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45章 笑死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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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多此一举了,她休息的时候反锁了房门的,凌琛不可能撬开门进来偷榴莲。
  放在冰箱里的榴莲肉,肯定是被凌琛扔了。
  “那么好吃,又那么贵的水果,他居然扔了我的!真是个败家男人。”
  唐晓嘀嘀咕咕的,骂了凌琛两句。
  最后,唐晓是提了一个还没有开的榴莲去了程素的奶茶店。
  现在是上班时间,又是上午,程素的奶茶店没什么人。
  她闲得在拍苍蝇。
  看到唐晓进来,她笑着打趣:“凌大少奶奶来了,不用上班?哦,现在是大少奶奶了,可以不用上班,好好地休息休息。”
  唐晓走过来,把那只榴莲重重地放到了好友的面前。
  “什么东西?榴莲?”
  程素边问边打开了袋子,看到被报纸包着的榴莲,她笑咧了嘴,“这么大只,熟了吗?你买给我吃的?”
  “昨晚去逛街,遇到情敌了,心情不好,就拉着凌琛去水果店买榴莲,姐终于实现了一次榴莲自由,一口气把水果店熟了的榴莲都买了下来。”
  “花的是凌琛的钱,你尽管吃,不用替我心疼钱。”
  程素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biqubao.com
  “客气啥,我租房里还有几个呢,你吃完了还想吃,我再给你送来。不要打趣我哈,什么大少奶奶,我一点都不喜欢当大少奶奶,不习惯得很。”
  程素已经拿来了水果刀,当场就开了榴莲,听了好友的话,她说道:“总会习惯的,见家长怎么样?只要他们家人不嫌弃你,时间长了,你就能融入他们那个圈子去。”
  “我可得使劲抱你大腿呀。”
  程素笑道,“你现在已经是江城的名人,估计全城的媒体记者都想采访你,多的是人想和你交朋结友的了,还好,我早就抱紧了你大腿,否则现在才来抱,可能连摸到你裤边的位置都没有了。”
  唐晓失笑,“说了,不要调侃我,我还是我,不要把我当成什么大少奶奶。他的家里人都是有涵养的人,就算看不起我,也不会流露出来,明面上,对我还挺好的。”
  包括她的婆婆。
  婆婆笑容那么僵硬,不知道有多不喜她,但在她离开墨园时,婆婆还能拉着她的手,表现得很亲热的样子,叫她要经常和凌琛回墨园过周末。
  “他们家的亲朋戚友也见过了,全都是戴着面具的人,虚得很,明明不喜欢我,嫌弃我,还要装着很喜欢的样子,真的难为他们了。”
  唐晓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的,并不害怕被人嫌弃。
  凌家的那些亲戚,定力就不如凌家人了。
  她敢堵上她的项上人头,那些人回家后,绝对会说她配不上凌琛,连给凌琛提鞋都不配的。
  程素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晓晓,都说豪门难进,多少人就算挤进去了,也会头破血流,你若是真的适应不了,还是不要去挤了,不属于自己的圈子,硬挤进去也没用。”
  “不要相信凌少说他喜欢你就行的鬼话,嫁人不仅仅是嫁一个人,而是嫁入一个家庭里,那个家庭若是接纳不了你,你嫁过去,只会被针对,被欺负。”
  “那都是凌少的亲人,当他夹在你和他亲人之间时,他可能为了你跟所有亲人断绝来往吗?不可能的!”
  唐晓叹口气,“素素,我知道,但是,上船容易,下船难呀。他说当初是我拉着他领的结婚证,我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说我对他呼之即来,挥之则去,生气得很。”
  “现在我都不敢提离婚两个字,谁叫我当初有眼无珠,以为捡到个无业游民,结果他摇身一变,成了豪门里的少爷,他也真够腹黑的,演戏又演得逼真,入木三分,我直到坐着他的车回墨园的路上,都还不相信他就是凌少。”
  “我还以为那些豪车都是他租的,哪曾想,那是人家天天都用到的代步车。”
  程素:“……他,喜欢你了吧,也看得出来的,他对你是越来越好,爱上了,不肯离婚,那是正常的事。”
  “你的情敌是?”
  “目前知道的是两个,一个是白家的二小姐白锦,一个是方氏集团老总的女儿方仪,方仪是方氏集团的副总,真正的女强人,家世与他相当,我看他们俩般配得很。”
  “凌琛却不喜欢方仪,现在方小姐看到我,像看到仇人似的,素素,我这是自讨苦吃呀。”
  她当初没有闪婚,就不会让自己陷入如今这个为难的境地,离不成,走下去,又怕自己适应不了豪门生活,融不入那个圈子。
  但,她不后悔闪婚。
  至少,她闪婚,给爷爷冲喜,才让爷爷好起来的。
  “素素,不说我了,说说你和楚先生,怎么样了?你相信楚先生爱你了吗?”
  唐晓接过好友递给她的一次性手套,戴上手套后,和好友一起品尝着榴莲的美味,吃着榴莲,又想起昨晚那个堪比孕吐的男人,她扑哧地笑。
  对好友说道:“凌琛很讨厌榴莲味,你想不到他讨厌到哪种地步,近距离面对着开了的榴莲,他能吐,吐得特厉害的那种,别人孕吐都没有他那么厉害。”
  “以后他要是想睡我,我就吃榴莲,让他睡不到,哈哈哈。”
  程素一口榴莲肉直接喷了出来。
  唐晓来不及闪避,被好友吐到了手上。
  “对不起,晓晓,真对不起,我是被你的话逗乐了。”
  程素暴笑着,赶紧抽来纸巾,帮好友擦掉了手上的榴莲肉,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我要被你笑死了,晓晓,你肯定是想笑死我,继承我的奶茶店。”
  程素依旧笑个不停。
  唐晓也笑,她说道:“他那么讨厌榴莲味,闻着都会吐,我不想和他过夫妻生活时,直接吃榴莲,满嘴的榴莲味,他能啃得下嘴?”
  “别吐我一身,恶心我。”
  程素笑得抱着肚子,她是真的笑到肚子痛了。
  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闻了榴莲味会吐,更想不到有一天,吃榴莲还能让男人当不了色狼。
  唐晓看着好友笑痛肚子。
  她是真那样想的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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