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74章 又调调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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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家姐弟俩说什么,唐晓不知道,凌琛也不在乎。
  有他在,天塌下来,他都不会让压到唐晓的。
  他进了办公室,看了容肖凤两眼,问唐晓:“容小姐要去医院吗?”
  “凌少,不用,我擦点药油就行。”
  容肖凤已经从文员怀里抱回了女儿,宝宝在喝了奶粉后,吃饱喝足,很快就去找周公玩了。
  唐晓看看老同学的脸,说道:“用冰块敷一下更好一点。”
  说着,她让文员去拿来冰块给容肖凤敷脸。
  “晓晓,凌少,我真没事,一点皮肉伤而已,那个人渣伤得比我重。”
  因为她先动手的,程浪最初都被她打懵了。
  唐晓在文员拿来了冰块给容肖凤敷脸后,又叮嘱了几句,才带着凌琛进她的小办公室。
  “凌琛。”
  她轻声问着:“你过来,真的没有其他事情?”
  “我说了,我想你。”
  凌琛看她的眼神深深的,带着情愫。
  他走到她的身后,自背后搂抱着她。
  唐晓担心被员工看到,连忙扳他的大手,又不敢大声说他,怕被外面的人听见了。
  她小声要求:“你放开我,让人看到,我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搁,也会成为员工们的话题。”
  凌琛低首,下巴抵放在她的肩膀上,低笑地道:“你现在已经是他们的话题了。”
  唐晓轻掐一下他的大腿,小声嗔着他:“还不都是你,我想着大家不关注热搜,我还可以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你如此高调地过来,就泡汤了。”
  凌琛把她转过来,让她面对着他,他再把她往她小休息室里面推去,那样就不用担心被员工们看到两个人在做着儿童不宜的事情了。
  一进了小休息室,唐晓就无法说话了,被她家男人用灼热的唇舌堵住了她的嘴,她只能与他一起沉沦。
  深深的一吻之后,凌琛才松开她。
  他微喘着气,眼神炽烈地锁着她的娇容,温厚的大手落在她的唇上,来回抚摸着。
  “晓晓,我是你丈夫,是你男人,我们是合法的,不是见不得光的关系。”
  他调整好气息后,在她耳边霸道地道,“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你男人。”
  唐晓:“……”
  “晓晓,你貌似,很少叫我老公,现在叫我老公,好吗?声音要软一点,嗲一点,让我听着骨头都酥软。”
  唐晓:“……”
  她尝试着推开他,他两臂如钳,紧紧地搂着她不让她脱离他的怀抱。
  “晓晓,怎么办,我对你是越来越上瘾,你还在原地踏步,我都要飞起来了。”
  凌琛低柔地诉说着他对唐晓的感情,“我抱你,上瘾,摸你的脸也上瘾,亲你更上瘾。”
  他以前过于洁身自爱,没有尝过这些甜美的滋味,等他尝过了,他发觉他渐渐就上了瘾。
  “你先放开我。”
  “不放。你叫我老公,我听着舒心了,我就放了你。”
  唐晓脸红耳赤。
  不调情的时候,让她叫他老公,她可能很爽快地就叫了。
  夫妻调情的时候,让她叫他老公,她总是叫不出口。
  看她害羞的样子,凌琛心软,终是没有勉强她,不过也没有马上放开她,而是对她说道:“晓晓,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靠山,你遇到任何事情,都可以找我帮你解决。”biqubao.com
  “谁要是欺负你,能动手就不用动嘴,浪费口水,有些贱人是骂他都没有用的,需要直接上手才行。天塌下来,你老公我帮你顶着,你要上房揭瓦,你老公我都帮你扶梯。”
  唐晓挣不脱他的怀抱,干脆就靠在他的怀里,她说道:“你老婆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我练过功夫的,今天要不是你来了,就是我,都能把姓程的揍得满地找牙。”
  “闯进我的公司里,打我的员工,我不揍他才怪呢。是肖凤看在他始终是宝宝的亲爸份上,不想告他,他怕了,承诺不再来纠缠肖凤,我才跟着算了。”
  唐晓把程浪骂了一顿后,忽然两手搂抱着凌琛的腰肢,脸贴靠在凌琛的胸膛上,万幸地道:“凌琛,虽然咱们是闪婚的,闪婚之初时也闹过矛盾,我还觉得你脾气不好,不好相处。”
  “但是跟程渣渣一比,我觉得你比他好太多了,我也很幸运,没有嫁给一个重男轻女的无情无义的男人。”
  “肖凤和姓程的还是自由恋爱了好几年才结的婚呢,有感情基础的。不像咱们,领证时完全是陌生人。但你对我的好,却是程浪比不了的。”
  女人嫁人真的如同重新投胎。
  她是投了个好胎。
  老同学则是投错了胎。
  凌琛拥紧她,温柔地道:“我这个人,其实脾气是真的不好,对你好了,那是因为我喜欢上你了,若是我不喜欢你,我连看你一眼都会觉得浪费我的时间。”
  “我们家里不会重男轻女的,早在你第一次问我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了,我家里男孩子居多,女孩子偏少,咱们以后要是生个女儿,那是全家都宠着的。”
  “在我们家,生女儿比生儿子值钱。”
  “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命运,容小姐虽说嫁错了人,她能及时止损的话,还年轻,可以重新选择。”
  唐晓说道:“她要是能离婚,估计短期内都不会考虑再嫁吧。有时候想想都不知道嫁人能得到什么好处。”
  “运气好的,嫁了个好男人,那还值得,要是像肖凤这样,嫁个不好的又重男轻女的男人,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呢,不用伺候公婆,应付大姑姐,自己过得逍遥自在。”
  “你看现在的妈妈们,一个个都成了超人,她们要像男人一样上班赚钱,下班回家后还要做菜,收拾屋子,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功课,孩子生病了,还得跑医院,两家老人都需要照顾。”
  “简直就是拉磨的驴,转个不停,她们难道不累吗?累呀,都是被逼的,有多少女人过着丧偶式的婚姻生活?”
  唐晓都觉得自己一个人过更自由自在一点。
  只是,她为了爷爷,最终跑步进入了婚姻的大门。
  现在她是幸运的那个,能否幸运一辈子,她不敢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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