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91章 她是慕容家千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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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看着她。
  “你跟我说实话。”
  唐晓说道:“他们有权有势,会提前知道结果也不奇怪。”
  她就是感受到慕容家所有人都对她特别的好。
  长辈疼爱她。
  平辈也宠着她。
  在慕容家,唐晓尝到了团宠的滋味。
  “小先生那天在我们走后,就折回去提出了加急处理,他多花了钱,然后他是很快就拿到了鉴定结果。”
  凌琛没有再隐瞒,“由于你说了不想那么快知道结果,想要几天时间缓冲一下,所以他们家知道了结果后,都没有告诉你。”
  “但你是他们家的孩子,他们控制不住对你好。”
  凌琛向她介绍慕容家的情况,他说道:“慕容熙,就是你的亲爸,他在兄弟当中是最小的,与他最大的大哥都差了十几岁,兄嫂们都特别疼爱他。”
  “但他一生未婚,在知道你的存在之前,他属于无妻无儿无女,他的父母到死都在操心着他的人生大事。”
  “他的父母走后,他的兄嫂们接过父母的班子,也是时刻操心他的婚事,偏偏他说他毁了一个不知名的姑娘,他需要找到对方,看看对方是否有他的儿女。”
  “他说,若有他的儿女,他要向对方负责任,抚养孩子长大。”
  “若是没有孩子,他依旧要向对方负责,除非对方不用他负责。”
  “所以,慕容家族的人花了二十六年的时间帮他寻找当年那个无辜的女孩子,始终没有找到,就是如今找到了你,也依旧不知道你的亲妈是谁。”
  凌琛温和地道:“由于慕容家族的人都心疼你爸年过五旬了还是孤身一人,知道你的存在后,自是欣喜若狂,况且你又是个女儿,他们家这一辈子都没有女儿,忽然有了个女儿,你说,他们能不对你好吗?”
  说到这里,凌琛故意说道:“以后我要对你更好,否则你那些兄弟,随时能扒我的皮。”
  “而且,他们对我意见很大,要不是咱们领了结婚证,我想娶你呀,简直是做梦。”
  唐晓:“……就算我是他们家的女儿,我的婚姻我做主。”
  凌琛笑,“所以,我以后要抱紧你的粗大腿,否则我这个慕容家的姑爷,随时会被扫地出门。”
  唐晓失笑不已。
  不过,娘家兄弟多,有权有势,的确是一大靠山,不用担心婆家欺负。
  都说女人在婚姻里,若想不被欺负,要么是自己足够强大,要么就是娘家强大。
  “放心吧,我不会不要你的。”
  唐晓允诺:“你本来就是我的偶像,既然我们决定做一辈子的夫妻了,就说到做到,谁也不能放弃对方,不管生老病死,贫穷富有,我们都不能嫌弃对方。”
  “晓晓,我爱你!”
  凌琛动情地说了句。
  这是发自他内心的感情。
  他,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用老陆的话说,他若是不爱,就是个太监,只有他爱的女人,才能让他成为一个正常的男人。
  唐晓是他的救赎,也是他此生的最爱。
  唐晓脸红红的,“你昨晚在我耳边就说了无数次‘我爱你’。”
  提到昨晚,凌琛眼神里的柔情更深了。
  他们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夫妻。
  “铃铃铃……”
  唐晓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看了来电显示,便接听电话。
  凌琛听到她说:“素素,怎么了?”
  又是那个程素!
  凌琛颇为吃味,因为程素在唐晓的心里占着极重的位置。
  唐爷爷和小铮好歹是唐晓的家人,得到唐晓的重视,他不能吃味,但程素不过是唐晓相交了几年的朋友而已,居然也排在他的前面。
  但是凌琛又不能说什么。
  朋友,谁都有的。
  他不能自己有几个朋友,却让唐晓一个朋友都没有。
  “晓晓,你今天没回厂里?”
  “没有,我在家里,怎么了?你已经从楚先生那里索到了一笔赔偿款,准备和我去逛街购物?”
  程素笑道:“他说赔偿我一笔精神损失费,还没有转给我呢。我想找你聊聊天,结果你不在厂里,只看到了你的老同学容小姐。”
  唐晓嗯着:“我今天不回厂里,在家里休息,中午再去医院看我爷爷,陪陪他老人家。”
  程素忽然顿悟过来,她试探地问:“晓晓,你和凌先生是不是那啥了?”
  “我和他是合法夫妻。”
  “好事,恭喜你们,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程素笑着祝福好友,同时又问:“既然都决定和他过一辈子了,你们俩什么时候办婚礼?晓晓,虽说你们俩领了结婚证,早已是合法夫妻。”
  “但婚礼不能省,女人大都数一辈子就穿一次婚衫,不能留下遗撼。”
  凌琛耳尖,听到了程素说的话,他沉声说道:“程小姐,你放心,我委屈谁都不会委屈晓晓的,一定会给她一场盛大的婚礼,婚衫要为她量身订做,需要一点时间,所以婚礼,估计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举行。”
  别说唐晓是慕容家的千金了,就算唐晓依旧是领证前的那个孤女,他也不会委屈她的。
  婚礼必不可少。
  程素有点尴尬,“凌先生也在呀,还好,我没有说凌先生的坏话。”
  凌琛自信地道:“我自认没有坏事可以让程小姐说的。”
  “对对对,凌先生是个优秀的男人,我只会在晓晓面前夸凌先生,不敢也不会说凌先生的不好。”
  凌琛起身,对老婆大人说道:“晓晓,你慢慢吃,吃完后,我再来收拾碗筷,你和程小姐也别聊太久,免得早餐都变冷了,就不好吃了。”
  说着,他避开。
  不再听两个女人说悄悄话。
  程素也听到夫妻俩的对话,她觉得凌琛是真的挺好的,给足了唐晓自由的空间,也很尊重唐晓。
  不愧是大家族里出来的大少爷。
  凌琛走开后,程素暧昧地问着好友:“晓晓,现在你相信凌先生行了吧?哈哈,你以前还在我面前说过他的八卦。”
  唐晓的脸都红了。
  “那是别人说他的吧,说他会被未婚妻抛弃,可能是不行,人家不想守活寡,才会逃婚,我当时觉得不太可能,不过,他也跟我说过他可能不行,谁知道,说说而已。”
  实际上,那家伙行得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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