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77章 财大气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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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方仪的话,唐晓美眸闪烁几下,但她并没有马上说话,等着方仪继续往下说。
  方仪继续表明了约唐晓出来的意思,她说:“知道后,我想来想去,觉得该向唐小姐解释清楚,并道歉,那是蒙姨的个人行为,真不是我的意思。”
  蒙姨?
  唐晓反应过来,方仪嘴里的蒙姨是指方太太吧。
  原来方太太姓蒙呀,这个姓氏很少见,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蒙这个姓氏。
  “唐小姐,真的对不起。”
  方仪郑重地向唐晓道歉。
  唐晓与她对视了片刻,方仪年纪比唐晓大了几岁,又是久混职场的人,心思比唐晓深得多,唐晓与她对视,只看到她的美貌,窥探不到方仪的内心世界。
  “方小姐都说了,这是你蒙姨的意思,你并不知情,与方小姐无关,就算要道歉,也该是方太太道歉,况且,方太太也没有怎么我,她是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被我反驳后,我就请她离开了。”
  方仪笑了笑,说道:“唐小姐不记恨就好,我就怕唐小姐误会我了。”
  唐晓不吭声。
  方太太会来找她,说那些不好听的话,唐晓敢说方仪是知道的,甚至可能是方仪暗示着继母来找她。
  还有昊讯电子公司突然终止与她厂里合作,取消了所有订单,这肯定也是方仪的手笔。
  唐晓心里清楚得很,懒得和方仪周旋下去。
  方仪是她的情敌,但她一点都不担心方仪能抢走凌琛。
  凌琛不喜欢方仪,这是事实,她能看得出来。
  就算没有她的存在,方仪也得不到凌琛的爱。
  “唐小姐不说话,是否误会过我?”
  唐晓直勾勾地看着方仪,说道:“我怎么看方小姐不重要,只要方小姐问心无愧就行。”
  方仪张张嘴,一时间却不知道该怎么接唐晓的话。
  半晌,方仪看了两眼凌琛,人跟着站起来,对唐晓说道:“唐小姐说得对,只要我问心无愧就行,我方仪一向光明磊落,做人做事都对得起天地良心。”
  “唐小姐,凌少,你们慢慢喝,我还有事,先走了。”
  “方小姐请便。”
  唐晓微笑地看着方仪挽起了那只价值几十万元的名包,她曾经和程素去逛过爱马仕专卖店,看中过方仪现在挽的那只包,只是太贵了,她舍不得花上一年的收入去买那一只包。
  那次之后,她再也没有走进过爱马仕专卖店。
  背个两三千块钱的包,她觉得也很好的,没有那么好的条件,她不必追求名包。
  方仪挽着她的名包走了。
  她走后,唐晓小声嘀咕了一句:“她说的话,我一句都不相信。”biqubao.com
  曾经,她对方仪的印象挺好的。
  现在,她觉得方仪不见得比方太太好到哪里去。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呀。
  “你说什么?”
  凌琛没有听清楚她的嘀咕。
  “我说,你爱慕者说的话,我是一句都不相信的,感觉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都虚伪得很。”
  “他们虚伪,我可不虚伪,我真实得很,我都不骗……”
  凌琛想说自己不骗人的,说到一半就不敢说了。
  因为他骗了人,骗的还是他亲亲的老婆大人。
  唐晓似笑非笑地瞅着他看,等着他自抽嘴巴呢。
  “晓晓,我们也走吧,回家去。”
  凌琛错开了话题,大手握住了唐晓的手,拉着她起身,走出了咖啡屋。
  不过,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带着唐晓去了江城爱马仕专卖店。
  爱马仕专卖店的人看到凌琛带着唐晓进来,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呢。
  “凌少,凌大少奶奶。”
  确定是凌琛后,专卖店的人对夫妻俩热情至极。
  她们认得凌琛,那是因为她们店里有什么新款,店长都会亲自送货上门给凌家的那些太太们,或者是凌太太来店里挑选。
  凌琛曾经陪过几次母亲来这里买包。
  大家对唐晓的印象则是从凌琛官宣已婚的结婚证上看到的。
  凌琛公布已婚,在江城引起轩然大波,大家都不敢相信凌琛竟然已婚,还是闪婚。
  对唐晓这个凌家大少奶奶,大家便死命地把她的样子烙入脑海里。
  这可是凌家未来的当家太太,是她们这些奢侈品牌讨好的对象。
  “凌琛,我没说要卖包呀。”
  唐晓小声地对丈夫说道。
  她还以为他带她去哪里呢,原来是逛奢侈店。
  “有没有最新款的,要限量版的。”
  凌琛先让店员拿包给唐晓看,在店员拿包的时候,他回应着唐晓:“刚才看到你多看了两眼方仪挽着的那只包,她有的,你也会有,还要比她的更好,更高级。”
  唐晓:“……”
  她是多看了两眼方仪的包,可她没说她想要呀。
  她对奢侈品没有太大的追求。
  有一两样可以拿得出手的,偶尔用来镇镇场子就行,不需要太多的。
  不管唐晓想不想要,她家财大气粗的男人,还是给她买了好几个限量版的包包,比方仪挽的那个还要贵的。
  既然逛街了,凌琛干脆带着唐晓逛了很多品牌专卖店。
  也是不管唐晓想不想买,只要是唐晓多看两眼,或者摸过的,他都买下来,让唐晓哭笑不得。
  “回家,回家。”
  保镖们手上已经大包小包了。
  眼看凌琛还想进珠宝店,唐晓死命拖着凌琛,说道:“咱们不是要参加晚宴吗,天都要黑了,咱们还没有回去换衣服呢,不逛了。”
  “我再给你买三十套珠宝,让你一个月三十天,天天都不同样。”
  凌琛是还想进珠宝店扫货的。
  珠宝店的老板知道他带着老婆大人横扫各大奢侈品牌的专卖店,已经给他发信息,让他也进珠宝扫货,珠宝店万分欢迎小夫妻俩去扫货。
  “你都给我买了很多珠宝。”
  他都说了,为了今晚的宴会,他早就帮她买了晚礼服,珠宝,以他的财大气粗,不可能只买一套的。
  眼看拖不住这个财家爷们,唐晓松开了手,随即又软软地说道:“老公,我脚痛,肚子饿,我想回家。”
  这个办法管用。
  凌琛立即心疼地当街抱起她,边往回走边说道:“那咱们回家,吃点东西再去参加慕容家的宴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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