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听到丈夫的抱怨,在接听容肖凤打来的电话之前,再次在他的脸上亲了亲,笑道:“你吃醋的样子,我喜欢。” 凌琛想回亲她,被她捂住了嘴。 她接听电话了。 也不知道容肖凤在电话里和他说了什么,她从惊讶到平静,然后挂了电话。 “怎么了?” 看到她神情的变化,凌琛也不和她调情了,关心地问着她。 “厂里又出意外了吗?出什么意外了,告诉我,我只要一通电话就能帮你解决难题。” 他管着庞大的凌氏集团,像唐氏加工厂这种小厂,天大的事,对于凌琛来说都不是事儿。 唐晓看着他不说话。 凌琛被她这样看着,伸手轻捏一下她的脸,笑着:“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凌琛,你猜中了。” “猜中什么?” 唐晓拿下他的手,不让他再捏她的脸。 他每次都是捏一次后,又会继续捏第二次,她的脸都要被他捏熟了。 “他们,还真的主动给我厂里送来订单和需要加工的货,那些电子公司都不输于昊讯电子的,有些还是我曾经想去讨点订单,抢不过别人,没有讨到的。” 原来是这件事。 “我以为出了天大的事呢,原来是这等小事情呀,都说了,你不用担心昊讯电子断了合作,多的是电子厂想把外发货发给你们厂里加工的。” “再不济,还有我们凌氏集团给你撑着,不会让你唐氏倒闭的。” 凌琛在她耳边低沉地道:“我老婆说过的,她要努力让唐氏成为集团公司,与我凌氏肩并肩的,老婆,你可得加油呀。” 唐晓脸有点红,她说道:“我那是白日做梦的,真等我成立了唐氏集团,我估计头发都白了。” 想与凌氏集团肩并肩,更不可能。biqubao.com 凌氏集团是江城第一大集团,成立了几十年,在江城屹立不倒,是唐氏拍马都追不上的。 她是因为崇拜凌琛,才会生出那样大的野心。 当然了,做生意的人,还是要有点野心的。 “凌琛,谢谢你。” 唐晓向他道谢。 “不用谢我,我并没有让他们帮你,是他们冲着你的身份来帮你的。晓晓,凌家大少奶奶这个身份还是很好用,很值钱的,你千万别丢弃哈。” 唐晓:“……” 凌琛拉起她的手,凑到唇边亲了亲,温和地道:“走吧,回屋里去。” 唐晓温顺地跟着他走。 傍晚,慕南亲自给夫妻俩送来了慕容家的邀请函。 唐晓留他吃饭,慕南看了看好友的脸色,在好友也挽留他吃饭,他才厚着脸皮留下来蹭饭。 不过很快就后悔了。 主要是,他们的凌大总裁在吃饭的时候,过于体贴总裁夫人,大秀恩爱,大撒狗粮,让还是个单身汉的慕总自觉是多余的,是电灯泡。 匆匆地吃了一碗饭,慕南就赶紧溜了。 有老婆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看着好友夫妻感情一点点地建立起来,慕南也有点想尝尝爱情的滋味了。 “慕总是不是吃不惯?我看他没有怎么夹菜吃。” 在慕南走后,唐晓问着凌琛,担心自己第一次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待客人,招待得不周到。 凌琛淡淡地道:“他是不好意思,觉得他成了电灯泡。” 唐晓:“……” 想到吃饭时,这家伙对她的体贴入微,唐晓信了凌琛的话。 他对她的好,那是旁若无人的好,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慕总一个单身汉,就觉得成了夫妻俩的电灯泡,识趣地走了。 早知道这样,唐晓就不留慕南吃饭了,害慕南没有吃饱。 “晓晓,不用管慕南怎么想,他和我是好哥们,好兄弟,就算让他饿着肚子回家,也没事。” 唐晓嗔着他:“就是你的好哥们,好兄弟,咱们才要好好地招待他。” 凌琛笑,“你要是觉得没有招待好慕南,这个周末,咱们请慕南,还有老陆他们过来吃饭。” “好。” 听说请上陆医生,唐晓乐意得很,她对陆医生感激不已,当然了,最要感激的还是她家男人。 这边夫妻俩闲聊,话家常,那边的慕南,从凌琛的小家离开后,没有像平时那样去应酬或者跟朋友们聚餐,而是直接开车回家。 慕太太,就是慕南的亲妈,看到儿子回来,哟了一声,拿话刺着儿子:“今天吹什么风呀,把咱们慕大少爷吹了回来。” “妈,这是我的家,我回我的家还需要刮风吗。” 慕南递给母亲一个红色的礼盒,这是他回到半路,觉得不能空手回家,拐道去了一家珠宝店,给母上大人买了一套珠宝。 “又给妈买珠宝做什么,你妈我不缺珠宝,缺的是儿媳妇,缺的是孙子,你是老大,你不结婚,你底下两个弟弟也不想结婚,连恋爱都不谈。” 慕太太把那套珠宝塞回儿子的怀里,没好气地道:“有钱没地花,就去追个女朋友,天天给你女朋友送花,送珠宝,钱就花得出去了。” 慕南:“……妈,别人都是怕外面的女人是冲着儿子的钱来的,你倒好,盼着有个女人来花我的钱。” “你的钱若是肯给某个女人花,妈就放心了,代表妈很快就会有儿媳妇。” 自己生的儿子自己清楚。 慕南对朋友,对兄弟都很大方。 但对亲人以外的女人就没有那么大方了,他说的,他和那些女人非亲非故的,大方做什么? 故而,他若是肯为一个女人花钱,代表那个女人在他眼里是不一样的,是他瞄准的对象。 “妈,我又不老,你那么着急干嘛,再过几年保证给你娶个儿媳妇回来,到时候你和你儿媳妇闹矛盾,吵架的时候,你就会后悔的了。没有儿媳妇就想有儿媳妇,有了儿媳妇又要和儿媳妇吵架。” 慕太太一巴掌呼过去。 “别把你妈说成恶婆婆,只要你结婚,我保证不针对你老婆,我们家房子多,你们兄弟三个结了婚,都给我搬出去住,我不跟你们住,不住一起就不会闹矛盾。” 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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