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34章 凌琛的提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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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浪一见凌琛,就赶紧扭身跑下楼去。
  他被凌琛揍过一顿,有了阴影。
  唐晓也是那么狠的人,嫁的老公也狠,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人。
  “我以为他不会跑,要跟我干一架呢。”
  唐晓看了看被踹了几脚的门,除了留了几个脚印外,门倒是没有被踹坏。
  “要是把门踹坏了,我让房东向他索赔,简直就是人渣。”
  唐晓把程浪骂了一顿。
  关上屋门,她对丈夫说道:“就是我那个老同学的丈夫,他们一家子做的事都不是人事,听了什么算命大师的话,说要把我们的干女儿送走,他们才能生儿子。”
  “还要肖凤回家跪下向他妈道歉,啊呸,那个老太婆坏得很,那样欺负肖凤,在肖凤坐月时都上门闹事,家暴肖凤,她向肖凤道歉还差不多,竟然让肖凤回去道歉,还是下跪道歉,凭什么?”
  替老同学不平时,唐晓又心疼老同学,说道:“都说父母让你嫁的人你可以不嫁,但父母不让你嫁的人,最好就不要嫁,一定要三思三思呀。”
  容肖凤当初就是不听父母的劝,非要嫁给程浪。
  父母劝不住她,故意向程家要了一笔彩礼,想借此来打断女儿嫁程浪之心,谁知道程家见肖凤有孕,以为是个男孩,愿意给容肖凤父母一笔彩礼,都支持小俩口结婚。
  容家父母捏着鼻子认了这门亲事。
  从肖凤的嘴里得知,婚后她的日子还算过得去的,虽说婚后发现婆婆和几个大姑姐极品,难缠,毕竟她怀着身孕,还不会对她怎么样。
  等到她生了个女儿,就开始变了,变得还特别快。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你那个同学不听老人言,现在就吃亏了。父母是过来人,吃过的盐多过我们吃饭,父母的眼光,看法肯定比我们要老辣很多的。”
  唐晓看着自家男人,忽然说道:“我爷爷也不赞成咱们俩在一起呢。”
  凌琛若无其事地道:“爷爷还没有康复,他老人家的视力不行,看不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仅是听你说我是无业游民,才会反对咱们在一起的。”
  顿了顿,他又说,“我照顾爷爷的时候,也老是拿话来刺激爷爷,让他不敢死,不想死,我说要把你的钱财都算计干净,他老人家就急了。”
  唐晓:“……”
  “爷爷那种情况,就是要让激起他活下去的信心,他才能好好地养身体的。”
  “怪不得爷爷始终是不喜欢你,原来是你抹黑你自己。”
  知道凌琛是凌氏集团的当家人后,爷爷也被吓了一大跳,不敢置信的样子。
  凌琛扭身回厨房里继续做菜,他问唐晓:“你问问你的老同学,她那个人渣丈夫忽然找她回来,是真心知道错了,还是骗她的或者有其他企图,我总觉得不简单。”
  对于容肖凤和程浪的事,凌琛并不愿意多管。
  不过,唐晓认了容肖凤的女儿当干女儿,疼爱得很,看在干女儿的份上,凌琛才点醒妻子,让妻子提醒一下容肖凤。
  “那是自然的。”
  唐晓当即就打电话给容肖凤。
  容肖凤很快就接听了电话。
  “肖凤,你在加班?”电话一接通,唐晓就听到了嘈杂声,猜到老同学还在厂里加班。
  她厂里除了管理层,其他人都是计件的,上班时间自由,不过大家为了多赚点钱,每天都是提前上班,很晚才下班。
  周六日也照常回厂里上班,周末,除了他们计件的工资之外,唐晓会额外给他们补贴计时的工资。
  她的厂虽说是小小的一间加工厂,由于她这个老板有人情味,大家进来后都舍不得离开,很多人都是从她开厂干到现在的。
  现在厂里多事情做了,她要招工,那些工人赶紧通知亲朋好友,介绍熟悉的人进唐氏上班。
  新手不熟悉的情况下,前面三个月是计时的,三个月后才计件,免得新手赚不到钱,干不下去。
  “嗯,在宿舍里也是闲着,干脆回厂里加班,也能和大家聊聊天。”
  唐晓体谅老同学,给老同学安排的是轻松的领月薪的工作,晚上可以不加班,但是容肖凤还是每天晚上都加班,想多做点事情,报答唐晓的恩情。
  要不是唐晓给了她帮助,她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可能就是带着女儿浪流街头。
  女儿跟着她,也很好,唐晓和大家都很疼她的女儿,小宝宝满月后,见风长,白白净净的,略胖,很是可爱。
  厂里年纪大一点的员工都说她的女儿是个有福气的小宝宝,让她好好地抚养女儿长大,以后能享女儿福的。
  让姓程的一家后悔去吧。
  “晓晓,你回来了?你婆家人怎么样?对你好吗?”
  凌琛和唐晓的夫妻关系,在江城上流社会引起了轰动,但对于容肖凤这种普通的人来说,却是没有几个人去关注的。
  到现在,容肖凤以及唐晓厂里的人都不知道凌琛是首富凌家的大少爷。
  不过,唐晓跟着丈夫回老婆见家长,大家是知道的。
  “我听保安说凌先生租了很多豪车来接你回家的,凌先生也很看重这件事,说明他是很重视你的。”
  丈夫重不重视你,从很多细节就能看出来。
  容肖凤打心里替老同学感到高兴。
  唐晓比她幸运多了。
  她和程浪早就相识,也有感情基础,但是她却过得不幸福,现在夫妻俩也在离婚的边缘,而唐晓与凌先生属于闪婚,唐晓是为了给爷爷冲喜。
  闪婚来的丈夫都比程浪好很多。
  容肖凤不会嫉妒老同学命好,她只觉得唐晓是个孝顺又心善讲义气的女孩子,获得幸福,嫁个好男人,是老天爷对好人的回馈。
  “他家里人对我都挺好的,有空了再给你细说。肖凤,刚刚程浪来找我了。”
  容肖凤的问话让唐晓确定了一件事,她的工人以及老同学都不知道她嫁了个多牛逼哄哄的男人。
  不知道好呀,她还能和大家打成一片。
  她也还能过着平平静静的生活,做着她想做的事。
  提到丈夫,容肖凤的脸色就冷了,说话的口吻都冷了几分,“他找你做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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