贪吃的样子了。
  实在是等人太无聊,只能吃东西解闷。
  “凌琛,慕总。”
  唐晓站起来打招呼。
  慕南含笑问好:“嫂子来了。”
  “嗯,在外面逛街,路过你们公司,就进来看看,顺便和凌琛一起去吃午饭,慕总要不要一起?”
  唐晓这是客气的问话。
  慕南笑道:“谢谢嫂子的邀请,我等会儿下班了要请别人吃饭,就不能和你们一起了。”
  他下午休假。
  追妻去!
  许湘胆敢嫌弃他,他就要追求许湘,征服她,让她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看她还嫌弃他不?
  慕南这是堵气似的追求许湘。
  凌琛说他这样做不地道,如果他真追到了许湘,又不想娶人家,那就是玩弄,是伤害许湘。
  就算最后慕南也爱上了许湘,若是让许湘知道他当初是堵气似的追求她,也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
  不过,凌琛的劝说,慕南听不进去,凌琛也就懒得多管闲事了,在凌琛看来,现在的慕南已经跳进了许湘的那张大情网里,所以就听不进去他的劝说。
  “那改天有空再请你吃饭。”
  慕南看向凌琛,笑道:“得看看凌总的意思,凌总不开口,我可不敢去。”
  凌琛瞪他两眼,没好气地道:“平时去我家里蹭饭吃的时候,我没有开过口,你还不是照样去。”
  “以前不一样嘛,你以前又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吃醋,现在你会为了嫂子吃醋的。”
  凌琛哼哼两声,“若真有自知之明,就赶紧滚,还跟着我进来做什么。”
  工作上的事都谈妥了。
  慕南还跟着他进办公室,是知道唐晓来了,故意进来当电灯泡的。biqubao.com
  “嫂子,你看凌琛,叫我滚蛋了。”
  “慕南!”
  凌琛警告地低叫着,这家伙敢在唐晓面前胡说八道的话,他会亲自动手把慕南丢出去。
  唐晓含笑看着两个人,不知道怎么接话。
  “嫂子,我先走了,这电灯泡呀,太亮了,是惹人嫌,我走,我走。”
  慕电灯泡嘻嘻地笑着走了。
  唐晓对丈夫说道:“你和慕总不是要商量事情的?”
  “早就商量完了,他是听到你来了,故意跟着我进来的,单身狗,嫉妒我,故意当电灯泡。”
  唐晓扑哧地笑。
  很是羡慕凌琛和慕南的友谊。
  “你忙完了吗?”
  唐晓问着他。
  凌琛走到她的身边坐下,顺手拿起了放在她身侧的那几个袋子,边打开袋子来看,边说道:“忙完了。这是灰色的西装?”
  他都不穿灰色的衣服。
  他的西装不是黑色的就是深蓝色的,衬衫不是白色的就是浅蓝色的。
  他不喜欢灰色。
  凌琛嘴上嫌弃灰色的西装,动作一点也不慢,站起来,就试探着那套灰色的西装。
  穿上之后,他觉得有点短,有点紧。
  “晓晓,你是不是忘记我的尺码了,这套西装我不合穿呢,你看有点短,也紧,我穿着不舒服。”
  唐晓拿出那两套黑色的西装递给他,说道:“这两套才是给你的,这套灰色的和深蓝色的都是给慕容叔叔,嗯,我亲爸买的。”
  闻言,凌琛的动作顿了顿,随即不情不愿地脱下灰色的西装服,嘴里说道:“你给你亲爸买的衣服呀?我还以为都是买给我的呢。”
  原来只有两套是给他的。
  那两套都是给老丈人的。
  凌琛心里有点不爽。
  老丈人一出现,就在唐晓这里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都能跟他平分秋色了。
  “你已经很多衣服了。”
  唐晓随口说了句。
  “你爸也不缺衣服,他的衣服肯定比我还多,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每年都买衣服,几十年的衣服,不比我的衣服多才怪呢。”
  “哪有衣服穿几十年的?”
  唐晓嗔着他,“那是我亲爸,我给他买两套衣服,也就两套衣服,你就酸成这般了,我还有五个伯伯,十几个堂兄弟呢,我要是都给他们买几套衣服,你岂不是直接泡在醋缸里了。”
  连老丈人的醋,他都要吃!
  想到他偶尔会嘀咕她和程素关系那么好,他是连程素的醋也要吃的,程素还是女的呢。
  凌琛不承认自己吃老丈人的醋,他说道:“我又没有吃醋,就是以为都给我的,忽然知道要分两套给我老丈人,让我有一种我的东西被人抢了一半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你亲爸穿多大的衣服?”
  “盾了他几次,目测着他的身高腰围,试着帮他买的,合不合身,现在也不知道。”
  凌琛又嘀咕了,“你第一次给我买衣服的时候,还要带着我去挑选,都没有靠着目测我的身高,腰围给我买衣服。”
  唐晓:“……你再嘀嘀咕咕的,你这两套西装别要了,我送给慕容少主穿,他和你差不多的身材。”
  凌琛立即抱紧了他的两套西装,“想都别想,这是我老婆送给我的衣服!”
  就算慕容宇是大舅哥,也别想穿他老婆送给他的衣服。
  “醋坛子!”
  唐晓嗔了他一句。
  凌琛理直气壮地道:“你是我老婆,我老婆给其他男人买衣服,我吃醋那是天经地义的,是最正常的反应。”
  “我要是没有点反应,也不吃醋,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我不爱你。”
  唐晓:“……那是我亲爸。”
  凌琛又不说话了,不过还是小声嘀嘀咕咕的,唐晓听不清楚他嘀咕的内容。
  她从凌琛手里拿回了灰色的西装外套,装回袋子里,“我和我爸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我身为女儿的,没有给他买过任何东西,现在知道他是我爸了,总要给我爸买点东西尽尽孝心的。”
  “两套衣服太少了,等我爸试过了,合身的话,我再去给我爸买上三百六十五套,让我爸每天都能穿着新衣服。”
  “老婆……”
  某少顿时垮下了俊脸,可怜兮兮地叫喊着。
  她没有买有三百六十五套的衣服给他,让他每天都能穿着她送给他的衣服。
  却要买三百六十五套的衣服给老丈人。
  凌琛是真酸!
  唐晓嘻嘻地笑。
  她是故意逗丈夫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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