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琛觉得他的老丈人极有可能是慕容熙。 因此,他昨天出门迎接慕容熙叔侄的时候,他态度才会那么好,简直可以说是讨好着慕容熙。 万一真是老丈人,他给老丈人的第一印象就会好一点嘛。 凌琛想到他和唐晓现在还只是挂名夫妻,感情不稳定,若是唐晓真的是慕容家千金,认祖归宗了,那就是慕容家的宝贝疙瘩,老丈人一家都会看他这个拱白菜的猪不顺眼的。 自然要抢先讨好老丈人呀。 反正他做这些都是为了守住他的婚姻,守住他的妻! 从唐晓主动提出和他领证那一刻起,她就别想轻易脱身。 “奶奶让我们回去,咱们先回去,赏花,什么时候都可以赏,这是你的家,你想什么时候赏花,没有人敢拦着你。” 凌琛拉着唐晓往回走,又自顾自地与她十指紧扣,制造出他们夫妻感情很深的样子。 唐晓被动地跟着他走,边走边问他:“凌琛,如果我不是慕容家的千金,你会不会后悔?” “说的什么话呢,现在不是你担心我后悔的事,是我担心你后悔,是我怕你不要我,我说了,在答应与你领证那一刻起,我就没有嫌弃过你的出身,不管你是孤儿也好,是慕容家的千金也好,我都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你这个人。当然了,你若是慕容家的千金,我会更害怕一点,慕容宇这一代全都是兄弟,没有一个姐妹,你若是他们家的孩子,回归慕容家,就是他们这一代唯一的女孩子。” “就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我就会有一堆的大舅哥小舅子,他们无时无刻都会想拆散咱们。” 唐晓:“……慕容先生有多少兄弟?” “亲兄好像是两三个还是四个?貌似是四大金刚,对,是四个。然后一溜儿的堂弟,亲兄弟加堂兄弟的话,少说也有十几个吧,多的话就有二十几个,我没算他的兄弟真正有多少人。” 他过去和慕容宇也不算是好朋友,不过是不结仇而已。 慕南和慕容宇的交集才多,对于慕容家的事,凌琛都是从慕南那里听来的。 唐晓吓了一大跳。 “这么多的堂兄弟?” “对呀,慕容家族是个大家族,人丁兴旺的,东市和b城都是他们家的地盘呢,现在在江城也扎根了,就是人丁太多,他们才会在多个城市扎根,将家族势力扩充到最大。” 唐晓觉得凌家已经是大家族的,没想到慕容家较于凌家,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夫妻俩边说着掏心窝的话,边回墨园。 进了墨园,凌琛从露天停车场那里推来一辆电动车,载着唐晓朝中心主屋而去。 坐在他的背后,看着他挺直的腰肢,唐晓很想揽抱,不过最终没有那样做。 回到中心主屋,凌琛在进屋的时候,那张脸就像会变一样,瞬间黑沉沉的,活像是雷公转世。 唐晓看得都有点怕,尝试着想抽回自己的手,她怕他发飙的时候,被台风尾扫到。 凌琛偏头,那深深地眼神与她对视一下后,唐晓就老实了,不敢再尝试着挣脱他的大手。 她是凌琛的合法妻子,又是在白盼盼逃婚之后才领的证,她心虚什么? 凌琛的族人,凌家的所有亲戚,她都见过了,也不带怕的,不过是见一见白家老夫人,她怕什么? 这样想着,唐晓也就坦然了。 白老太太母子俩坐在客厅里,陪着老太太说话,听到脚步声,母子俩同时望过去,看到凌琛俊脸阴沉,拉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大步流星地走进来。 对于凌琛的态度,母子俩大概也习惯了吧,这个孩子在他们面前虽说不失礼,但也热情不到哪里去。 他们的视线全都落在唐晓的身上。 白老太太很自然地拿着唐晓和她的长孙女做对比。 来凌家之前,她已经知道唐晓的家世背景,凌琛一官宣已婚,唐晓的家世背景就被大家扒得清清楚楚的。 白老太太也和所有人一样的想法,觉得唐晓配不上凌琛,此刻见到唐晓本人了,撇开家世背景来说,唐晓并不输给盼盼呢。 都是那样的明艳动人,可以说两个女孩子是打成了平手的。 “白奶奶,白叔叔。” 凌琛走过来,沉声问好。 但他的俊脸还是绷得紧紧的。 唐晓也跟着他向白家母子俩问好。 “老姐妹,这位就是唐晓,我的长孙媳妇。” 老太太笑着向白老太太介绍着唐晓。 白老太太的心都在滴血。 本来凌家大少奶奶的位置是她孙女的呀,结果孙女把这个位置拱手让了出来,被唐晓捡了个大便宜。 面上,白老太太却笑得很慈祥,直夸唐晓是个好孩子。 还把她准备好的见面礼递给唐晓,慈爱地道:“唐晓,这是白奶奶给你准备的见面礼,小小意思,你别嫌弃。” 唐晓没有拒绝,接过了白老太太给她的见面礼,并道谢。 “先坐下来吧。” 老太太也是笑得一脸慈祥,让凌琛夫妻俩坐下。 看着小夫妻俩男俊女俏,如同金童玉女,简直就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儿,白老太太在心里叹气。 终究是盼盼无福了。 等小夫妻俩坐下来后,又闲聊了一会儿,白老太太示意儿子把带来的东西全都放在茶几上,她说道:“老姐妹,这些东西都是你们家逢年过节以阿琛的名义送给盼盼的,如今两个孩子的婚约已经解除,阿琛又有了美娇妻,我们也替阿琛感到高兴。” “这些东西,退还给阿琛吧,阿琛与盼盼,以后就毫无瓜葛的了。” 断得干干净净的,对白家才是最好的。 白老太太为了挽救白家,是做了很多的努力。 她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她的长媳都炸毛了。 连二儿媳妇也觉得不该把这些东西退还给凌家,若是唐晓因此误会凌琛,与凌琛吵架闹矛盾的,那也是他们小夫妻俩的事,本来凌琛在娶唐晓之前,的的确确是白盼盼的未婚夫。 不过白老太太坚持这样做。 这样做,能让凌家高看他们几眼,也能让凌琛消气,那样对是白家之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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